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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我去見了沃爾特-朱比尼。我們知道我們需要更多的信息,但是我們得先滿足這位檢察官辦公室二把手的要求。所有的指紋都不匹配,而且據穆拉納柯斯和朗德布萊德說,阿瑟-利-艾倫的筆跡也不匹配,但是在我們說了這次跟艾倫有關的事後,這位二把手坐直了身子。‘我們非常興奮。’我說。
“朱比尼說:‘我想知道為什麼瓦列霍沒有給你們打電話,告訴你們有關這個阿瑟-利-艾倫的一切。’
“‘我們會告訴他們我們知道的一切,沃爾特,這樣我們才能幹完這件事。我們掌握的這些信息夠申請一份搜查許可證嗎?’
“‘老實說,還不夠。除非你們能有更多的實物證據,你們現在有的只是利-艾倫的弟弟的猜想和推測。’
“‘我們正在與其他轄區、其他探員為敵。’我說。
“朱比尼說:‘那是自然的,檢察官之間也是這樣。他們想繼續調查並且貪心地想拿下這個案子。但是你們最好撇下傑克-穆拉納柯斯。你們來調查吧。他們要求你們來做。這聽上去不錯,但是你們要做得稍微再好一點。’”
托斯奇繼續說道:“我們接著調查艾倫,有點把精力全集中在他身上的感覺,但是也沒有把別人完全排除在外。如果想要做一個好探員,你是不能那麼做的。我們並沒有被艾倫‘一葉障目’而不管其他嫌疑對象。他依然還是我們那個時候所知道的最有可能的嫌疑犯。羅恩和卡倫跟我們說的大多數事情都早已跟穆拉納柯斯和朗德布萊德討論過,只是跟我們多說了一些感觸而已。我們很滿意穆拉納柯斯以及他的調查。他做了他所能做的。我還是跟穆拉納柯斯、朗德布萊德、尼古拉和納羅保持著聯繫。
“瓦列霍的某些人對我們有一些怨恨,這一直讓我覺得困擾不已,尤其是當我們到他們總部去時。你能感覺到那些穿制服的傢伙們有點不理不睬,對我們怒目而視。我們囑咐那些傢伙說:‘盯住他,即使你們每個人都已經跟他談過10次了也要盯住他,他的嫌疑太大了,不能放過他。我們非常重視這個嫌疑犯。’我們從瓦列霍得到許多錯誤的信息。這就是為什麼拖了這麼久我們才得到一份許可證。”
每次托斯奇從兇殺案組下樓,經過三樓西邊拐角處朱比尼的辦公室時,朱比尼就會大聲叫:“抓到十二宮殺手了嗎?”接著他會笑起來。但是當兩位調查員繼續為了申請搜查許可證而搜集證據時,他慢慢相信起了他們。“繼續努力。”朱比尼說。
托斯奇說:“終於,當我們覺得我們已經收集到足夠的信息時,我們再次去找了我們的副隊長。‘我覺得我們也許能得到一份搜查許可證了。’我說。我們有很多事情正在調查之中,但是對於此案,我們比其他調查阿瑟-利-艾倫的探員們都追蹤得多得多。聽上去就是這樣。我們就這樣拿到了許可證。”
利在聖羅莎有輛房車,這個消息促使阿姆斯特朗和托斯奇申請一份專門針對聖羅莎的搜查許可證。他們開始做一些基礎性的工作——一件耗時而沉悶的事情。這首先得說服舊金山市檢察官辦公室的人,尤其是弗雷德-威斯曼。接著需要索諾馬縣的法官詹姆斯-瓊斯批准這份搜查許可證。如果他們想要搜查艾倫在瓦列霍的地下室或者在皮諾爾煉油廠的儲物櫃,那就需要由索拉諾縣和康特拉科斯塔縣出具的許可證,還需要這兩個地方的法官和檢察官進行協商。
“而且艾倫的弟弟一直不停地向我和阿姆斯特朗提供信息。我把它們收集在一起,放進一個大的兇殺案文件夾。接著我們得到更多的物證,到了一定數量之後,我們又去找了朱比尼,這一次他聽了。‘打一份在索諾馬縣搜查艾倫的許可證。’他說。我們照做了。”
1972年9月14日,星期四
“我們編輯了足夠多的信息,讓我們的檢察官做了份宣誓書,並且我們可以搜查艾倫在聖羅莎的所有財產。”托斯奇說。中午時,為獲得搜查許可證,比爾-阿姆斯特朗向索諾馬地方法庭提交了一份宣誓書。其中特別提到,他和托斯奇想近距離地看看利停在日落房車公園的那輛宇宙牌房車裡面的東西。他要求許可證上的搜查內容包括艾倫在房車隔壁搭建的小貨棚。阿姆斯特朗向法官詹姆斯-E.瓊斯描述他們要找的物品,包括兩把9毫米口徑的槍、子彈和槍套,一把0.22英寸口徑的半自動手槍、?彈和槍套。他們尤其對那種槍管上捆著手電筒的槍感興趣。
阿姆斯特朗還列出了其他要搜查的證物,那些被偷走的東西:從保羅-斯泰恩屍體上拿走的身份證、他的計程車鑰匙,還有他帶血跡的襯衫碎片。直到最近,十二宮殺手一直在他的信件里附上那件帶血襯衫的碎片。十二宮殺手的所有通信在18個月前突然中止了。托斯奇懷疑他們將不會再收到那件灰白條紋的運動衫的碎片了。伯耶薩湖案之後,阿姆斯特朗指出還要尋找那個飾有白色圓圈和十字的方頂黑色劊子手頭套,10號半的黑色翼行者靴子,一件藍色的帶血跡的風衣外套,一把一英尺長一英寸寬的大刀,木鞘上有兩顆黃銅鉚釘,還有一條帶子。阿姆斯特朗沒有將飾有黃銅鉚釘的木鞘列在清單上。他同法官在議事廳談話,告訴了他一些更為機密的信息。一個速記員寫下了他的話。
“朱比尼說:‘我想知道為什麼瓦列霍沒有給你們打電話,告訴你們有關這個阿瑟-利-艾倫的一切。’
“‘我們會告訴他們我們知道的一切,沃爾特,這樣我們才能幹完這件事。我們掌握的這些信息夠申請一份搜查許可證嗎?’
“‘老實說,還不夠。除非你們能有更多的實物證據,你們現在有的只是利-艾倫的弟弟的猜想和推測。’
“‘我們正在與其他轄區、其他探員為敵。’我說。
“朱比尼說:‘那是自然的,檢察官之間也是這樣。他們想繼續調查並且貪心地想拿下這個案子。但是你們最好撇下傑克-穆拉納柯斯。你們來調查吧。他們要求你們來做。這聽上去不錯,但是你們要做得稍微再好一點。’”
托斯奇繼續說道:“我們接著調查艾倫,有點把精力全集中在他身上的感覺,但是也沒有把別人完全排除在外。如果想要做一個好探員,你是不能那麼做的。我們並沒有被艾倫‘一葉障目’而不管其他嫌疑對象。他依然還是我們那個時候所知道的最有可能的嫌疑犯。羅恩和卡倫跟我們說的大多數事情都早已跟穆拉納柯斯和朗德布萊德討論過,只是跟我們多說了一些感觸而已。我們很滿意穆拉納柯斯以及他的調查。他做了他所能做的。我還是跟穆拉納柯斯、朗德布萊德、尼古拉和納羅保持著聯繫。
“瓦列霍的某些人對我們有一些怨恨,這一直讓我覺得困擾不已,尤其是當我們到他們總部去時。你能感覺到那些穿制服的傢伙們有點不理不睬,對我們怒目而視。我們囑咐那些傢伙說:‘盯住他,即使你們每個人都已經跟他談過10次了也要盯住他,他的嫌疑太大了,不能放過他。我們非常重視這個嫌疑犯。’我們從瓦列霍得到許多錯誤的信息。這就是為什麼拖了這麼久我們才得到一份許可證。”
每次托斯奇從兇殺案組下樓,經過三樓西邊拐角處朱比尼的辦公室時,朱比尼就會大聲叫:“抓到十二宮殺手了嗎?”接著他會笑起來。但是當兩位調查員繼續為了申請搜查許可證而搜集證據時,他慢慢相信起了他們。“繼續努力。”朱比尼說。
托斯奇說:“終於,當我們覺得我們已經收集到足夠的信息時,我們再次去找了我們的副隊長。‘我覺得我們也許能得到一份搜查許可證了。’我說。我們有很多事情正在調查之中,但是對於此案,我們比其他調查阿瑟-利-艾倫的探員們都追蹤得多得多。聽上去就是這樣。我們就這樣拿到了許可證。”
利在聖羅莎有輛房車,這個消息促使阿姆斯特朗和托斯奇申請一份專門針對聖羅莎的搜查許可證。他們開始做一些基礎性的工作——一件耗時而沉悶的事情。這首先得說服舊金山市檢察官辦公室的人,尤其是弗雷德-威斯曼。接著需要索諾馬縣的法官詹姆斯-瓊斯批准這份搜查許可證。如果他們想要搜查艾倫在瓦列霍的地下室或者在皮諾爾煉油廠的儲物櫃,那就需要由索拉諾縣和康特拉科斯塔縣出具的許可證,還需要這兩個地方的法官和檢察官進行協商。
“而且艾倫的弟弟一直不停地向我和阿姆斯特朗提供信息。我把它們收集在一起,放進一個大的兇殺案文件夾。接著我們得到更多的物證,到了一定數量之後,我們又去找了朱比尼,這一次他聽了。‘打一份在索諾馬縣搜查艾倫的許可證。’他說。我們照做了。”
1972年9月14日,星期四
“我們編輯了足夠多的信息,讓我們的檢察官做了份宣誓書,並且我們可以搜查艾倫在聖羅莎的所有財產。”托斯奇說。中午時,為獲得搜查許可證,比爾-阿姆斯特朗向索諾馬地方法庭提交了一份宣誓書。其中特別提到,他和托斯奇想近距離地看看利停在日落房車公園的那輛宇宙牌房車裡面的東西。他要求許可證上的搜查內容包括艾倫在房車隔壁搭建的小貨棚。阿姆斯特朗向法官詹姆斯-E.瓊斯描述他們要找的物品,包括兩把9毫米口徑的槍、子彈和槍套,一把0.22英寸口徑的半自動手槍、?彈和槍套。他們尤其對那種槍管上捆著手電筒的槍感興趣。
阿姆斯特朗還列出了其他要搜查的證物,那些被偷走的東西:從保羅-斯泰恩屍體上拿走的身份證、他的計程車鑰匙,還有他帶血跡的襯衫碎片。直到最近,十二宮殺手一直在他的信件里附上那件帶血襯衫的碎片。十二宮殺手的所有通信在18個月前突然中止了。托斯奇懷疑他們將不會再收到那件灰白條紋的運動衫的碎片了。伯耶薩湖案之後,阿姆斯特朗指出還要尋找那個飾有白色圓圈和十字的方頂黑色劊子手頭套,10號半的黑色翼行者靴子,一件藍色的帶血跡的風衣外套,一把一英尺長一英寸寬的大刀,木鞘上有兩顆黃銅鉚釘,還有一條帶子。阿姆斯特朗沒有將飾有黃銅鉚釘的木鞘列在清單上。他同法官在議事廳談話,告訴了他一些更為機密的信息。一個速記員寫下了他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