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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響起來,即刻就會擁上來一群人將他從棺內解救出來。

  現在,面對著這位被老謝警告過的“顧客”,我是不是也應該採取些措施,看

  看他是否還有反應呢?

  首先,我可以切開他的一根動脈,驗證一下他的血液是否還在循環,如果血液

  湧上來了,證明他還活著。我也可以在他的心口處插上一根細長的針灸針,只要針

  在動,就說明他還沒有死。

  此外,還可以在皮下給他注射乙醚,假如乙醚注射後又立刻冒了出來,說明他

  已經死了。相反,如果乙醚仍然留在他的體內,就證明他還活著。

  最後,還有個誰都會的“訣竅”:用一根火柴或打火機燒一下他的手指尖或前

  臂的某一處,如果火燒之處起了個小水泡,就證明他還活著,如果皮膚一下子變黑

  了,就證明他已經死了。

  正琢磨著用哪一種方法更簡單更安全更可靠時,老謝和中亞醫院太平間的幾位

  師傅氣喘吁吁地闖進了我的解剖室。

  原來,這位病人已經是第二次被確定為死亡了。老謝向我敘述了兩年前發生在

  這位“顧客”身上的傳奇故事。

  那天,這人在地鐵里心臟病突然發作了,當時,他就被幾個好心人送進了中亞

  醫院進行急救。醫院檢查的結果是:病人的心臟已經停止了跳動,脈搏和呼吸也都

  沒有了。據此,醫生當即宣布了他的死亡。

  在等待家屬前來認領屍體的這段時間裡,他被脫光了衣服,送進了停屍間的冷

  凍屜內。

  大約兩個小時後,太平間的老張走過冷凍屜前,聽到裡面似有響聲。他很奇怪,

  於是拉開了冷凍屜。剎那間,裡面的“死屍”像個魔鬼似的跳了起來,狂奔出太平

  間,跑出醫院,赤條條地出現在西大街的大道上。

  警察死死地抓住了這個一絲不掛的人,心想這準是從中亞醫院精神病科逃出來

  的病人,於是不由分說地拉著他就往中亞醫院走,邊走邊喊:“誰來幫一把,把這

  個精神病人給我送回去!”

  這個倒霉鬼卻拼命地掙扎喊叫:“我可不是瘋子!我是一個死過的人!”

  結果,他越是這麼瘋喊,警察和圍觀群眾就越發地深信不疑:這人真是個地地

  道道的瘋子!

  到了中亞醫院,好不容易才把這人折騰到精神病科,可人家病房的醫生和護士

  們根本就沒有見過這麼個病人吶。再說,也沒發現病房丟失了一位病人呀!

  他們又被打發到急診室,急診室里那位曾給他簽發死亡證明書的醫生大吃一驚

  :“這人,這人剛才確實是死了呀!”

  於是,這人被轉到心血管病房接受住院治療。根據他的病情,醫生們給他安了

  個心臟起搏器。過了十五天,他精神抖擻地出了院。

  事隔兩年,他又被送到了醫院,第二次死在了急診室里。

  現在,他正躺在我的解剖台上!

  在以後的二十四小時裡,我時不時地走進停屍間聽一聽,他是不是在敲冷凍屜?

  2004-11-5 13: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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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警隊長王大力真招人嫌!大年初三,就他一個電話,硬是把我從溫暖的家宴

  上拽到了冰涼的解剖台前。躺在解剖台上的只不過是半截軀體而已。

  這具被人從河裡打撈起的半截軀體是從臍部被截斷的。腦袋沒了,右上肢沒了,

  左臂倖存,左手丟失,腹腔的臟器當然已不復存在,而且胸腔的臟器——心臟和肺

  葉,也被人為地掏空了。

  軀體的前身看起來白且透明,說明一直泡在水裡,而後背的皮膚則又黑又乾燥,

  說明暴露在水面。

  據我分析,這截軀體泡在河裡已有6 至8 個星期了。

  屍體被劈得十分粗糙,骨頭已有多處被劈壞,不難看出,行為人下手十分笨拙,

  並非行家裡手所為。

  約摸十來分鐘後,我摸清了這位“顧客”的大概情況:男性,50歲左右,身高

  1.75米,體重68到69公斤,胸圍3 尺。

  特想知道我是怎麼根據這半截軀體得出這個結論的吧?

  首先,我量了他的胸圍:92.5厘米,再加上被掏空了的心臟和肺臟近似值7.5

  厘米,就得出了100 厘米的數字。

  然後,再量從第七頸椎到左手腕的距離:不多不少整70厘米。70厘米再加上一

  個成年男性手的正常長度17.5厘米,這樣,從脊背中央到手指末梢總長度應該是87.5

  厘米。最後,用87.5厘米乘以2 ,就求出了死者的身長:1.75米。

  其實,我們都有這樣一個常識:將您的左右手臂向身體的兩側平伸,量一下兩

  端距離的長度,這個長度就是您的身高,誤差不過1 厘米左右。

  胸圍和身高這兩個數據確定後,我把這半截軀體過了秤,根據人體各器官組織

  之間的比例關係,我算出了這具屍體其他部位的重量。這截軀體已知的重量,加上

  五臟六腑的重量,加上一隻胳膊、兩隻手以及雙下肢的重量,再加上2.5 到3 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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