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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引語見曾國藩:《請將長沙協副將清德交刑部治罪片》,同上,第60頁。

  17同上,第61頁。

  18參見張祖佑輯《張惠肅公年譜》,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台北)版,第457、460~461頁。

  19王闓運:《湘軍志》,嶽麓書社版,第21~22頁。又曾國藩在給其座師吳文鎔的信中,曾詳敘事件緣由:“因練勇之便,時與塔將言及城中各兵亦可抽演試操。四五月間兵勇會操,居然嚴明,時予薄賞,以示鼓勵;亦欲(振)作其親上死長之氣,以懲窳惰驕蹇之習。塔將獨能勤勞奮發,以是器之,而清副將為湘中萬口所不許,又宴逸不事事,亦遂惡之。由是清大不滿於塔,忮恨刺骨。六月初提軍(即鮑起豹)來省,乃媒孽其短,百端構煽。於是文武不和,兵勇不睦之象,漸次成矣。國藩以黑白顛倒,薰蕕同器,大拂輿情,為(此)保塔而劾清。適會張石翁(即張亮基,石翁為其號,用為尊稱)保塔劾清之折同時並發,不謀而合。石翁又有札,嚴責塔將何以不操練。提軍遂疑石翁與國藩併力排之,而不留餘地也。……七月十三,湘勇試槍,誤傷一提標長夫。標下弁兵,執旗吹號,操軍火器械於城外校場,尋湘勇而開仗。國藩以勇系湘鄉,夫系常德,事涉嫌疑,但將此勇送城上,而責二百棍,而彼兵則置之不論,冀克己以和眾也。八月初四,永順兵與辰勇以賭博細故,又執旗吹號,下城開仗。國藩以屢次稱兵內鬥,將來何以御賊,思按軍法治之。咨文甫出,而有初六夜之變,毀壞館室,殺傷門丁。國藩思據實入告,為臣子者不能為國家弭大亂,反以瑣事上瀆君父之聽,方寸竊所不安;欲隱忍濡跡長沙,則平日本以虛聲彈壓匪徒,一旦挫損,鼠輩行將跳躑自恣,初終恐難一律,是以抽掣轉移,急為衡州之行,蓋二月曾經奏明衡、永、郴、桂,匪類極多,將來駐衡數月也。”《曾國藩全集·書信一》,嶽麓書社版,第202~203頁。

  20《曾國藩全集·書信一》,嶽麓書社版,第174頁。

  21同上,第204頁。

  22同上,第236頁。

  23朱孔彰:《中興將帥別傳》卷六,嶽麓書社版,第77頁。

  24同上,第92頁。

  25王詩正編:《王壯武公遺集·書札》,沈雲龍主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二十五輯之242種,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台北)版,第880~881頁。

  26《曾國藩全集·書信一》,嶽麓書社版,第186~187頁。信中所提到的“臨莊”,即易良幹,臨莊為其字;岷,即江忠源,字岷樵;石,即朱孫詒,字石樵(又字石翹)、羅,即羅澤南;筠,即郭嵩燾,字筠仙。

  27《駱秉章自注年譜》,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台北)版,第53~55頁。

  28《曾國藩全集·書信一》,嶽麓書社版,第193頁。

  29朱孔彰:《中興將帥別傳》卷八,嶽麓書社版,第92頁。

  30劉、祖之事跡,見於《晉書》卷六十二,劉琨、祖逖本傳。

  31朱孔彰:《中興將帥別傳》卷八,嶽麓書社版,第92頁。

  32《曾國藩全集·書信一》,嶽麓書社版,第274~275頁。

  33《曾國藩全集·批牘》,嶽麓書社版,第36頁。

  34《曾國藩全集·書信一》,嶽麓書社版,第227頁。

  35參見《王壯武公遺集》卷一,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台北)版,第208~209頁。

  36《曾國藩全集·書信一》,嶽麓書社版,第345頁。

  37郭嵩燾:《玉池老人自敘》,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台北)版,第45~46頁。

  38三城,指江寧(南京)、鎮江、揚州。

  39鄧瑤編:《江忠烈公遺集》,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台北)版,第125~127頁。

  40江忠源:《答曾滌生侍郎書》(咸豐三年十月十六日),鄧瑤編:《江忠烈公遺集》卷一,同上,第101頁。

  41據郭廷以《太平天國史事日誌》,清廷接受江忠源建議在八月十二日,出處不詳。參見《日誌》(上),上海書店版,第270頁。又見奕訁斤等纂《欽定剿平粵匪方略》卷五十三,《續四庫全書·史部·紀事本末類》,上海古籍出版社版,第404冊,第316~317頁。

  42曾國藩:《暫緩赴鄂並請籌備戰船折》(咸豐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曾國藩全集·奏稿一》,嶽麓書社版,第77頁。

  43同上,第76頁。

  44同上,第77頁。

  45同上,第78頁。

  46參見同上,第80頁。

  47據簡又文估計,西征的太平軍人數不下五萬。參見《太平天國全史》(中),第965頁。

  48江忠源接到曾國藩八月二十四日來信,得知曾欲再練勇六千,為他湊足萬人之軍,“欣喜慶幸,次日適發報,即附片陳明,請吾師選派船勇,從洞庭駛下……從荊州西來,以剿為堵。昨奉諭旨,區區愚計,實已上協天心”。(同注39,第106頁)咸豐接到江氏附片,故頭腦中存了曾國藩處已有六千練勇的錯覺。而國藩致駱秉章信中亦云:“募勇六千之說,侍(國藩自稱)本欲大加訓練,旌旗一色,萬眾一心,器械一新,號令一律,而後破釜沉舟,長驅東下。今諸務未克興辦,而岷樵遽以之入奏”。《曾國藩全集·書信一》,嶽麓書社版,第318頁。

  49《曾國藩全集·奏稿一》,嶽麓書社版,第82頁。

  50同上,第82~83頁。

  51同上,第76頁。

  52同上,第80頁。

  53曾國藩:《瀝陳現辦情形折》,《曾國藩全集·奏稿一》,嶽麓書社版,第87頁。

  54同上,第87頁。

  55同上,第88頁。

  56同上,第89頁。

  57同上,第89頁。

  58同上,第90頁。

  59駱秉章因回護益陽知縣陳應台(二年前因被太平軍擄走大批民船而被革職)而被咸豐責罵為“不知振作,無恥已極”,“有意取巧,尤堪痛恨”。交部議處,擬革職,改為降五級留任。參見王先謙:《東華續錄·咸豐三十二》。

  60《欽定剿平粵匪方略》,卷七十一,《續四庫》上海古籍出版社版,第404冊,第605頁。

  61參見同上,卷七十二,第625頁。

  62同上,卷七十,第585頁。

  63王先謙:《東華續錄·咸豐三十》,《續四庫全書·史部·編年類》,上海古籍出版社版,第376冊,第640頁。

  64《曾國藩全集·書信一》,嶽麓書社版,第413頁。

  65青麐,字龍賓,號墨卿,姓圖門氏,滿洲正白旗人。道光二十一年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授編修,累遷中允、侍講、內閣學士、江蘇、湖北學政等職,後調任禮部侍郎。咸豐四年,崇綸丁憂罷職後,青麐以湖北鄉試主考出任巡撫。武昌失守後,青麐以棄城逃跑被處斬。其事參見《清史稿·列傳一百八十二》,青麐本傳。

  66《清史稿·列傳一百八十四》,崇綸本傳。

  67《曾國藩全集·書信一》,嶽麓書社版,第252頁。

  68同上,第293頁。

  69同上,第315、3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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