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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休息天我搭便車去了小鎮Buxton.這是1977年的四月初,田野上的雪剛開始融化,溫度剛開始轉暖,棒球隊去了北方開始一個新塞季.當我開始旅行的時候,我在兜里放了一個指南針.

  在Buxton鎮有一大塊草地,安迪說,在那片草地的北邊有一堵石牆,一看就能看到.沿著牆邊走有一個石頭,與草地格格不入.

  你會說一個傻瓜的舉動.像Buxton那樣的鄉下小鎮會有多少草地?一百個?就個人經歷而言,如果再加上當時是草地,現在是耕地的話,我會說有更多.如我發現了正確的那個,我可能永遠不知道因為我在找一塊黑色火山玻璃石,沒準安迪把它放到口袋裡帶走了.

  所以我同意,這是個傻瓜的舉動,毋庸置疑.更糟糕的是,對於一個假釋的人來說是個危險的舉動,因為有些地方清楚地標明了不准進入字樣.我得說,如果我越界他們會很高興地趕著我重返監獄的.一個傻瓜的舉動……但挖28年牆也是一樣的舉動.當你不再是那個能弄東西的人而是一個打包男孩的時候,新生活裡面有一項新的愛好再好也不過了.我的愛好就是尋找安迪的石頭.

  所以我搭便車去了Buxton.一路上我聽著鳥叫,聽到春天來了,看看雪融化後露出來的瓶子--很遺憾,都是不可回收的.自從我進監獄後世界似乎被惡意揮霍了--還尋找著草地.

  許多次都是徒勞無功.沒有石牆.有石牆的,我的指南針告訴我面對的方向是錯的.我走過了這些石牆.這樣出來走走很舒服,在外面我真正感到了自由和寧靜.一個星期六一條老狗跟著我半天.還有一天我還看到一隻鹿.

  然後就到了4月23日,那天是我再活58年也不會忘記的.那是個溫暖的星期六下午,有個在橋上釣魚的小孩告訴我那條路叫The Old Smith Road.我拿出用棕色FoodWay袋子帶來的午飯,坐在路邊的石頭上吃完.離開前,我把剩下的東西清掃完,我父親在死前就是這麼教我的,那時我比這個告訴我路名的釣魚小孩大不了多少.

  大約兩點鐘我來到左手邊一大塊田野.遠端有堵石牆,西北走向,我走過去,沿著石牆走.一隻松鼠在一棵橡樹上對我吱吱叫.

  走了四分之三,我看到了那塊石頭.毫無疑問.黑色的玻璃石,光滑的像絲綢.與緬因州的草地格格不入.我盯著它看了很長時間,毫無理由的想哭.那隻松鼠還跟著我一直叫.我的心撲通撲通狂跳.

  當我感到能控制住自己了,我走向石頭,在旁邊蹲下--我的膝蓋嘎巴響了兩聲--我的手真實地碰到了它.我沒把它揀起來因為我覺得底下可能什麼都有;我不能就這樣走了一路卻發現下面什麼都沒有.我也沒想過把它帶走,因為我沒想過它是我的--把它帶走我覺得是種很惡劣的偷竊行為.不,我只想把它揀起來感受一下重量,來證實它的真實性,以及它光滑的紋理與我的皮膚接觸的感覺.

  我還得看看長久以來壓在它下面的東西.我的眼睛看到了,但卻呆住了.是一個信封,在塑膠袋裡仔細包裹著防止潮濕.安迪的仔細的字跡在上面寫著我的名字.

  我拿起信封,上面寫著

  親愛的Red:

  如果你讀到這個那麼你已經出獄了.不管怎樣你已經出來了.

  既然你已經走了這麼遠,也許你願意走得更遠一點.我想你還記得那個鎮子的名字,不是嗎?我需要一個優秀的人來幫助我打理事物.同時,和我一起喝一杯--仔細考慮一下.我願意一直關照你.記住希望總是件好的東西,Red,也許是最好的東西,沒別的東西比它更好了.我希望這封信能找到你,很好地找到你.

  你的朋友 Peter Stevens我沒在田野里讀這封信.一種恐懼壓抑著我,在看之前我必須遠離此地.用一句適當的雙關語來形容就是,我害怕被apprehend[有"領會理解"的意思,也有被"逮捕"的意思].

  我打開信封讀了信,然後把頭埋進臂彎哭泣.跟信在一起的是20張鈔票,每張50美元.

  現在我在Brewster旅館,技術上講已經違反了假釋條例.我想如果知道我想幹什麼的話,沒人準備為我打開方便之門.

  我有手稿.我的所有行李跟我的醫療用急救包一樣大小.我有十九張五十美圓,四張十美圓,一張五美圓,三張一美圓和一些零頭.我換開了一張五十美圓來買拍紙簿和一包煙.

  猜猜我要幹什麼.

  但真的沒有答案.只有兩種選擇.忙碌的生存或忙碌的死去.

  首先我會把手稿放進包里.然後我會扣上它,抓起我的外套,下樓,檢查一下睡袋.然後沿鎮子去一家酒吧,放五美圓在侍者面前讓他給我兩杯Jack Daniels--一杯給我一杯敬安迪·杜福雷.除了一兩杯啤酒以外,它們是我自1938年以來做為自由人喝的第一杯酒.然後我要給侍者一美圓小費感謝他.我會離開酒吧沿著Spring街去灰狗巴士終點站買一張經過紐約去El Pasco的車票.當我到了El Pasco,我要買張去McNary的車票.當我到了McNary,我想我能找個像我一樣的老油條帶我穿越邊境到墨西哥.

  我當然記得那個名字.Zihuatanejo.一個這樣美麗的名字是無法讓人忘卻的.

  我發現我很興奮,以至於我顫抖的雙手無法握住筆.我想這種興奮只有一個自由人才能體會,一個即將開始未知的旅程的自由人.

  我希望安迪在那裡.

  我希望我能穿越邊境.

  我希望能看到我的朋友和他握手.

  我希望太平洋和我的夢中一樣湛藍.

  ————————————————————————————譯後記:

  《麗塔·海華絲和肖申克的救贖》[Rita Hayworth and ShawshankRedemption] 是斯帝芬·金[Stephen King] 的小說集《四季》

  [DifferentSeasons]中的第一部.

  改編自本小說的電影《刺激1995 》[ShawshankRedemption] 獲得了1995 年奧斯卡七項提名,包括最佳編劇提名.

  出於對這部電影的熱愛,譯者利用空餘時間將這部只有20多頁的英文小說翻譯了出來.重新審視這部小說後發現電影基本上是按照原著改編拍攝的,但是電影的編劇[也就是電影導演弗蘭克·達拉邦特]比斯帝芬·金更勝一籌.比如,小說里寫到托米 ·威廉士是被轉到另一個監獄,同時諾頓監獄長跟他做了交易,只要他不說出真相就可以從輕發落,而電影裡卻是諾頓監獄長斬草除根設計殺害了托米;再比如,小說里的諾頓監獄長最終是辭職,沒提到他賺的錢的下落,而安迪是由於在監獄外面的一個密友幫他設計的假身份與投資賺的錢而過上了好日子,電影裡是安迪將諾頓的黑心錢挪到自己設計的假身份上,並將他的醜行曝光,迫使諾頓自殺.譯者認為這樣的處理更具衝突性,讓電影更好看了.

  但不可否認的是,編劇的改編都是建立在這樣一部歌頌友情尤其是人類堅忍不拔意志的小說基礎上的.讀過這部小說可以知道一些更有意思的細節,比如Red是如何坐牢的,囚犯們又是如何運用詭計逃跑的,等等.

  書中涉及到地名和人名本來都全部為英文,譯者個人認為漢語無法還原讀音.最後修訂時考慮到習慣問題,遂在地名或人名改為中文,但在第一次出現的地方給出了英文,讀者可以自行選取.同時在一些英文名詞後還用括號給出了中文注釋方便讀者閱讀.由於翻譯時間關係,有些只出現了幾次的地名和人名仍然是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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