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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果知道的是:有關單位從未核發過藤本志磨代名義的護照,而當事人也未曾向戶籍所在地的菲崎市請領過戶籍謄本。

  “報告長官,這不是太奇了嗎?偵查人員在這件事情的調查上特別慎重,相信絕不會有所遺漏才對。看情形,藤本志磨代沒有出國過哩。”

  近藤刑事主任有些意氣消沉地向前來的水田報告。

  水田聽完報告後,以鍥而不捨的精神說了——

  “這應該是我的偵查方針錯了。以志磨代名義出國,而這個志磨代卻被殺害,這樣,詭計不是會立刻被識破嗎?到香港去的人,屍體卻在神戶被發現,這就會前後矛盾……出國時的名義應該是杉山才子,勞駕大家再調查一次好不好?”

  水田又說有必要時,調查應以照片為主,可將護照申請書上所貼的照片一一詳細核對。

  近藤刑事主任立刻命令所屬人員就杉山才子再做一次同樣的調查。

  這次的結果又如出一轍。有關單位同樣全然沒有核發杉山才子名義護照的記錄,市政府更沒有為業已死去的人發給過戶籍謄本。

  “這麼一來……”

  水田感到一頭霧水了。自己辛辛苦苦想出來的推理,一下子成為斷了線的風箏。

  “申請護照的時候,是不是—定需要本人親自前往?”

  中井警員問道。他這一發問,一方面似乎也有為水田打氣的意圖。

  “規定上如此。即使參加SNAP之類觀光旅行團,所有的手續,旅行社會替你辦理,而唯獨申請護照是非由本人親自前往縣廳辦理不可的……這個時候的代理,於法所不准許。”

  “不准代理的理由是要把護照上的照片和本人核對,是不是這樣?”

  “對。”

  “如果一開始就冒用別人的名義,而由要出國的人持著自己的照片到縣廳去辦理手續——有沒有這樣的可能呢?”

  “這……”

  水田歪著頭想了一下。

  “目的是能夠出國,使用別人的名義又有什麼關係呢?“

  “說的也是……”

  其實,核發護照時的照片並不怎麼嚴格,縣廳的櫃檯職員只會瞄你—眼而已。這個情形無異於火車站的剪票員,因此,冒充別人實際上並不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

  假冒志磨代名字的才子,申請護照時又冒充另外一個人的名義——這樣的可能性應該不是沒有。何況一切都在藤本的安排之下,她只要唯唯諾諾就可以了。

  思維發展到這個階段時,水田的腦際突然閃過一名女性的名字——

  小室綾子!

  對!小室綾子的年齡和杉山才子同樣為26歲——這件事情曾經從她父親小室和郎的口裡聽說過。第一次和小室會面時,記得他敘述過一些家庭狀況以及綾子的個性有些倔強等等事情。

  (如果綾子已經死亡?)

  在這個情形之下,藤本不是會安心使用她的名義嗎?綾子已死的事實,藤本應該知道,因此他才敢叫才子冒用綾子的名義吧?

  藤本對才子說的時候,很有可能用這樣的言辭,巧妙地鋪下伏線了——

  “我讓你出去旅行的事情,不方便讓太大知道。所以你就趁我們夫妻倆不在的時候,用別人的名義去旅行吧。”

  “中井,我由你剛才的話得到啟示,所以又想到了一個可能性。勞駕你們再調查,看看有沒有以小室綾子名義的出國申請?”

  第三次的調查於是開始。而這一次的調查結果果然證明了水田的推理的確沒錯。

  有關單位確實曾經為小室綾子核發過普通護照,而使用過的護照迄今尚未送回。

  最令偵查人員欣喜雀躍的是:為申請這份護照而提出的正是杉山才子的照片!

  “長官,您的推理這一下確實中了要害了。”

  中井警員神色飛揚地說。

  “不行,不行!我們還不能因此沾沾自喜。才子雖然冒名到香港去了,可是卻身死異鄉,我們現在有什麼方法追查她的下落呢?”

  水田的態度倒是相當慎重的。

  “長官,我們該怎麼辦?”

  “才子一定是在香港的某處被殺害的,如此一來,缺少左手手腕和部分右腳的女性屍體,應該是被丟在香港才對……”

  “我們立刻照會香港的警察總局,看看有沒有發現這樣的女屍?”

  香港警察總局位於香港島維多利市夏柯道的一處街角上。各地警察局皆在這個警察總局的統轄之下。

  香港方面的回答於18日星期六傳到。

  左手腕和右腳丫子被切斷而只著褻衣的年輕女性屍體曾經在荃灣和青衣島間的海面上被發現——時間是11月27日清晨。

  顯然的,這是遇害後被投棄海中的屍體。屍體臉部由於受到嚴重毀傷,所以無從判別相貌,而身上更沒有任何可以判斷國籍、姓名的物品。

  荃灣是將海填埋而成的香港最大的工廠地帶,而周邊還在進行中的海埔新生地呈現的是遍地荒蕪和淒涼。

  一方面這又是觀光巴士前往青山灣龍閣(有名的觀光地)的必經之地。

  “一定是這個!絕對錯不了的!各一邊的手腳被切斷的女人屍體,除了杉山才子,還會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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