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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多了。再把酒杯加滿。”
“美麗的國家,美國!你知道嗎,先生,我妻子表姊同父異母的哥哥住在堪薩斯城?”他點點頭,“住在那裡四十年了,他叫吉爾及·魯佩。也許你聽過他,先生;吉爾及·魯佩?我聽說他在經營一家木材廠。沒有!那裡可是個大地方……先生,那麼祝你身體健康!”
修葛從來沒有這麼感激過英國人的克制力。這房子裡每一個人都好奇探聽莊園裡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整晚談話的主題肯定都圍著這件事打轉;現在連主角——本來應該已經被逮捕——也到場了。他們在豎著耳朵的情況下繼續閒聊。沒有人故意轉身瞄史賓利一眼。
老闆喋喋不休說個沒完:“你現在準備留在我們這裡吧,我希望,崔弗斯先生。”
“不,”史賓利說,“我今晚就要離開。”
“哦?”
“就今晚。我恨不得走得遠遠的。你聽著……”
他狠狠喝乾第三杯白蘭地,傾身挨近吧檯。不知是因為有白蘭地壯膽,還是他有意,或是他想成為眾人的焦點——他一開口,嘰喳的說話聲漸漸安靜下來,他的聲音壓過他們——修葛不知道出於什麼理由。史賓利倒是意識清晰要對酒館裡所有人說話。三杯白蘭地下肚,趁著他情緒高亢時,由舌端脫口而出。他清了清嗓子。他懷著惡意的眼神,得意洋洋環顧在場的人,他轉頭面向酒吧老闆。
“得了,別裝了!別站在那邊舔你們的啤酒,一副道貌岸然的德行。我知道你們心裡正在想什麼。殺人兇手。你們假惺惺在關心,警方怎麼還沒有逮捕我,是吧?”
老闆試著繼續扮演他的角色,似乎無視於他人的活動。他假裝跟別人不同:“哦,先生,既然你提到這件事——當然,我們都聽說了,真是一樁可怕的事件!”他活力十足擦亮吧檯,“我們對那可憐的老紳士感到難過……”
“把那瓶酒拿過來!可怕的事件!他們想把罪名套在我頭上,但是沒輒。告訴你們的朋友,我跟這件案子沒有任何瓜葛,我已經證實了這一點。”
酒館老闆面露笑容:“咦,那真的要恭喜你了,崔弗斯先生!我們也覺得你不是兇手,先生!那只是這一帶的人——你知道的,誰不愛道人長短。”他壓低聲音,“你只是特地來拜訪狄賓先生,很多人——”
“你是在跟我說話嗎?聽著,”史賓利飲乾杯中酒,碰然將杯子倒置,用手戳著酒吧老闆的胸膛,“我從來沒有進過他的房子。他們以為那個人是我,其實是狄賓先生偽裝讓別人認不出他。去和你們的朋友說吧,還有你們那些沒大腦的警察朋友。”
“先生?”
“我告訴你!是狄賓打算來告訴我,我是個騙子!”
酒館老闆聽得一頭霧永,史賓利自顧自地說。他越說越自信,簡直是武斷。
“聽著,我告訴你們是怎麼回事。老狄賓想要離開他家,懂了沒?別管為什麼。我不會說的。他想要離開自己家,懂了吧?很好。他上倫敦去,到劇場用品店買個化妝箱,又到一家成衣店買套衣服。然後,他就可以為所欲為,沒有人會懷疑他。但是尼克是個藝術家,你們懂嗎?——名副其實的藝術家;我不得不誇獎他。假如他在任何地方留下腳印,他也不留一點痕跡。他甚至有幾雙不同尺寸的鞋子。沒錯!而你不可能走進鞋店,要求買一雙比你的尺寸大三四號的鞋子。這太奇怪了;而且他們會找到是哪家店的鞋,要是事後出了什麼麻煩,警察絕對追蹤得到你,懂吧?”
史賓利往吧檯中間挨過去,漲紅的臉湊到離酒吧老闆只有一寸距離。以更嘶啞的嗓音說:“所以,尼克怎麼做呢?他到一個大家稱之為“莊園”的大宅;唯有那裡有棄置不用的家具,和一些我連放在煤窖里都嫌髒的畫。某天下午,他背著一個本來應該用來裝書的書包;跟得上我的話嗎?他溜到他們囤積廢棄物的房間,偷了一雙某人的鞋;現場沒有留下任何他的腳印,為什麼,因為他把這件事嫁禍給那雙鞋的主人,懂了嗎?這就是尼克幹的好事,這一切都是因為他要離開他家,以及……”
修葛還沒聽完這句話,驚覺自己幾乎正面對著史賓利聽他說話。他保持不動聲色,以空杯就唇,注視吧檯後面一張海報,約翰·渥克以一抹諷刺的斜睨露齒微笑。
史賓利繼續講案子使用的道具,令人訝異的是,他把所有的假設都建立在這雙鞋上,避重就輕,加油添醋,指出這雙神秘之鞋的鞋主就是莫利·史坦第緒。各種參考解釋都出籠了,其中一個最簡單的解釋——狄賓藉偽裝來掩人耳目——卻被略而不提。不知什麼時候,話題又轉到修葛父親荒唐的行徑,說亨利·摩根裝神弄鬼是為了偷這雙鞋?
他冒險側眼偷瞄史賓利。後者說得太投入,太多壯膽酒下肚,太沉迷於鋒頭人物的風光,絲毫沒有轉頭或降低音量。史賓利大笑,他的腳徒然無益探索吧檯下的欄杆。
“這就是事情的經過,”他說,敲著櫃檯,“這是他的失策,懂了嗎?因為他要溜出他家,沒有人知道。就是你們眼中的尼克·狄賓!當他要重返他的屋子時,他進不去。知道為什麼嗎?他匆匆忙忙把口袋裡的鑰匙弄丟了,就是這樣。哈哈哈。別懷疑,我就是知道。”
“美麗的國家,美國!你知道嗎,先生,我妻子表姊同父異母的哥哥住在堪薩斯城?”他點點頭,“住在那裡四十年了,他叫吉爾及·魯佩。也許你聽過他,先生;吉爾及·魯佩?我聽說他在經營一家木材廠。沒有!那裡可是個大地方……先生,那麼祝你身體健康!”
修葛從來沒有這麼感激過英國人的克制力。這房子裡每一個人都好奇探聽莊園裡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整晚談話的主題肯定都圍著這件事打轉;現在連主角——本來應該已經被逮捕——也到場了。他們在豎著耳朵的情況下繼續閒聊。沒有人故意轉身瞄史賓利一眼。
老闆喋喋不休說個沒完:“你現在準備留在我們這裡吧,我希望,崔弗斯先生。”
“不,”史賓利說,“我今晚就要離開。”
“哦?”
“就今晚。我恨不得走得遠遠的。你聽著……”
他狠狠喝乾第三杯白蘭地,傾身挨近吧檯。不知是因為有白蘭地壯膽,還是他有意,或是他想成為眾人的焦點——他一開口,嘰喳的說話聲漸漸安靜下來,他的聲音壓過他們——修葛不知道出於什麼理由。史賓利倒是意識清晰要對酒館裡所有人說話。三杯白蘭地下肚,趁著他情緒高亢時,由舌端脫口而出。他清了清嗓子。他懷著惡意的眼神,得意洋洋環顧在場的人,他轉頭面向酒吧老闆。
“得了,別裝了!別站在那邊舔你們的啤酒,一副道貌岸然的德行。我知道你們心裡正在想什麼。殺人兇手。你們假惺惺在關心,警方怎麼還沒有逮捕我,是吧?”
老闆試著繼續扮演他的角色,似乎無視於他人的活動。他假裝跟別人不同:“哦,先生,既然你提到這件事——當然,我們都聽說了,真是一樁可怕的事件!”他活力十足擦亮吧檯,“我們對那可憐的老紳士感到難過……”
“把那瓶酒拿過來!可怕的事件!他們想把罪名套在我頭上,但是沒輒。告訴你們的朋友,我跟這件案子沒有任何瓜葛,我已經證實了這一點。”
酒館老闆面露笑容:“咦,那真的要恭喜你了,崔弗斯先生!我們也覺得你不是兇手,先生!那只是這一帶的人——你知道的,誰不愛道人長短。”他壓低聲音,“你只是特地來拜訪狄賓先生,很多人——”
“你是在跟我說話嗎?聽著,”史賓利飲乾杯中酒,碰然將杯子倒置,用手戳著酒吧老闆的胸膛,“我從來沒有進過他的房子。他們以為那個人是我,其實是狄賓先生偽裝讓別人認不出他。去和你們的朋友說吧,還有你們那些沒大腦的警察朋友。”
“先生?”
“我告訴你!是狄賓打算來告訴我,我是個騙子!”
酒館老闆聽得一頭霧永,史賓利自顧自地說。他越說越自信,簡直是武斷。
“聽著,我告訴你們是怎麼回事。老狄賓想要離開他家,懂了沒?別管為什麼。我不會說的。他想要離開自己家,懂了吧?很好。他上倫敦去,到劇場用品店買個化妝箱,又到一家成衣店買套衣服。然後,他就可以為所欲為,沒有人會懷疑他。但是尼克是個藝術家,你們懂嗎?——名副其實的藝術家;我不得不誇獎他。假如他在任何地方留下腳印,他也不留一點痕跡。他甚至有幾雙不同尺寸的鞋子。沒錯!而你不可能走進鞋店,要求買一雙比你的尺寸大三四號的鞋子。這太奇怪了;而且他們會找到是哪家店的鞋,要是事後出了什麼麻煩,警察絕對追蹤得到你,懂吧?”
史賓利往吧檯中間挨過去,漲紅的臉湊到離酒吧老闆只有一寸距離。以更嘶啞的嗓音說:“所以,尼克怎麼做呢?他到一個大家稱之為“莊園”的大宅;唯有那裡有棄置不用的家具,和一些我連放在煤窖里都嫌髒的畫。某天下午,他背著一個本來應該用來裝書的書包;跟得上我的話嗎?他溜到他們囤積廢棄物的房間,偷了一雙某人的鞋;現場沒有留下任何他的腳印,為什麼,因為他把這件事嫁禍給那雙鞋的主人,懂了嗎?這就是尼克幹的好事,這一切都是因為他要離開他家,以及……”
修葛還沒聽完這句話,驚覺自己幾乎正面對著史賓利聽他說話。他保持不動聲色,以空杯就唇,注視吧檯後面一張海報,約翰·渥克以一抹諷刺的斜睨露齒微笑。
史賓利繼續講案子使用的道具,令人訝異的是,他把所有的假設都建立在這雙鞋上,避重就輕,加油添醋,指出這雙神秘之鞋的鞋主就是莫利·史坦第緒。各種參考解釋都出籠了,其中一個最簡單的解釋——狄賓藉偽裝來掩人耳目——卻被略而不提。不知什麼時候,話題又轉到修葛父親荒唐的行徑,說亨利·摩根裝神弄鬼是為了偷這雙鞋?
他冒險側眼偷瞄史賓利。後者說得太投入,太多壯膽酒下肚,太沉迷於鋒頭人物的風光,絲毫沒有轉頭或降低音量。史賓利大笑,他的腳徒然無益探索吧檯下的欄杆。
“這就是事情的經過,”他說,敲著櫃檯,“這是他的失策,懂了嗎?因為他要溜出他家,沒有人知道。就是你們眼中的尼克·狄賓!當他要重返他的屋子時,他進不去。知道為什麼嗎?他匆匆忙忙把口袋裡的鑰匙弄丟了,就是這樣。哈哈哈。別懷疑,我就是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