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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樓里不知道什麼地方肯定響了一聲警報,告訴科特我來了。
我拿起角落裡的那部菲爾?里弗金以前用的電話,撥了凱特的手機號碼。
“嘿,”我說,“我不敢在辦公室給你打電話,那兒可能不太安全。”
“為什麼?”
“親愛的,別問。我剛剛想了很多,科特那事兒——我是說他竊聽我電話的事兒,是真的也無所謂。但是那個——說他動了特利弗的車子的事兒——不是真的。”
“你覺得不是真的?”她是個出色的演員,表演得非常投入。
“對。絕對沒錯。”
“為什麼?”
“我錯了,真不該那麼想。州警察局的人檢查了那輛車,結果什麼也沒有。”
“我想你應該跟他道歉。今天晚上的壘球賽你會跟他碰面,對嗎?你應該說聲對不起。”
“嗯,”我勉強敷衍了一句,“儘管很難。如果不道歉,以後我在他面前永遠抬不起頭來。”
我事先沒跟她說道歉的事兒,是她來了個臨場發揮。我的計劃是這樣的:如果我當著科特的面兒說他是無辜的,兄弟我錯怪你了,他百分之百不相信我。不過,如果這話是他偷聽來的,他就沒有理由不信了。
管他呢。
肯揚警官給我的手機發了一條留言。我下了樓,開車過了幾個街區,然後打給了他。這次是他自己接的。
“我查了一下LME,”肯揚沒問我為什麼又打電話就說,“可能有人會有那東西。液體金屬固化劑是種危險玩意兒,我不知道從哪兒可以買到這種化學品……焊材用品店或許有?”
“也可以直接從陸軍軍械庫拿。我有一個問題問你,假設我從特利弗?阿蘭德的車上弄下來一塊東西,可以證明他的車讓人做過手腳,這個能不能拿到法庭上當證據用?”
“那車已經拉走卸了,我告訴過你。”
“我只是假設。”
“你想幹什麼?”
“我問你這個能不能當成證據?”我沒少在電視上看《法律與秩序》,“你知道,有個叫什麼‘物證管制流程’的程序。”
“很難說。我先問問檢察官大人,回頭再告訴你。”
“越快越好。”我說。
十分鐘以後他打過來了。“OK,”肯揚說,“有個公訴人跟我說,在這個州,物證管制流程只基於證據的重要性,不基於證據的接受性。”
“請你跟我說英語。”
肯揚笑了起來。“我還想讓你給我解釋解釋呢。”
“很抱歉。”
“意思是說,那個流程並不重要。從法律上講,你不必取證、送鑒各個環節都做到可靠無誤。對證據有效性提出質疑是辯方律師幹的事兒,對於法官來說,你提交,他就會接受。所以……我已經回答了你的問題,該你回答我了。你拿到證據了嗎?”
“拿到了。”
“好。你說那東西能證明車子讓人做過手腳,你怎麼知道?我沒別的意思,只不過你是個公司高管,不是冶金學家。”
“我不能說那能百分之百證明車子被做過手腳,但我可以告訴你,用了那東西之後,擰一塊兒鐵就跟擰‘小腳趾圈糖’一樣,“啪”的一聲就斷了。金屬的東西可不會那麼容易就斷的。”
“什麼東西斷了?”
我猶豫了一下。“轉向軸。”
“嗯,我們來假設你說的是對的。僅就這一條兒證據來說,我想可以證明車子確實讓人做過手腳。不過我還是有個問題,一個關鍵問題。”
“什麼問題?”
“怎麼跟科特?桑克聯繫起來?你必須證明他有條件幹這事兒……那個什麼LME,他身上得有,或是能想辦法弄到手。”
“他有,在他的住處。”我說,“我親眼看見過。你只要搜查他的住處就可以找到。”
“我們又回到了這個問題,”肯揚說,“我告訴過你,除非你做備案線人,否則我們就沒有搜查的權力。沒有別的辦法嗎?比如他從沒給過你備用鑰匙什麼的?”
“沒有,當然沒有。”
“我想他不會再邀請你去了吧?”
“加個期限的話,差不多是一萬年。”
“那你到底怎麼證明他有那玩意兒?”
“我怎麼證明?”
“就差這一步了。轉向軸已經在你手上了不是嗎?”
“或許還有別的辦法。”我說。
當然有。格拉漢姆已經去辦了。
“什麼辦法?”
“回頭我打電話給你。”我說。
第57節
科特面帶微笑,老遠就朝我招手。我也同樣示以微笑,說了一聲:“嘿。”
他已經進了投手區,在那兒熱起身來。球場的燈光已經亮了。今天晚上的對手是貝爾斯登證券公司,一群酒囊飯袋。他們這會兒正檢查我們的球棒。消息傳得真快,不過他們可不知道,Entronics里的人除了科特誰也不會弄那玩意兒。當然,過不了多久他們就會知道科特是什麼人物了。法斯蒂諾正在和隊友商量戰術。
我拿起角落裡的那部菲爾?里弗金以前用的電話,撥了凱特的手機號碼。
“嘿,”我說,“我不敢在辦公室給你打電話,那兒可能不太安全。”
“為什麼?”
“親愛的,別問。我剛剛想了很多,科特那事兒——我是說他竊聽我電話的事兒,是真的也無所謂。但是那個——說他動了特利弗的車子的事兒——不是真的。”
“你覺得不是真的?”她是個出色的演員,表演得非常投入。
“對。絕對沒錯。”
“為什麼?”
“我錯了,真不該那麼想。州警察局的人檢查了那輛車,結果什麼也沒有。”
“我想你應該跟他道歉。今天晚上的壘球賽你會跟他碰面,對嗎?你應該說聲對不起。”
“嗯,”我勉強敷衍了一句,“儘管很難。如果不道歉,以後我在他面前永遠抬不起頭來。”
我事先沒跟她說道歉的事兒,是她來了個臨場發揮。我的計劃是這樣的:如果我當著科特的面兒說他是無辜的,兄弟我錯怪你了,他百分之百不相信我。不過,如果這話是他偷聽來的,他就沒有理由不信了。
管他呢。
肯揚警官給我的手機發了一條留言。我下了樓,開車過了幾個街區,然後打給了他。這次是他自己接的。
“我查了一下LME,”肯揚沒問我為什麼又打電話就說,“可能有人會有那東西。液體金屬固化劑是種危險玩意兒,我不知道從哪兒可以買到這種化學品……焊材用品店或許有?”
“也可以直接從陸軍軍械庫拿。我有一個問題問你,假設我從特利弗?阿蘭德的車上弄下來一塊東西,可以證明他的車讓人做過手腳,這個能不能拿到法庭上當證據用?”
“那車已經拉走卸了,我告訴過你。”
“我只是假設。”
“你想幹什麼?”
“我問你這個能不能當成證據?”我沒少在電視上看《法律與秩序》,“你知道,有個叫什麼‘物證管制流程’的程序。”
“很難說。我先問問檢察官大人,回頭再告訴你。”
“越快越好。”我說。
十分鐘以後他打過來了。“OK,”肯揚說,“有個公訴人跟我說,在這個州,物證管制流程只基於證據的重要性,不基於證據的接受性。”
“請你跟我說英語。”
肯揚笑了起來。“我還想讓你給我解釋解釋呢。”
“很抱歉。”
“意思是說,那個流程並不重要。從法律上講,你不必取證、送鑒各個環節都做到可靠無誤。對證據有效性提出質疑是辯方律師幹的事兒,對於法官來說,你提交,他就會接受。所以……我已經回答了你的問題,該你回答我了。你拿到證據了嗎?”
“拿到了。”
“好。你說那東西能證明車子讓人做過手腳,你怎麼知道?我沒別的意思,只不過你是個公司高管,不是冶金學家。”
“我不能說那能百分之百證明車子被做過手腳,但我可以告訴你,用了那東西之後,擰一塊兒鐵就跟擰‘小腳趾圈糖’一樣,“啪”的一聲就斷了。金屬的東西可不會那麼容易就斷的。”
“什麼東西斷了?”
我猶豫了一下。“轉向軸。”
“嗯,我們來假設你說的是對的。僅就這一條兒證據來說,我想可以證明車子確實讓人做過手腳。不過我還是有個問題,一個關鍵問題。”
“什麼問題?”
“怎麼跟科特?桑克聯繫起來?你必須證明他有條件幹這事兒……那個什麼LME,他身上得有,或是能想辦法弄到手。”
“他有,在他的住處。”我說,“我親眼看見過。你只要搜查他的住處就可以找到。”
“我們又回到了這個問題,”肯揚說,“我告訴過你,除非你做備案線人,否則我們就沒有搜查的權力。沒有別的辦法嗎?比如他從沒給過你備用鑰匙什麼的?”
“沒有,當然沒有。”
“我想他不會再邀請你去了吧?”
“加個期限的話,差不多是一萬年。”
“那你到底怎麼證明他有那玩意兒?”
“我怎麼證明?”
“就差這一步了。轉向軸已經在你手上了不是嗎?”
“或許還有別的辦法。”我說。
當然有。格拉漢姆已經去辦了。
“什麼辦法?”
“回頭我打電話給你。”我說。
第57節
科特面帶微笑,老遠就朝我招手。我也同樣示以微笑,說了一聲:“嘿。”
他已經進了投手區,在那兒熱起身來。球場的燈光已經亮了。今天晚上的對手是貝爾斯登證券公司,一群酒囊飯袋。他們這會兒正檢查我們的球棒。消息傳得真快,不過他們可不知道,Entronics里的人除了科特誰也不會弄那玩意兒。當然,過不了多久他們就會知道科特是什麼人物了。法斯蒂諾正在和隊友商量戰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