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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誰還知道這一事實呢?兩個人知道,一個,是格林肖的同黨,知道全部始末,另一個

  人呢,當然就是諾克斯本人了,兩封恐嚇信是各用半張期票打字而成、這個事實充分證明了

  寫信人就是謀殺格林肖和史洛安的兇手——也就是格林肖的同黨。

  “在檢驗了打字機打出來的恐嚇信之後,我們發現了什麼呢?第二封恐嚇信是用‘雷鳴

  頓’牌打字機打出來的。而這‘雷鳴頓’牌打字機是諾克斯先生的。

  “我們知道,自從諾克斯收到第一封恐嚇信之後,他謝絕一切賓客,這就意味著:能夠

  使用諾克斯的打字機來打第二封信的,唯有下列一些人:諾克斯本人、布菜特小姐、諾克斯

  家的傭僕。還有,由於兩封信都是寫在半張期票上的——而期票又只可能為兇手所有——所

  以這又意味著:上述這些人中的某一個,就是兇手。”

  “我們先考慮最後一批人。寫信人會不會是傭僕中的一個呢?不會;因為在勘查本案的

  最初階段,這些傭中沒有一個曾經到過過卡吉士家。

  “會不會是布萊特小姐呢?不會,布萊特小姐向我承認過,她是維多利亞博物館的私人

  偵探。”

  既然布萊特小姐和幾個傭僕都被排除在疑點之處了,那末,剩下的只有諾克斯本人是第

  二封信的作者,所以也就是格林肖的同黨和殺人兇手。

  “怎樣核實呢?諾克斯充分體現出兇手特徵:首先,在針對卡吉士而製造假線索的那段

  日子裡,他曾在卡吉士家出入。其次,就在諾克斯費盡九牛二虎之力造成了並無第三者在場

  的假象之後,他為什麼又主動跑來自稱是第三個人,以破壞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假象呢?因為

  布菜特小姐已經當著他的面講清了茶杯的情況,他在史洛安問題上也是有來龍脈的:他可能

  就是跟隨格林肖一起到比乃第旅館去的那個人,從而得悉史洛安與格林肖是弟兄。於是他就

  寫匿名信給我們,作為構陷史洛安的一種暗示;再說,他既是兇手,從卡吉士棺材內拿到了

  遺囑,就把它放到了隔壁他自己那座空房子的地下室中,而複製一把鑰匙放在史洛安的保潤

  煙盒內;最後,他作為兇手,握有格林肖的表,當他在卡吉士收藏品總庫幹掉了史洛安之

  後,他就把表放在史洛安的的保險箱內。

  “那末,他為什麼又寫兩封信給自己,又捏造出自己藏畫失竊的假象呢?那更有道理

  了:史洛安自殺之說已經公開被推翻了,他知道警察當局仍在緝捕真兇。況且他正受到壓

  力,要他歸還利奧納多的作品。他給自己寫了兩封信,就造成一個印象:不論兇手是誰,至

  少不是他諾克斯,

  “這樣,他自己把畫偷掉,他事先把自己家裡的防盜報警器搞壞,無疑是算計好我們從

  時報大廈空手而回的時候,被毀的防盜報警器可以向我們作證:那幅畫已被偷。這就免除了

  他還給博物館的義務,而他從此以後就能秘密保住此畫。”

  “至於談到那幅畫。不外兩種可能:第一種可能是兩幅畫一開始就都在諾克斯手中,還

  有一種可能是僅有一幅——也就是他從卡吉士那兒買來的那幅。如果他僅有一幅,那末,他

  所說被偷就是撤謊。他看見被我查獲了,就心急慌忙搬出兩幅畫的典故,企圖使我們認為他

  一直傭有兩幅畫,查出來的那幅乃是複製本,原本已被這個憑空捏造出來的竊賊所偷去。

  “另一方面,如果他真的開始就有兩幅畫,那末,我查獲的那幅,或者是利奧納多作

  品,或者是複製本,在我們把不知諾克斯藏在何處的另一幅油畫找出來之前,是無法斷言

  的。而這另一幅,諾克斯是決不肯交出來的,因為他早已一口咬定說它已被外人偷走了。總

  而言之,“兇手必須具備三個主要條件。第一:他應能針對卡吉士和史洛安而布置假線索。

  第二:他應是兩封恐嚇信的作者。第三:他應在諾克斯的房子裡,才有可能打出第二封信。

  符合這第三個條件者,只有幾名傭僕、布萊特小姐和諾克斯。但是傭僕們被第一個條件所排

  除,布萊特小姐被第二個條件所排除,剩下來只有諾克斯,既然諾克斯完全符合上述這三個

  條件,所以兇手非他莫屬。”

  第十八章 原來是他

  每隔一定的時間,總有電話來。是誰打來的,打來幹什麼,偵探長一概不知;但見每次

  電話鈴聲一響,艾勒里就搶著接聽,每次他都露出失望的樣子。

  有過一次,偵探長要找范雷巡官,發現這位巡官從昨夜之後就沒到總部來報到過,誰也

  不知他的去向;在那整個下午,哈斯壯、畢各脫、姜申竟也不知怎的杳無蹤跡了。

  到了正常的下班時間、偵探長把秘書召來,發了一道神秘的指示。秘書就走了。

  十五分鐘之內,警察總部的各條走廊內,就已有意無意地傳開了,說奎恩特探長已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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