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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還能向一個人要求些什麼呢?

  好吧,公平地說,不像在《羅拉秘史》里的偵探,納什和格倫相處的時間,足夠他明白一點,那就是格倫的陪伴讓他更放鬆、更平靜,從來沒有人給過他這樣的感覺。格倫能讓他開懷大笑,格倫會讓他心如刀絞,格倫做的炒雞蛋方圓百里沒人能比得過。

  “我們該走了。”沃克在前廳喊道。

  走廊的牆上掛著一排相框。裡面有一對新婚夫婦攝於六十年代的結婚照,有幾個瘦瘦的、戴著牛仔帽和警徽的金髮男孩的合影,還有一張格倫穿著警服的照片,那時候他看上去年輕且嚴肅。

  “我們該走了,韋斯特探員。”樓下,沃克又喊了一遍。“你可能不在乎你的工作,但我他媽的可在乎。”

  他看著格倫走到他身邊:“所以這就算完了?接下來呢?你有什麼打算?”

  “還有什麼事情需要我們去打點嗎?”

  “沒有了。”

  “那我想我得去趕飛機了。”

  沃克看起來鬆了一口氣。

  在出門前,納什在另一幅照片前停了一下,照片上是被松樹包圍的淺藍色湖水。“這是熊湖?”

  “沒錯。”

  “這是什麼地方?”

  “湖面上。”

  “我知道,我是說湖在哪兒?”

  “沒有特別具體的方位。”

  “你什麼意思?”納什不耐煩地問道。“這是個地點,一定有個經緯度吧。怎麼可能沒有具體方位?”

  沃克臉紅了。“我的意思是,照片上的這個地方可以是熊湖周圍的任何一處。”感受到納什不信任的眼神,他重複道。“哪裡都有可能,那片湖的面積超過了一百平方公里,很多地方看起來都是一樣的。”

  納什點了點頭,對於沃克來說也許沒什麼區別,但是三幅照片上都是同樣樹、山和湖?就算不是安塞爾·亞當斯①,他也看出來了,這主題太明顯了。

  ①安塞爾·亞當斯是美國著名的風景攝影師。

  沃克有些猶豫地問了句:“你要我捎你去波卡特洛機場嗎?”

  “我租了輛車,我自己去機場。”

  “那好,沒有冒犯的意思,但是把你丟在機場好像不是件太好的事情。”

  “沒事,我不在乎。”

  想了想,沃克伸出了手。納什躊躇了一下,也伸出手回握了一下。

  * * *

  他在接近黃昏時發現了那個地方。

  納什的推斷是正確的,如果有多張專業攝影作品都在熊湖邊的這個地點取景,那麼這個地方肯定被拍過很多次,也一定有路通到那裡。納什住的旅館旁有個咖啡店,他在裡面發現了一些好看的明信片,裡面的樹、山和湖景絕對和格倫的照片一模一樣。這個地方叫肖肖尼角。

  為什麼肖肖尼角對于格倫很重要,納什不清楚。也許那裡是個很好的垂釣地點,又或許格倫喜愛這裡的風景。此地的意義又是一個謎,但納什毫不懷疑肖肖尼角是格倫最喜歡的地方之一。

  他覺得事發當天可能是這樣的:格倫和他在機場道別後,感覺和納什應該差不多,就好像犯了一個巨大的錯誤。所以格倫用上班前的幾個小時開車去了湖邊,去了這個對他來說很有意義的地方。不是去釣魚,也不是去自殺,僅僅為了在上班前好好理一下自己的思緒。因為這符合格倫的思考方式,他就是這麼處理問題的。

  然後,在肖肖尼角,在熊湖的岸邊,格倫遭遇了非常,非常惡劣的事情。

  不管是什麼事情,最後的結果是格倫的SUV出現在了猶他州的特里蒙頓。特里蒙頓恰巧有距離熊湖最近的公交站,兩地距離僅兩小時車程。這不可能是巧合。

  納什把租來的車停在了沙地旁,然後下了車。凜冽的空氣中帶著一股松樹、濕糙和魚的味道。

  湖裡的水非常藍,十分符合落基山的加勒比海灘這個名字。夏天,熊湖是一個熱門旅遊景點,但現在是四月,除了有熱帶風情的湖水,狂風呼嘯的湖岸看起來寒冷且貧瘠。遠處的小房子和木屋看上去像是很久沒人住了,窗戶里沒有燈光,煙囪也沒有冒煙。沒有人在湖邊釣魚,附近也沒有其他汽車。

  起碼在納什看來這裡沒有任何生命的跡象。

  他抬手遮住眼睛,望著刺目的太陽,試圖尋找盤旋的飛鳥,鳥的出現,代表這附近一定有死物。但鈷藍的天空除了一片片翻卷的烏雲之外就什麼都沒有了。他打了個冷戰。從湖面上來的風如刀割,就在幾個星期前這裡還在下雪。

  他開始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慢慢地行走,在cháo濕的土壤中尋找輪胎的痕跡。

  在一堆石頭旁邊,他發現了散落的折斷的骨頭,他的心臟驟然一緊。但這些骨頭有些年頭了,而且相比人類骨骼來說太小。但它們仍然提醒了納什一個冷酷的現實:這個地方棲息著很多野生動物,從馴鹿,到騾子,到野狼和灰熊,什麼都有。

  “格倫?”納什大喊。他的聲音有些小心翼翼,充滿了不確定,這讓他莫名地有些生氣。他以更大的聲音喊了出來:“格倫?”

  他的聲音在周圍的群山中迴響,最終消散在長滿青糙的湖岸。

  納什沿著湖岸往下走,繼續在雜糙叢和青苔密布的小路中仔細尋找車胎的痕跡。

  據當地傳說,有一種生物生活在碧藍的湖水下,它叫熊湖水怪。如果格倫是因為遭遇了水怪才失蹤的,那聽起來倒是很合理。

  但是,四處搜索無用的信息,就只為了證明一件事的合理性,這本來就不對。尋找事件中的模式和探究事件背後的含義是不同的,就好比即使已經提供了合理的解釋,但這仍不能證明這就是原因一樣。

  “格倫?”納什大喊。寂靜的松林和山脈似乎吞下了所有聲音。納什的倔脾氣上來了,他又大喊了一次:“格倫?”

  又往下走了一段之後,他在一棵倒下的樹旁發現了SUV留下的輪胎印,印子已經變幹了。納什半蹲下來,就像盲人觸摸盲文一樣仔細研究著乾燥的泥土和上面交錯的裂紋。旅途的終點。這些痕跡無一不證明這裡是格倫最後停留的地方。他能分辨出這輛SUV在哪停過,在哪裡倒過車,因為那裡有一條很長很寬闊的弧形痕跡。這輛車壓著之前的印記,向遠處的群山開去了。

  而且避開了所有的主路。

  激動和恐懼讓納什的心劇烈地跳動起來。

  他站起身,向湖岸下慢慢地跑著,同時掃視著湖的邊緣,以及崎嶇的、被糙覆蓋的山坡和岩石。

  他來到一個野營點,燒黑的石頭圍成一圈,中間有很多烤焦的浮木。空啤酒罐散落在地上,周圍還有很多被抹掉的腳印。

  “格倫?”

  納什聽到一聲微弱的呼喊,他轉頭搜尋著空蕩蕩的山坡,沒有動靜。納什仔細豎起耳朵,生怕把鳥叫或是自己的回聲錯當成格倫的回應。

  他又嘗試著叫了一次,但是聲音卻哽在嗓子裡,他的發音更像是抽泣。即便這樣,他還是差點錯過了遠處傳來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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