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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說,兒,只能用在小東西、小事物、小人兒身卜,因此往往帶有親切愛呢的成分。比如身子骨兒、眼力勁兒什麼的。"小小子兒,坐門墩兒,哭哭啼啼要媳婦兒。要媳婦兒,幹啥事兒?點燈,說話兒;吹燈,做伴兒;明兒早晨梳小辮兒。"這首歌謠,很能說明帶"兒"字兒的是個什麼味兒。

  粵語和閩語中的"仔"也有這樣的味道。比如閩語中的"一點仔"就是"一點兒","一絲仔"就是"一絲兒","一片仔"就是"一小片兒","一碗仔"就是"一小碗兒"。不過閩語中的"仔"既不是"崽"也不是"子",而是"囝"。囝,也可以寫作"囡"。囡和囝都指小孩。但一般地說,囝指男孩,囡指女孩,或分門別類地叫做"男小囡"、"女小囡"。囝是閩方言,囡是吳方言。吳語就算寫"囝"這個字,也讀作"囡"。再說吳語也不用"囡"作詞尾,用"頭"。如果用於人,則多半有親昵疼愛的意思,如小鬼(讀如居)頭、毛毛頭、囡囡頭。上海人還會在孩子的名字後面加一個"頭",以為小名、愛稱、暱稱,比如一個名叫什麼波的孩子便會被叫做"波波頭"。這都是北方沒有的說法。

  其實吳語原本也是說"兒"的。至少在明代,蘇滬一帶方言還是以兒尾詞占優勢。人兒、口兒、心兒、門兒、郎兒、姐兒、貓兒、狗兒、瓶兒、鉤兒這些詞都有,現在則只剩下"囡兒"和"筷兒"了。同樣,用"頭"做詞尾,也是老早就有了,而且很普遍,如前頭、後頭、年頭、日頭、念頭、想頭、碼頭、鋤頭、石頭、木頭、骨頭、舌頭、準頭、甜頭、苗頭等等。但"座頭"、"房頭"這些詞,雖然《水滸傳》、《西遊記》裡面都有,現在卻主要流行於吳語方言區。王力先生說,"頭"作為詞尾,始於六朝(《漢語史稿》),而六朝王室在江南。不知是不是這個原因,吳語要更愛說"頭"一些。

  兒和子也一樣。用"子"做詞尾,魏晉以後就開始了。漢子、犢子、種子、日子這些詞,已見於六朝時的著作。唐以後,就更多。茄子、豆子、燕子、柚子、帽子、襖子、妃子、娘子,還有面子,和現在沒什麼兩樣。用"兒"做詞尾則要晚到唐。比如"打起黃鶯兒,莫教枝上啼"。不過那時用在鳥獸魚蟲後面的"兒",多半指其初生者,如鵝兒、鴨兒、蠶兒。即便是詞尾,也不一定就念輕音。宋以後,才有了車兒、船兒、唇兒、葫蘆兒一類的詞,名詞也才開始"兒化"。但這時,中原漢人大規模南下閩、粵、贛,創建新方言的事已成歷史,南方六大方言的格局已經形成,沒誰會當"兒皇帝"了。

  六、新與舊

  一般地說,作為詞尾,"兒"和"子"可以互換。但換過以後,語感就不同了。比如貓兒和貓子,兔兒和兔子,老頭兒和老頭子,就不一樣。也有不能換的,如花兒、糙兒、臉蛋兒。因為"兒"可以發展為愛稱,也可以表示調侃或微諷,比如"款兒"、"腕兒"、"小大人兒","子"就不行。再說,換成"子",意思也變了。比如"款子"就是錢,不能用來表示那些有錢的主(款兒)。

  粵語和閩語沒有"兒"這個詞尾,便用"仔"來表示。吳語不喜歡說"兒",就說"頭"。仔,是一個南方方言字。《說文解字》里也有"仔",但那是能夠、勝任的意思。也不讀"崽",讀"滋"。頭,大約原先也是一個南方方言字。王力先生說戰國以前沒有"頭"字,中原雅言管"頭"叫"首"(很久以後北方還叫"首級"),"頭"可能是方言進入了普通話(《漢語史稿》)。先秦典籍中,首先使用"頭"字的是《墨子》和《莊子》。墨子、莊子包括他們的門徒都是南方人,因此我懷疑"頭"最早也是南方話。

  南方話中古文不少。比如閩南話仍然管"臉"叫"面","眼"叫"目"。這是很古老的說法。戰國以前無"眼"字,漢以後才有,而且是指眼球,相當於"睛"。"臉"字則直到公元六世紀才出現,而且也只指塗胭脂的地方,因此可以說"雙臉"、"兩臉",意思是"兩頰"。如果臉面相同,則個人只能有一張臉,哪有兩張臉的?豈非"兩面派"?臉與面、眼與目,既然並不相等,閩南人便不肯含糊,堅持把臉色叫"面色",眼珠叫"目仁"。

  面變臉,目變眼,還不算"面目全非"。意思走樣,或褒貶相反的詞也很不少。比如"下海"就是。下海,原本指被迫或自願從事某種"賤業"或黑道營生,比方說去當娼jì、海盜,加入流氓團伙等。只不過,一般的說,書生當強盜叫"落糙",民婦做jì女則叫"下海"。也許,正因為良家婦女淪為娼jì叫"下海",jì女從良在粵語中便叫"埋街"(靠岸)。舊社會,伶人(藝人)的地位也不比jì女高多少。他們不叫"演員"更不叫"明星",而叫"戲子"。愛好戲劇,自己也演著玩兒的,則叫"票友"。戲子既然被視同娼jì,則票友參加贏利性演出,或者由業餘的變成職業的,便也叫"下海"。如果仍然保留業餘身份,也不靠演戲掙錢,則叫"玩票"。顯然,下海與玩票,區別就在一個"錢"字;而機關幹部、大學教授們為生活所迫,或為了"先富起來",放棄自己的官位或專業去經商,便多少有些"逼良為娼"的味道,當然也可以叫做"下海"的。

  不過時代不同了。過去"下海"不怎麼體面,現在"下海"則挺光榮,也沒人把它和什麼jì女之類的事情聯繫在一起,頂多聯想到票友。事實上許多人"下海",一開始也不過只是"玩票",玩著玩著就變成真的了。因為"玩票"只能做"馬仔","下海"才能當"老闆"。"馬仔"是粵語,原本指打手、保鏢,現在也指跟班、下手,或為老闆鞍前馬後奔走效勞的人。有點本事的人都不會甘當"馬仔",於是便"下海"。

  其實不"下海"也能當"老闆"。因為"老闆"這個詞也發生了變化。過去,叫"老闆"的是兩種人。一種是私營業主,另一種是戲班子裡的"腕兒",他們往往也是班主。新中國成立以後,工廠商店什麼的不再私有,藝人們也不用再跑江湖,沒什麼人是"老闆",大家都是"同志"。吃得開的也不是"老闆",而是"師傅"。"老闆"這個詞,也就從此銷聲匿跡。然而語言是隨著社會生活的變化而變化的。"死去"的也可以再"活來"。現在,不但私營業主是"老闆",就連單位領導和研究生導師,也叫"老闆"。"師傅"和"同志",則差不多變成了明日黃花。至少在東南沿海地區,已經很少有人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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