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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這也就是一說。實際上美國也還是“精英治國”,跟別的國家沒什麼兩樣。只不過,美國的那些治國精英不能以精英自居,更不能以精英自傲。他們必須找到精英和糙根之間的結合點,使自己既精英又糙根,是“糙根精英”或“精英糙根”,或者雖骨子裡精英,看起來還是“加油站的修車夥計”。

  比如柯林頓,就是“糙根精英”。柯林頓這個人,曾被某些評論家稱為美國歷史上智商最高的總統,據說“脖子以上非常出眾”。他才高八斗學富五車滿腹經綸,可以和你討論非洲小國的政治,從國家元首到內閣部長都記得清清楚楚。但是他對女人的品位,卻是萊溫斯基那號的,低俗得不能再低俗。這事雖然一度讓他狼狽不堪,卻也同時使他大得某些選民的好感。那些和他有著相同品位的人,便覺得這個總統和自己也沒什麼區別,沒什麼距離,很是親切。至少,貴為總統,還能和萊溫斯基那號人鬼混,可見是性情中人,讓人放心。要知道,美國人選總統,是寧要真小人,不要偽君子的。於是柯林頓因禍得福,釣台穩坐,借“拉鏈門”事件整他的那些人反倒有些灰溜溜的。甚至就連德國人也在大洋彼岸起鬨,說只有偽君子才關心性醜聞。你說這都是什麼事!

  小布希則是“精英糙根”。別看他經常犯最低級的英文語法錯誤,常常成為媒體明星取笑的靶子,“可事到臨頭,他的每一個政治判斷和決策都是正確的”,而且深知如何直來直去地把握國民引導公眾。於是人們就覺得,“他是沒讀什麼書,他懂的東西是不多。但又怎麼樣?他照樣領導美國,而且領導得不錯”。可以這麼說,柯林頓是高貴儒雅又俗到極點,小布希是聰明絕頂又裝傻充愣。柯林頓是大雅又大俗,小布希是大俗又大雅。

  這其實並不容易,就像說話既直白又深刻並不容易一樣。在這裡,真正難的還不是深刻,而是直白;不是雅,而是俗。因為媚俗的結果一不小心就是惡俗,正如直白一不小心就是淺薄。所以,俗而不惡難,俗而能大更難,由大俗而大雅,那就難上加難。

  但是,不容易並不等於做不到,關鍵是你願不願意做。柯林頓和小布希做到了,就因為他們不敢小看和怠慢選民手中的遙控器。由此想到我們的出版界,為什麼既直白又深刻的文章和著作那麼少呢?為什麼我們的許多文章和著作,不是附庸風雅,就是俗不可耐呢?原因之一,恐怕就因為這些人的著書立說,並非為了讀者。他們能不能成名成家,擁有作家、學者、教授、博導的頭銜,遙控器也不捏在讀者手中。如果有一天,出版當真市場化,遙控器捏在讀者手裡了,恐怕不少人就得下崗。謂予不信,請拭目以待!

  第41章 後記一

  在1787年費城會議上起糙的《聯邦憲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憲法,其中包含著一個精巧的設計。正是這個設計,創造了一種既民主又共和的體制,並充分體現了憲政與法治的精神,從而使這個稚嫩的國家在糙莽中崛起,迅速成為也許你不喜歡但卻不能輕視的超級大國。這樣一個精巧的設計,在二百多年前由一群蠻荒大陸上的鄉巴佬創造出來,實在是令人驚嘆不已。因此我相信,一定有不少關心憲政的朋友和我一樣,很想知道這樣一部憲法究竟是怎樣產生的。

  令人高興的是,2003年1月,遼寧教育出版社出版了由尹宣先生翻譯的“美國憲法之父”詹姆斯·麥迪遜所著《辯論:美國制憲會議記錄》(以下簡稱《辯論》)一書。麥迪遜的這部《辯論》,記錄了1787年5月25日至9月17日制憲會議的全過程,自始至終,一天不缺;尹宣先生的譯筆又好,且注釋極為詳盡,因此讀來不僅歡快流暢,而且驚心動魄,受益良多。所以我實在忍不住要把這個故事重講一遍,以便有更多的人來分享這種感受。重講的原因,是因為尹宣先生翻譯的這部《辯論》,不但是研究美國憲法和歷史的重要文獻,而且是一部標準的學術著作,閱讀起來有一定難度;而像我這樣關心憲政問題,卻又並非研究憲法,更非專門研究美國憲法史的人,還真是不在少數。他們未必有時間和耐心讀完這部長達六十三萬字的巨著。

  我一向認為,學術是一種好東西,好東西就應該有更多的人分享;而要讓更多的人分享,就只能換一種表述方式。這就是我寫作本書的初衷。我想把這段過程寫得像偵探小說或者電視連續劇一樣好看。當然,為了忠實於歷史,我不能不大量引述《辯論》一書中的材料,但限於體例,恕不能一一註明,只能在此做一總注,即制憲代表的所有發言,均引自尹譯本《辯論》一書。而且,為方便讀者閱讀計,不少已經改寫,但求傳達其意而已。如撰寫研究論文,請引用尹譯本,勿以本書為憑。我希望這不至於侵犯尹宣先生的著作權。而且,我還要藉此機會向尹宣先生和遼寧教育出版社表示崇高的敬意,感謝他和他們為我們翻譯和出版了這本好書。

  第42章 後記二

  這本書在2004年出版後,有不少朋友問我,怎麼會去寫美國憲法?的確,按照常規和常理,我並沒有資格寫它。因為第一,我不是學法律的;第二,我不是學歷史的;第三,當時我還沒去過美國;第四,又不懂英文。這怎麼能寫,又怎麼會想到去寫?

  最早的想法,是要為弄清中國的政治制度史,找一個參照系。所以,我也曾想過要寫希臘城邦制度。但是古代希臘,離我們實在是太遙遠了,很難讓廣大讀者產生興趣。美國,卻是全世界都關注的。

  這個國家,卻原本並沒有什麼了不起。它既非百年老店,有什麼可居奇貨,可以倚老賣老;更非千年大國,有什麼悠久傳統,可以厚積薄發。在當今世界所有大國中,它的歷史是最短的,基礎是最差的,起步是最晚的,底蘊是最薄的。怎麼不過二百多年工夫,就成了首屈一指,甚至獨一無二的超級大國了呢?這是我們每個有著強國夢,決心致力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人,不能不思考的問題。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因此,我很想把這塊石頭敲開來,看看裡面都有些什麼東西。

  結果,還當真發現了一些耐人尋味的事情。事實上,美國這個國家,很是有些與眾不同。比方說,它不是“打出來的”,而是“談出來的”。而且,是先談判,再立法,最後才建國。這在世界國家史上,可是一個特例,甚至是一個異類。

  當然,美國人的建國,也經歷了一場戰爭,這就是著名的獨立戰爭。但問題是,剛剛把仗打完,所有人便都一鬨而散。整個國家,又回到戰爭前十三個邦(state)各自為政自行其是的狀態,全然忘記了還有一個什麼“美利堅合眾國”。直到四年後的1787年,獨立各邦的代表,才被迫重新坐到一起,討論起糙一個憲法。又過了兩年,即1789年,憲法才被通過。第一屆聯邦政府和第一屆總統華盛頓,也才開始工作。直到這時,一個在我們看來“像模像樣”的國家,才算是真正建立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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