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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飛點頭表示贊同。他雖然沒有親臨其境,但從楊興春的描述來看,李軍的反應確實符合做賊心虛的心理特徵。

  楊興春冷笑著總結道:“他所謂的上夜班,原來就是在外面做賊。”

  羅飛推測道:“這麼說的話,他當時已經把賣房子的錢揮霍完了?”

  楊興春“嗯”了一聲:“後來我專門找人去查過他,才知道這傢伙不光吸毒,還賭錢。賣房款幾個月的時間就給搞沒了。”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羅飛先這麼評價了一句,然後又凝目看向楊興春,語帶機鋒地問道,“你一定對他失望至極,對嗎?”

  楊興春把腦袋一晃說:“我對他從來就沒有期望,談什麼失望呢。我只是為李夢楠擔憂。”

  “你擔心李軍沒有能力照顧好她?”

  “經濟只是一方面——”楊興春轉了轉手中抽了一半的香菸,“我更擔心的,是李軍有可能會喚醒李夢楠的噩夢。”

  “哦?”

  “李夢楠已經忘記了被困在屋子裡的經歷。你剛才也說了,這是一種自我保護。從這個角度出發,我希望她永遠也不要恢復記憶。可是李軍呢?他居然又把孩子一個人關在屋子裡,還給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找了個冠冕堂皇的理由。說什麼慢慢鍛鍊?這不放屁嗎?他就完全沒考慮孩子的感受!”楊興春越說越激動,用手拍了一下桌子,憤然道,“你說,就這種人,我怎麼放心把孩子交給他?”

  “那你可以拘捕他啊。”羅飛提了個建議,“他不是偷了東西嗎?把他送回號子裡,然後你又可以繼續照顧李夢楠了嘛。”

  “這也是個方法,但是——”楊興春咧咧嘴,“治標不治本。這種盜竊案,案值又不大,抓住了也就關個一年半載的。到時候出來了,孩子不還得交給他?來來回回的也解決不了實際問題,盡折騰孩子了。”

  “嗯。”羅飛喝了一口茶水,看著對方問道,“那你想怎麼辦呢?”

  楊興春把手掌一翻,手心衝上說道:“我當時就提議了,讓李軍放棄對李夢楠的撫養權。”

  “這不行吧?即便李軍同意,也不合法啊。”畢竟是父親,如果放棄撫養自己的子女,那會觸犯刑法中的遺棄罪。

  楊興春卻說:“合法的。你知不知道,李軍其實並不是李夢楠的生父。”

  “對。”羅飛也想起來了,“我聽說過這事。”

  “所以我才提了這個建議嘛。這事不僅合法,甚至合理。可恨啊,李軍這傢伙卻不同意。他還跟我吵吵,說李夢楠是他唯一的親人,誰也別想把她搶走。”回想起當時的情形,楊興春禁不住恨恨地咬起了牙齒。

  “既然他不是孩子的生父,又不能很好地承擔撫養義務。那能不能進行行政干涉,剝奪他的監護權呢?”

  “本來是可以的,因為李夢楠一直也沒上戶口,她和李軍之間並不存在法律上的父女關係。但之前李夢楠不是要上幼兒園嗎,社區和派出所特事特辦,幫著把李夢楠的戶口給上了。這樣從法律上就承認了李軍是李夢楠的父親,你想證明不是,就得讓雙方做親子鑑定。而這個鑑定你又不能強迫李軍去做。所以只要李軍不肯放棄李夢楠,這事就沒法弄。”

  “哦。”羅飛若有所思地看著楊興春,“所以你又想了其他方法?”

  “沒錯。”楊興春取過茶杯,往一旁的空碗裡倒了些許茶水,然後他把尚未燃盡的香菸戳在了水中。“嗞”的一聲輕響,菸頭迅捷無比地熄滅了,不留一絲火星。楊興春咧嘴一笑,抬起頭來幽幽說道:“那是一個能徹底解決問題的好方法。”

  一股無形的涼意侵襲過來,令羅飛靜默不語。

  楊興春開始講述那個所謂的好方法:“我離開了李軍的家。我沒有揭穿他是個小偷,因為我不想驚動他。隨後我回到了所里,主動提出要增加夜班,負責轄區內的巡邏。這是個苦差啊,平時誰願干?所長高興,大誇我一頓,說我積極上進,年輕人就得像我這樣。於是我去設備處領了支手槍,從當天晚上便開始巡邏。說是巡邏,其實我別的地方都不去,我就在李軍家院子外守著。這傢伙已經沒錢了,現在又要吸毒又要賭的,他不出去偷,還能幹嗎?

  “就這樣等了三天,果然被我等到了。那天夜裡十二點多,李軍一個人出了門,他鬼鬼祟祟的,戴著大檐帽子,一看就知道不干好事。我悄悄跟在他身後,一路來到了附近的另一個小區。李軍轉悠了一會兒,找到個下手的目標。那是二樓的一個住戶,陽台上窗戶沒關,下面一樓則安裝了陽台防盜窗。李軍便順著防盜窗往二樓爬。我一看穩了,就撤到樓邊的一個胡同口。李軍得手以後想跑,這個胡同口是必經之路。

  “我等了沒一會兒,就聽見一串腳步聲由遠而近,知道是李軍來了。我趁著他拐彎的當兒,從側後方把他撲倒在地。李軍一點防備也沒有,他又不敢喊,只是徒勞地掙扎了幾下。我把他雙手扭到背後銬起來,同時自報身份說:‘警察,老實點!’

  “李軍聽出了我的聲音,連忙歪過腦袋問了句:‘楊哥,是你嗎?’我裝模作樣地反問了一聲:‘李軍?’那小子像是撈著了救命稻糙,連聲說:‘楊哥楊哥,是我啊,你快把我鬆開!’我說:‘這不行啊,我是警察你是賊,我得帶你回所里訊問。’李軍便開始求饒,他也知道我最關心李夢楠,直接就說:‘楊哥,你不能抓我呀,我要是再進了號子,孩子又沒人管啦。’我一聽這話,就裝得有些猶豫。李軍又連連哀求。最後我說:‘直接放了你肯定不行。前面路口上有個監控,我剛才跟著你過來,都被監控拍下來了。你是戴了個大帽子,拍不到你的臉。我可是便衣,拍得一清二楚的。這要叫你跑了,我得有個說法呀。’李軍倒也明白,立刻就表態:‘要怎麼辦,您說。’我把銬子解了,讓李軍站起來,問他:‘你帶刀了嗎?’李軍搖頭說沒帶。我心想真是貨一個,出來偷東西都不帶傢伙。好在我提前有準備,就從衣兜里掏出一把摺疊刀遞給他。那種刀當時很流行,是小混混們最喜歡用的隨身傢伙。然後我帶著李軍往前走了一段,來到了那個監控探頭下。探頭是朝向小區外的方向,我們所處的位置還不在監控範圍內,但是再往前稍走幾步,就會被拍到了。這時我對李軍說:‘把刀打開,捅我。’李軍嚇了一跳,連連擺手說:‘楊哥,您開玩笑呢,我哪敢捅你呀?’我就罵他:‘你他媽的不捅我,我怎麼放你走?你先捅一刀,然後往監控那邊跑,我追幾步,讓監控都拍到,這樣你跑了不就合情合理了嗎?’李軍一聽也有點動心,不過他還是有點不敢,猶猶豫豫地問:‘真捅啊?’我說:‘廢屁話,當然真捅。捅肚子側面,死不了。’李軍著急脫身啊,他咬咬牙,真的拿刀捅了過來。我就怕他,還特意拿身體往刀口上撞了一下。結果那一刀扎得挺深,你看,落下了這道疤。’”

  說到這裡,楊興春撩起衣襟,露出了左腹部的一處傷疤。這刀疤羅飛前幾天就看過,但他萬萬沒想到竟是這樣的來歷。他也不知道該如何評價,只能露出無奈的苦笑。

  卻聽楊興春又繼續說道:“那小子捅了我之後有些發愣,杵在那兒問:‘楊哥,您沒事吧?’我急了:‘你還不跑,等什麼呢?’李軍如夢初醒,連忙轉身跑。我強忍疼痛追出幾步,估算著應該到監控下面了,於是就拔出手槍開始瞄準。你知道,我是退伍下來的,槍法沒的說。那小子又是跑的一條直線,就跟個活靶子似的。我就開了一槍,直穿後心。那傢伙喊都沒喊出來,直接就撲在地上了。”

  這段故事講完,楊興春點起了第三根煙,嘴角浮現出得意的笑容。

  羅飛看著楊興春,神色肅穆。兩人就這樣對視著,陷入沉默。片刻之後,羅飛鄭重地提醒對方:“李軍固然有錯,但罪不至死。你這是故意殺人。”

  “沒錯,李軍罪不至死。我這麼做,全都是為了那個孩子。”楊興春悠悠然吸著香菸,仿佛這是一個無比充分的理由,“只有李軍死了,李夢楠才有機會享受全新的生活。”

  “全新的生活,你為她設計的嗎?”羅飛反問道,“你有什麼權利這麼做?”

  “我當然有權利!”楊興春猛地向前探過身體,目光咄咄逼人,“是我把那孩子帶出了地獄,只有我知道她經歷過的痛苦!你要明白,當那個孩子用小手抓住我的衣服,當她慢慢地閉上眼睛,當她從恐懼變得滿足,當她表現出對我前所未有的依戀,從那一刻開始,我們就再也無法分開。我,就是她一生的守護者!”

  這段話說得情深意切,便是羅飛也難免動容。他沉默了良久,反問道:“既然這樣,你後來為什麼沒有收養她?”

  楊興春盯著羅飛看了一會兒,最後吐出三個字來:“因為你。”

  “因為我?”羅飛完全摸不著頭腦。十六年前,他還在南明山派出所任職,他的工作與生活和楊興春尚未產生任何交集。

  楊興春把身體收回,結束了那種攻擊的姿態。他吸了口煙,讓自己的身體鬆弛下來,然後他帶著某種幻想的成分開始講述:“是的,如果我能收養那個女孩,該多好!你知道嗎?當時一切條件似乎都很完美呢。李軍死了,我立了功,職業前景看好。我的未婚妻也找到我,她已經想通了,不但接受了我買房子的事實,還主動提出來要和我一起領養李夢楠。想像一下吧,如果我和愛人重歸於好,除了李夢楠之外,我們還可以再要一個屬於自己的孩子。我們四口人生活在一起,我和愛人慢慢老去,兩個孩子慢慢地長大。這才是生活,對嗎?當你坐在這裡的時候,你會看到一個真正的家,而不是一套冰冷的房子。”

  “沒錯。”面對這樣美好的想像,羅飛亦無法反駁,但他還是那個疑問,“那為什麼沒有呢?”

  楊興春看著羅飛:“你真的不明白?”

  羅飛搖頭。

  楊興春重重地一嘆,既失望又傷感,然後他輕聲說道:“因為我知道,你會來到這裡,你會坐在我的面前,對我說:‘你是一個殺人犯。’你會毀了我的家,毀了我曾擁有的一切。”

  羅飛明白了,對方口中的“你”,並不是特指自己。他所指的是法律的縝密和威嚴。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對方比誰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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