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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飛點點頭,對這樣的感情表示理解。不過他仍然心存疑慮:“不管怎麼樣,讓你一個單身小伙子照顧這麼個小女孩,終究是不太方便吧?”
“我也不是完全單身啊。”楊興春用提醒的口吻說道,“你忘了嗎?我有個未婚妻。當時我們已經住在一起了。出了這個情況之後呢,我和未婚妻商量了一下,她也覺得小姑娘挺可憐的,答應幫我一塊照料。這不就方便了嗎?所以這個任務最終還是交給了我。”
楊興春再次提起自己的未婚妻。從語氣上來看,他對那個女人仍然保持著十足的好感。
羅飛很想知道這間房子究竟是如何毀掉了楊興春和愛人之間的生活,但他又不想打破交談中的邏輯線。所以羅飛暫時忍住這事沒問,而是重新切回到先前的話題:“剛才你說了,是你首先注意到李夢楠的心理創傷,那具體有什麼樣的表現呢?”
楊興春道:“她變得很沉默,幾乎不會主動與別人說話。她的性格也和其他孩子不太一樣,非常膽小、敏感。另外她還落下了一個怪脾氣——就是再也不敢一個人待在房間裡。”
“幽閉恐懼症。”羅飛點著頭,緩緩說道,“那樣悲慘的經歷,肯定會成為她終生難忘的夢魘。”
“這也難說。”楊興春看著羅飛,模稜兩可道,“其實這事吧,既難忘,也容易忘。”
“哦?”羅飛皺起眉頭,顯得不太理解。
“那孩子被我救出來之後,在醫院裡昏迷了一天兩夜,直到第三天早晨才甦醒過來。而她醒過來之後呢,似乎已經忘掉了自己的經歷。”
“是嗎?”
“當時這件事已經刑事立案了嘛,所以等李夢楠身體恢復之後,刑警隊那邊便有人過來給她做筆錄。但是問起那幾天發生的事情時,小姑娘卻什麼都不記得了。”楊興春頓了頓,又補充道,“當時她的眼神是很迷茫的,確實是不記得,而不是說刻意要迴避什麼的。”
“心因性失憶症。”羅飛再次拋出專業詞語,隨後他又驗證般問道,“這種失憶應該是有所選擇的吧?”
“沒錯。她只是忘記了被鎖在屋子裡的那些事,其他的事倒還記得。另外有趣的是,她能記得爸爸媽媽,也記得鄰居阿姨,但她卻不記得自己的妹妹和一同被關在房間裡的那條小狗。”
“那並不是真正的失憶,只是出於自我保護的本能,把一些極度恐怖的回憶隱藏了起來。那些記憶存在於她的潛意識裡,並未消失。所以她才會患上幽閉恐懼症。”
“沒錯。”楊興春豎起一根手指,深表贊同,“我說的既難忘,也容易忘,就是這個意思。”
羅飛進一步分析道:“她隱藏了痛苦的記憶,唯獨對你印象深刻。是你把她從絕境中拯救出來的,在你身上寄託著小女孩所有的安全感。”
“所以說,我就是最適合照顧她的那個人啊。”
“嗯。你們當時相處得不錯?”
“不是不錯,是很好。小姑娘對我非常依賴,就像你說的,我能給她安全感嘛。另外我的未婚妻是個很細心的人,在生活方面能做到無微不至的那種。”楊興春微微閉起眼睛,嘴角露出溫馨的微笑,似乎在享受某段愉快的回憶。片刻後,他又自信地說道,“我甚至可以說,和我們在一起的那兩個月,就是李夢楠一生中最幸福的時光。”
“只可惜這幸福太過短暫。當李軍出獄之後,一切又發生了改變,對嗎?”
“沒錯。”楊興春攤著手,神情無奈,“李軍是李夢楠的父親,我們肯定要把孩子交還給他的。”
“我聽說李軍對孩子還不錯啊。”
“這話得看怎麼說了。如果和秦燕比的話,那當然是好多了。最簡單的,如果李軍在家,兩個孩子至少能吃飽。但要和正常人家比的話,嘿嘿……”楊興春乾笑了兩聲,提醒羅飛道,“你得知道,李軍自己也吸毒的。”
羅飛嘆了口氣,他很清楚吸毒對於一個家庭來說意味著什麼:“說說後來的事吧。”
楊興春揀起桌上的那盒香菸,又抖出一根來叼在嘴上。他一邊點火一邊含糊不清地說道:“李軍領走了李夢楠,不過他們並沒有回家。”火點上之後深吸了一口,然後抬起頭四顧而言,“這屋子裡發生了這麼慘的事情,身為父親,確實是難以面對。”
羅飛推測道:“他們另外找了房子?”
“嗯,租了一套平房,老城區,一個院子裡好幾戶的那種。便宜嘛。”
“所以你就把這套房子給買下來了?”
楊興春吐出個煙圈,苦笑道:“我不買,誰買?”
“那會兒李軍剛出獄,一個人帶著孩子生活,手頭上肯定比較困難嘛。我一個是不放心,也想孩子,就經常過去看看。有一次李軍告訴我,他想把房子給賣了,有點現錢,日子能好過一些。可是托人打聽了一圈,那房子根本沒人敢買。”
羅飛默然點頭。房子裡發生過那樣悲慘的事情,就是座凶宅呀!誰會願意買這種房子。
卻聽楊興春又繼續說道:“當時我不是正要結婚嘛,手裡有筆錢,就是準備用來買房子的。看到這個情況,我就想:得了,乾脆我把這套房子買下來吧。”
“這個……”羅飛蹙起眉頭,“你未婚妻能同意嗎?”
楊興春非常坦率:“當然是不同意啦。你想想,哪個女人願意買套凶宅當婚房?再懂事的女人她也接受不了啊。可是我這個人呢,脾氣倔得很,只要我認準了,誰也沒法改變我的主意。就因為這事,我們倆大吵了一架。”
羅飛猜測道:“你們也是因為這事分手的?”之前楊興春說過這間房子是兩個家的“墳墓”,故有此問。
楊興春卻搖頭:“那倒不至於。我未婚妻雖然不同意我買這套房子,但她也理解我的初心。還不是為了那個小姑娘?那會兒是八月底了,李軍手裡沒錢,李夢楠連幼兒園都上不了。她知道這事也著急呢。我很了解她,骨子裡是個善良的女人。我們倆吵架歸吵架,女人嘛,以後多哄哄就是了。要說她為了這房子就離開我?這事不太可能。”
“那這房子價格上應該要便宜一些吧?”
“沒便宜多少。”楊興春抖了抖菸灰,傲然道,“我可不想乘人之危。再說了,我們做警察的,本來也沒那麼多顧忌。當時給了十二萬——十六年前啊,一次付清。”
“一次付清?”羅飛咂咂嘴,“這不太妥當啊。”
楊興春“嘿”的一聲:“我知道你想說什麼——還真被你說准了!我應該把這筆錢掌握在自己手裡,分批慢慢支付,就像當初通過救濟款來控制秦燕那樣。可惜啊,我當時太想改善他們父女倆的生活了。而且我覺得李軍畢竟是個男人,總該有點責任感的,就沒考慮太多。現在想想,一個吸毒人員,手裡一下子有了十二萬現金,這事得多不靠譜!”
“那後來怎麼樣了?”
“後來?後來我還真被他糊弄了一陣子。”楊興春用拇指尖在頭皮上蹭了蹭,帶著自嘲的口吻回憶道,“我記得那陣子每到周末,我都要去看看李夢楠,帶點零食玩具什麼的。開始那一陣吧,真沒發現什麼不對。那片平房是老舊一點,但家裡物件置得挺齊,感覺父女倆的生活是沒什麼問題。李軍說自己又找了工作,一切都挺好。李夢楠的情緒也不錯,有一次剛好李軍給買了新衣服,小姑娘穿得美美的,還表演了幼兒園裡學到的舞蹈——你看看,多好啊!”
“實際是有問題的?”
楊興春夾著香菸在空中點了點,加重語氣說道:“有很大的問題!”
羅飛凝目以待。
楊興春吸了一口煙,繼續說道:“等我發現的時候已經快到冬天了。那個周末我照例去看孩子。進門之後看到李夢楠一個人坐在屋子最裡面的牆角,表情呆呆的。我喊了一聲,小姑娘身體一抖,好像受了很大的驚嚇。我就走過去問孩子你怎麼啦。小姑娘也不說話,只是流眼淚。我感覺不太對勁了,連忙去找李軍。李軍當時在屋外抽菸呢。我問這孩子怎麼回事啊,好像嚇著了似的。李軍就給我解釋,說他昨天晚上上夜班,走的時候把屋門給鎖上了。結果半夜李夢楠醒了,她自己打開窗戶從屋子裡爬出來,穿著單衣在院子裡站了有兩個小時。
“我一聽就急了,我說你不知道這孩子遭過什麼罪嗎?怎麼還把她一個人關在屋裡?李軍就開始訴苦,說:‘我也沒辦法呀,我是蹲過號子的人,工作不好找,只能上夜班。你說我去上班了,深更半夜的孩子一個人在家,我不把門鎖上,能放心啊?’
“這話貌似也沒什麼毛病。於是我又提出幫他找一份白天的工作。但李軍卻不太積極,說什麼那太麻煩你啦,又說這孩子也不能老這樣吧,總得慢慢鍛鍊,多來幾次也就沒那麼膽小了。”
羅飛心中一凜,下意識地接了句:“這可不行。”他知道那孩子本已忘記了那段可怕的記憶,這種“鍛鍊”豈不是要把她重新推入痛苦的深淵?
“當然不行。”楊興春附和羅飛的說法,語調卻是冷冰冰的,隨後他又話鋒一轉,“不過這些倒不是事情的重點,重點在於一塊手錶。”
“手錶?”羅飛有些摸不著頭腦——這話題也跳得太快了。
“我和李軍聊天的時候,看到他戴了一塊手錶。”楊興春一邊說一邊抬起左手,用右手食指在自己所戴的腕錶上示範般點了點,“就是這塊手錶讓我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羅飛茫然地把手一攤道:“我沒明白。”
楊興春笑了笑,開始解釋此事:“我和李軍交談的時間是周六下午。而就在當天早上,我剛剛接到一個協查任務:在高嶺所轄區內發生了一起入室盜竊案件,作案人趁夜深之際,翻窗進入民宅行竊。協查通報中重點提到幾件失竊物品,其中就有一塊天梭牌男式手錶。”
“哦?”羅飛微微眯起眼睛,“就是李軍手上戴的那塊?”
“沒錯。”楊興春把身體往椅背上一靠,胸有成竹地展開分析,“李軍這小子以前從來不戴手錶,怎麼突然開始戴了?那塊手錶正巧也是天梭牌,而且一看就不是新的。這立刻便讓我起了大大的疑心。於是我就試探著問了句:‘喲,剛買的手錶嗎?’李軍一愣,然後趕緊回答說:‘對,這不上夜班嗎,有塊表看時間方便。’我又問:‘多少錢啊?’李軍有些支吾了,憋了一會兒才敷衍道:‘嗨,跟朋友買的,二手貨,不值錢。’這兩句話一問,我有數了:這塊表肯定是贓物無疑。”
“我也不是完全單身啊。”楊興春用提醒的口吻說道,“你忘了嗎?我有個未婚妻。當時我們已經住在一起了。出了這個情況之後呢,我和未婚妻商量了一下,她也覺得小姑娘挺可憐的,答應幫我一塊照料。這不就方便了嗎?所以這個任務最終還是交給了我。”
楊興春再次提起自己的未婚妻。從語氣上來看,他對那個女人仍然保持著十足的好感。
羅飛很想知道這間房子究竟是如何毀掉了楊興春和愛人之間的生活,但他又不想打破交談中的邏輯線。所以羅飛暫時忍住這事沒問,而是重新切回到先前的話題:“剛才你說了,是你首先注意到李夢楠的心理創傷,那具體有什麼樣的表現呢?”
楊興春道:“她變得很沉默,幾乎不會主動與別人說話。她的性格也和其他孩子不太一樣,非常膽小、敏感。另外她還落下了一個怪脾氣——就是再也不敢一個人待在房間裡。”
“幽閉恐懼症。”羅飛點著頭,緩緩說道,“那樣悲慘的經歷,肯定會成為她終生難忘的夢魘。”
“這也難說。”楊興春看著羅飛,模稜兩可道,“其實這事吧,既難忘,也容易忘。”
“哦?”羅飛皺起眉頭,顯得不太理解。
“那孩子被我救出來之後,在醫院裡昏迷了一天兩夜,直到第三天早晨才甦醒過來。而她醒過來之後呢,似乎已經忘掉了自己的經歷。”
“是嗎?”
“當時這件事已經刑事立案了嘛,所以等李夢楠身體恢復之後,刑警隊那邊便有人過來給她做筆錄。但是問起那幾天發生的事情時,小姑娘卻什麼都不記得了。”楊興春頓了頓,又補充道,“當時她的眼神是很迷茫的,確實是不記得,而不是說刻意要迴避什麼的。”
“心因性失憶症。”羅飛再次拋出專業詞語,隨後他又驗證般問道,“這種失憶應該是有所選擇的吧?”
“沒錯。她只是忘記了被鎖在屋子裡的那些事,其他的事倒還記得。另外有趣的是,她能記得爸爸媽媽,也記得鄰居阿姨,但她卻不記得自己的妹妹和一同被關在房間裡的那條小狗。”
“那並不是真正的失憶,只是出於自我保護的本能,把一些極度恐怖的回憶隱藏了起來。那些記憶存在於她的潛意識裡,並未消失。所以她才會患上幽閉恐懼症。”
“沒錯。”楊興春豎起一根手指,深表贊同,“我說的既難忘,也容易忘,就是這個意思。”
羅飛進一步分析道:“她隱藏了痛苦的記憶,唯獨對你印象深刻。是你把她從絕境中拯救出來的,在你身上寄託著小女孩所有的安全感。”
“所以說,我就是最適合照顧她的那個人啊。”
“嗯。你們當時相處得不錯?”
“不是不錯,是很好。小姑娘對我非常依賴,就像你說的,我能給她安全感嘛。另外我的未婚妻是個很細心的人,在生活方面能做到無微不至的那種。”楊興春微微閉起眼睛,嘴角露出溫馨的微笑,似乎在享受某段愉快的回憶。片刻後,他又自信地說道,“我甚至可以說,和我們在一起的那兩個月,就是李夢楠一生中最幸福的時光。”
“只可惜這幸福太過短暫。當李軍出獄之後,一切又發生了改變,對嗎?”
“沒錯。”楊興春攤著手,神情無奈,“李軍是李夢楠的父親,我們肯定要把孩子交還給他的。”
“我聽說李軍對孩子還不錯啊。”
“這話得看怎麼說了。如果和秦燕比的話,那當然是好多了。最簡單的,如果李軍在家,兩個孩子至少能吃飽。但要和正常人家比的話,嘿嘿……”楊興春乾笑了兩聲,提醒羅飛道,“你得知道,李軍自己也吸毒的。”
羅飛嘆了口氣,他很清楚吸毒對於一個家庭來說意味著什麼:“說說後來的事吧。”
楊興春揀起桌上的那盒香菸,又抖出一根來叼在嘴上。他一邊點火一邊含糊不清地說道:“李軍領走了李夢楠,不過他們並沒有回家。”火點上之後深吸了一口,然後抬起頭四顧而言,“這屋子裡發生了這麼慘的事情,身為父親,確實是難以面對。”
羅飛推測道:“他們另外找了房子?”
“嗯,租了一套平房,老城區,一個院子裡好幾戶的那種。便宜嘛。”
“所以你就把這套房子給買下來了?”
楊興春吐出個煙圈,苦笑道:“我不買,誰買?”
“那會兒李軍剛出獄,一個人帶著孩子生活,手頭上肯定比較困難嘛。我一個是不放心,也想孩子,就經常過去看看。有一次李軍告訴我,他想把房子給賣了,有點現錢,日子能好過一些。可是托人打聽了一圈,那房子根本沒人敢買。”
羅飛默然點頭。房子裡發生過那樣悲慘的事情,就是座凶宅呀!誰會願意買這種房子。
卻聽楊興春又繼續說道:“當時我不是正要結婚嘛,手裡有筆錢,就是準備用來買房子的。看到這個情況,我就想:得了,乾脆我把這套房子買下來吧。”
“這個……”羅飛蹙起眉頭,“你未婚妻能同意嗎?”
楊興春非常坦率:“當然是不同意啦。你想想,哪個女人願意買套凶宅當婚房?再懂事的女人她也接受不了啊。可是我這個人呢,脾氣倔得很,只要我認準了,誰也沒法改變我的主意。就因為這事,我們倆大吵了一架。”
羅飛猜測道:“你們也是因為這事分手的?”之前楊興春說過這間房子是兩個家的“墳墓”,故有此問。
楊興春卻搖頭:“那倒不至於。我未婚妻雖然不同意我買這套房子,但她也理解我的初心。還不是為了那個小姑娘?那會兒是八月底了,李軍手裡沒錢,李夢楠連幼兒園都上不了。她知道這事也著急呢。我很了解她,骨子裡是個善良的女人。我們倆吵架歸吵架,女人嘛,以後多哄哄就是了。要說她為了這房子就離開我?這事不太可能。”
“那這房子價格上應該要便宜一些吧?”
“沒便宜多少。”楊興春抖了抖菸灰,傲然道,“我可不想乘人之危。再說了,我們做警察的,本來也沒那麼多顧忌。當時給了十二萬——十六年前啊,一次付清。”
“一次付清?”羅飛咂咂嘴,“這不太妥當啊。”
楊興春“嘿”的一聲:“我知道你想說什麼——還真被你說准了!我應該把這筆錢掌握在自己手裡,分批慢慢支付,就像當初通過救濟款來控制秦燕那樣。可惜啊,我當時太想改善他們父女倆的生活了。而且我覺得李軍畢竟是個男人,總該有點責任感的,就沒考慮太多。現在想想,一個吸毒人員,手裡一下子有了十二萬現金,這事得多不靠譜!”
“那後來怎麼樣了?”
“後來?後來我還真被他糊弄了一陣子。”楊興春用拇指尖在頭皮上蹭了蹭,帶著自嘲的口吻回憶道,“我記得那陣子每到周末,我都要去看看李夢楠,帶點零食玩具什麼的。開始那一陣吧,真沒發現什麼不對。那片平房是老舊一點,但家裡物件置得挺齊,感覺父女倆的生活是沒什麼問題。李軍說自己又找了工作,一切都挺好。李夢楠的情緒也不錯,有一次剛好李軍給買了新衣服,小姑娘穿得美美的,還表演了幼兒園裡學到的舞蹈——你看看,多好啊!”
“實際是有問題的?”
楊興春夾著香菸在空中點了點,加重語氣說道:“有很大的問題!”
羅飛凝目以待。
楊興春吸了一口煙,繼續說道:“等我發現的時候已經快到冬天了。那個周末我照例去看孩子。進門之後看到李夢楠一個人坐在屋子最裡面的牆角,表情呆呆的。我喊了一聲,小姑娘身體一抖,好像受了很大的驚嚇。我就走過去問孩子你怎麼啦。小姑娘也不說話,只是流眼淚。我感覺不太對勁了,連忙去找李軍。李軍當時在屋外抽菸呢。我問這孩子怎麼回事啊,好像嚇著了似的。李軍就給我解釋,說他昨天晚上上夜班,走的時候把屋門給鎖上了。結果半夜李夢楠醒了,她自己打開窗戶從屋子裡爬出來,穿著單衣在院子裡站了有兩個小時。
“我一聽就急了,我說你不知道這孩子遭過什麼罪嗎?怎麼還把她一個人關在屋裡?李軍就開始訴苦,說:‘我也沒辦法呀,我是蹲過號子的人,工作不好找,只能上夜班。你說我去上班了,深更半夜的孩子一個人在家,我不把門鎖上,能放心啊?’
“這話貌似也沒什麼毛病。於是我又提出幫他找一份白天的工作。但李軍卻不太積極,說什麼那太麻煩你啦,又說這孩子也不能老這樣吧,總得慢慢鍛鍊,多來幾次也就沒那麼膽小了。”
羅飛心中一凜,下意識地接了句:“這可不行。”他知道那孩子本已忘記了那段可怕的記憶,這種“鍛鍊”豈不是要把她重新推入痛苦的深淵?
“當然不行。”楊興春附和羅飛的說法,語調卻是冷冰冰的,隨後他又話鋒一轉,“不過這些倒不是事情的重點,重點在於一塊手錶。”
“手錶?”羅飛有些摸不著頭腦——這話題也跳得太快了。
“我和李軍聊天的時候,看到他戴了一塊手錶。”楊興春一邊說一邊抬起左手,用右手食指在自己所戴的腕錶上示範般點了點,“就是這塊手錶讓我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羅飛茫然地把手一攤道:“我沒明白。”
楊興春笑了笑,開始解釋此事:“我和李軍交談的時間是周六下午。而就在當天早上,我剛剛接到一個協查任務:在高嶺所轄區內發生了一起入室盜竊案件,作案人趁夜深之際,翻窗進入民宅行竊。協查通報中重點提到幾件失竊物品,其中就有一塊天梭牌男式手錶。”
“哦?”羅飛微微眯起眼睛,“就是李軍手上戴的那塊?”
“沒錯。”楊興春把身體往椅背上一靠,胸有成竹地展開分析,“李軍這小子以前從來不戴手錶,怎麼突然開始戴了?那塊手錶正巧也是天梭牌,而且一看就不是新的。這立刻便讓我起了大大的疑心。於是我就試探著問了句:‘喲,剛買的手錶嗎?’李軍一愣,然後趕緊回答說:‘對,這不上夜班嗎,有塊表看時間方便。’我又問:‘多少錢啊?’李軍有些支吾了,憋了一會兒才敷衍道:‘嗨,跟朋友買的,二手貨,不值錢。’這兩句話一問,我有數了:這塊表肯定是贓物無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