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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尹劍想起來了:為了及時掌握“綁匪”的動向,羅飛曾要求莊小溪收到對方的簡訊之後,立刻就轉發給警方。前面幾條簡訊莊小溪都如約照做了,可是最後一條簡訊卻沒有轉發。她當時還給出解釋說:“這條沒必要轉發了,你們應該都能猜到內容。”這個理由倒也成立,所以警方也沒有深究。現在看來,這件事竟然別有玄機!

  尹劍細細回憶當時的錄像畫面,忽然間心念一動:“我想起來了!莊老師在收到最後一條簡訊之前,曾有一個把手機放回包里的動作。本來她是右手拿著手機,左手拿著可樂杯。後來她把手機放進包里,空出右手取出了裝鑽石的紅色小布袋,接著把布袋放進可樂杯,再把右手伸進包里取出了手機。想必在這個過程中,手機已經被調包了吧?後來取出來的其實是用來發送簡訊的那部手機!因為兩隻手機的型號一模一樣,所以我們在錄像中無法分辨。她把後來的手機拿在手裡等待機會。當看台上的球迷開始騷動的時候,她便用這部手機發送了最後一條簡訊,而這個動作在我們看來好像是在接收簡訊一樣。而她自己的手機這個時候已經放回了包里,所以最後這一條信息就無法向警方轉發啦。”

  “沒錯。”羅飛用讚許的目光看著自己的助手,又道,“她當時就是使了一套魔術般的手法,放回包里的呢,其實不光有她自己的手機,還有另外一樣更加重要的東西。”

  尹劍立刻明白了羅飛的意思,脫口而出:“鑽石!”

  “她假做了一個放鑽石的動作,左手把可樂杯的口部向身體內側傾斜,這樣她的右手湊近杯口的時候,那個布袋子正好能被可樂杯的杯體遮住。借著這個掩護,她把布袋藏在了手心裡,隨後她又把右手伸進包里,放回鑽石,取出了第二部手機。”羅飛一邊說一邊用兩隻手交替比畫著,末了又道,“你還記得裝鑽石的那個小袋子是什麼顏色嗎?紅色的,和可樂杯的顏色完全一樣,這也是為了防止穿幫而做好的準備。”

  是的。布袋特意選擇了和可樂杯相同的顏色,這樣在鏡頭中就難以辨別,萬一在手法上沒有形成完全的遮擋,此舉便能大大降低穿幫的風險。

  事情似乎越來越清晰了,那些貌似微不足道的細節,經羅飛的指引之後,竟一一成為揭示真相的佐證。可是尹劍依舊不敢相信莊小溪就是案件的真兇,他看著坐在辦公桌對面的那個女人,腦子裡又浮現出一個場景。

  就在兩個月之前,十月三十一日的早晨。當時莊小溪也是坐在這個位置,她的手中攥著屬於李俊松的那根拇指。當“綁匪”約定的期限一到,莊小溪黯然說了聲:“他死了。”她的表情是那麼的悲傷,直叫人觀之垂淚。

  尹劍忍不住想要提醒羅飛一下。於是他用胳膊肘拱了拱對方,壓低聲音說道:“你還記得莊小溪那天的表情嗎?可不像是裝的!”

  “當然不是裝的。”羅飛用正常的聲調說道,“那個表情不是正好能印證我們的推測嗎?”

  尹劍“啊”了一聲,他撓了撓頭皮,看起來對這話無法理解。

  “那天的十點二十分,是給斷指做再植手術的最後時限。超過這個時限之後,可以認為這截斷指已經死亡。而當時李俊松的生死並沒有得到確認。可是莊老師卻顯得如此悲傷,這多少有些奇怪吧?按照正常人的情感,怎麼會輕易放棄對愛人生還的希望呢?”羅飛用自問自答的方式說道,“究其原因,其實莊老師早就知道李俊松已經死了,所以握在她手裡的不只是一枚斷指,更是愛人留存在這個世界上的最後一絲生命啊!”

  尹劍愣了片刻,他再次回憶當時的情境,漸漸領會了羅飛所描述的那種情感。可是這樣的話,另一個更大的悖論就呼之欲出。

  “既然莊老師對李俊松如此眷念,她怎麼可能是殺害丈夫的兇手呢?”尹劍一邊說一邊用同情的目光看著莊小溪,仿佛要為對方辯護似的。

  “當然不可能。”羅飛聳了聳肩膀,反問道,“我什麼時候說過莊老師是兇手?”

  “啊?”原來羅飛並不認為莊小溪是兇手?尹劍鬆了口氣,但他心頭的困惑卻絲毫沒有減少,“既然莊老師不是兇手,那她為什麼要這樣誤導警方呢?”

  “當然是為了掩護真兇,讓對方能夠逃脫法律的懲罰。”

  “真兇到底是誰?”尹劍接連提問。他已經沒有耐心自己去思考了,他只想儘快得知所有的答案。

  可羅飛卻不直接回答,他繼續引導對方:“莊老師費了這麼大的周折,那她的掩護一定是非常必要的。你可以想一想,這個掩護對誰的影響最大?或者說,有誰原本具有很大的殺人嫌疑,但是當李俊松的死亡時間被混淆之後,這個人的嫌疑就完全不存在了?”

  尹劍忽然想到了一個人,便試探著問道:“難道是??許明普?”

  許明普認定李俊松因不負責任而造成嚴重的誤診,這種誤診已經危及他的生命。所以他對李俊松極為仇視。而就在李俊松失蹤的當天,許明普曾兩度到醫院鬧事,並且點名要找李俊松討說法。按照正常的思路,此人的作案嫌疑是非常高的。但是許明普在十月二十三日晚間住院,此後便一直沒有離開過病房。警方認為他不具備作案時間,因此才排除了他的嫌疑。如果說莊小溪偽造了李俊松的死亡時間來蒙蔽警方,那她此舉莫不是為了許明普而量身定製?而且羅飛剛剛還特意去重症監護室見了許明普,這也從側面給了尹劍一些暗示。

  “沒錯,就是許明普。”羅飛肯定了助手的猜測,“事實上,只要我們跳出死亡時間的陷阱,這個答案可謂呼之欲出呢。許明普十月二十三日到醫院鬧事,當天晚上李俊松便失蹤,這也太巧合了吧?我想再次強調:作為刑警,我們不應該輕信任何巧合。”

  “那麼許明普是在兩次去醫院的間隙殺害了李俊松?”尹劍順著羅飛的思路往下整理,“嗯??那天李俊松是十九點三十三分開車離家,大概二十點十五分到達楚崗風景區。而許明普第一次離開醫院是十八點左右,第二次回到醫院則是二十二點左右。這樣算起來,作案時間倒是吻合的。可是許明普是怎麼在楚崗找到李俊松的呢?在道路監控里並沒有看見有人在跟蹤李俊松的車輛,而李俊松的手機里也沒有和許明普的通話記錄啊。”

  “對於那輛車,有些事情你不覺得奇怪嗎?”羅飛反問自己的助手,“首先,李俊松為什麼要去楚崗?那天姚帆已經拒絕了他的邀約,而他的手機中也沒有和其他女人的通話記錄。他大晚上的到那個地方去幹什麼呢?其次,李俊松是怎麼從楚崗消失的?不論是綁架還是遇害,在現場周邊和道路監控中都看不出一點端倪,這也太蹊蹺了吧?第三,為什麼車鑰匙會留在車上?按照正常的駕駛習慣,把車滅火之後,緊跟著的動作就是把鑰匙拔下來吧?哪怕是短暫下車,也沒有把鑰匙留在鎖孔上的道理。除非是某些特殊的職業習慣??”

  聽到這裡尹劍突然明白了什麼,脫口而出道:“公交車司機!許明普原來的職業是公交車司機。只有公交車司機在交班的時候會養成滅火卻不拔鑰匙的習慣。”

  羅飛點點頭:“所以說,那個開車到楚崗的人並不是李俊松,而是許明普。這就能解釋我們關於那輛車的所有疑問了。首先,為什麼要去楚崗?因為要營造出一種李俊鬆開車外出隨後失蹤的假象。當時是夜間,只要車內不開燈,道路監控便無法分辨駕駛員容貌。但是如果被拍到駕駛員下車離去的畫面,那就很容易發現這個人並不是李俊松。所以許明普必須在一個偏僻的、附近都沒有監控的地方下車離去。如果特意找這樣一個地方,又擔心會引起警方的懷疑,所以就選擇了楚崗。因為楚崗本來就是李俊松慣常和女人約會的場所,這樣就能誤導警方的視線,掩蓋住躲避監控的真實目的。李俊松怎麼消失的也就不必解釋了,因為他根本就沒去楚崗嘛。許明普下車之後,直接步行走出了景區,對於一個行人來說,要想避開附近路口的監控是非常容易的。把車鑰匙留在鎖孔上,第一符合許明普的職業習慣,另外也說明駕駛員具備不想再使用此車的心態。”

  尹劍一邊聽一邊點頭。如果那晚開車的人是許明普,那許多細節上的疑問確實都能迎刃而解。他又深入問道:“當時李俊松已經遇害了?那命案應該是發生在李俊松家中?”

  “是的。”羅飛用提示的口吻說道,“你仔細想想門上的那個腳印,還有那天爭吵的細節,其實這件事還是很明顯的。”

  “腳印?”尹劍若有所悟地說道,“那腳印就是許明普留下的吧?應該是屋裡人開了門,發現來了不受歡迎的客人,想要把門關上的時候,卻被人強行踹門而入。”

  “那個腳印已經存檔了,回頭做一下技術比對就能知道答案。我相信這事錯不了,誰會沒事用腳去踢別人家的門呢?你說的情景可能性是最大的。”

  “那爭吵又是怎麼回事?”尹劍努力回憶了一會兒。按照隔壁大媽的證詞,那天晚上隔壁兩口子發生嚴重的爭吵,這和莊小溪的描述是一致的。而大媽還提到了幾個細節,首先是男的在喊:“你給不給錢?”然後稀里嘩啦的像是砸了東西。隨後男的又喊:“你幹什麼?你幹什麼?”據說這幾句喊得非常瘮人,給大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最後聽見女的說什麼“這事得找你兒子”之類的話。

  “難道爭吵的雙方並不是李俊松和莊老師,而是李俊松和許明普?”尹劍給出了自己的猜測。

  羅飛點頭道:“李俊松在莊老師面前一向是服服帖帖的,怎麼會因為要錢的事情突然和對方吵起來了呢?而且李俊松要錢的目的是要去和姚帆約會,這本來就是心虛的事情,他的態度不可能那麼強硬。莊老師之所以說兩人間發生過爭吵,只是為了掩蓋事情的真相,也就是許明普的暴力行為。隔壁大媽說,她聽見有男的在喊:‘你給不給錢?’說這話的人其實不是李俊松,而是許明普,他在向李俊松討要賠償金。李俊松顯然不會答應對方的要求,所以後來又聽見很混亂的聲音,像是稀里嘩啦在砸東西,這就是許明普在行兇了。當時李俊松大喊:‘你幹什麼?你幹什麼?’憤怒和恐懼讓他的聲音極度扭曲。大媽只是覺得瘮人,卻沒有想到這聲音和先前說話的並不是一個人。而說‘這事得找你兒子’的確實是莊老師,她這話是對許明普說的,意思是誤診這事得找你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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