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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你怎麼會知道這麼多呢?”威納博先生愉快地問。

  “我們懷疑某個人的時候,總有辦法得到確定的答案。”

  “是嗎?譬如什麼方法?”

  “當然不必完全用到,不過例如照相機就可似。現在有很多精巧的發明,可以在別人不注意的時候,拍下他的照片。

  譬如說,我們有幾張很好的照片,照的是一名門房,或者查瓦斯表的人。雖然那個人有時候戴假鬍子,有時候裝上不同的假牙等等,可是還是很容易就被人認出來了——先是凱薩琳·柯立根(化名馬克·伊斯特布魯克太太),還有一個叫艾迪斯·冰斯的女人。辨認別人是件很有趣的事,威納博先生。

  譬如說,這位奧斯本先生就願意發誓,十月七日晚上八點左右,他親眼看到你在巴頓街跟在高曼神父後面。”

  “我的確親眼看到你!”奧斯本先生俯身向前,興奮地說:“我形容過你——形容得一點都沒錯!”

  “也許形容得太正確了,”李俊說:“因為你那天晚上站在你藥店門口的時候,並沒看到威納博先生——事實上,你根本就沒站在那兒!你跟在神父後面,等他走到西街時,就殺了他……”沙喬利·奧斯本先生說:“什麼?”

  也許會可笑,不,本來就很可笑!驚愕而下垂的下巴,目瞪口呆的模樣……“威納博先生,讓我向你介紹沙喬利·奧斯本先生,他本來是派丁頓區巴頓街一位藥店老闆。要是我告訴你,我們在監視他行動的這段時間中,發現他曾經不智地在府上放園藝工具的小屋中,悄悄放了一包鉈鹽,你一定會覺得很有意思。本來他不知道你的行動不便,所以就誣指你是兇手,非常自得其樂。可是他既頑固又愚笨,所以始終不肯承認自己犯了錯誤。”

  “笨?你敢說我笨?要是你知道——要是你知道我做了什麼事——能做什麼事——我——”奧斯本憤怒地顫抖著。

  李俊仔細地打量他,那神情使我想起一個漁翁提到魚的神情。

  “你不應該有意表現得那麼聰明!”他責備道:“要是你就那麼靜靜待在你店裡,隨我們去做,我也不會到這兒來,依照我的職責提醒你,你所說的任何話都會被記錄下來,而且就在這時,奧斯本先生尖叫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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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馬酒店-24

  白馬酒店

  第二十四章。

  (馬克·伊斯特布魯克筆述)

  “李俊,有好幾件事我想請教你。”

  正事忙完後,我終於抓著李俊一起坐下,兩人面前各擺了一大杯啤酒。

  “不錯,伊斯特布魯克先生,我想你一定覺得很意外。”

  “當然!我的注意力一直放在威納博身上,你一點也沒暗示過我。”

  “我沒辦法給你暗示,伊斯特布魯克先生。這件事本來就很不好辦,事實上我們並沒有多少根據,所以必須靠威納博先生合作才能完成。我們必須把奧斯本弄得心花怒放,然後忽然攻擊他,希望他會崩潰,結果果然有效。”

  “他瘋了嗎?”

  “我想已經差不多了。本來當然沒有,可是後來卻發生了一點改變。殺了人之後,一個人往往會覺得自己比別人了不起,像是全能的上帝一樣。可是事實上不是,只是一個被人發現的骯髒、卑鄙的東西。等到忽然面對現實時,就再也沒辦法承擔了。會尖叫、吹牛,說自己有多聰明,有多大的本事,做了些什麼了不起的事。你也看到他那個樣子,不是嗎?”

  我點點頭,說:“原來威納博也參加了你分配的角色,他喜歡跟你合作嗎?”

  “我想,他覺得很有意思,”李俊說:“而且他很魯莽地說,一次好的改變,就該得到代價。”

  “喔?那是什麼意思?”

  “噢,我不該告訴你,”李俊說:“這不在筆錄上面。

  大概八年之前,發生了一連串銀行搶案,每次的手法都一樣,可是歹徒偏偏每次都有辦法逃脫。負責策劃的人實際上並沒有參加行動,結果他還是分了不少髒款。我們雖然有些疑犯名單,可是始終沒辦法證明,那個人實在太狡猾了,尤其是在財政方面。他非常聰明,不會再嘗試這種方法發財。好了,我不多說了。他是個聰明的騙子,卻不是殺人兇手,他沒有殺任何人。”

  我又想到沙喬利·奧斯本,“你是不是從一開始就懷疑奧斯本?”

  “噢,那是他自找的,”李俊說:“我不是告訴過他嗎?

  如果他靜靜坐著,什麼事都別插手,我們絕不會懷疑那位可敬的藥店老闆跟這件事有任何關係。可是有趣的是,兇手偏偏做不到。本來他們可以坐在家裡,安然無事,可是他們偏偏過不慣安逸的日子。我真不懂是為什麼。”

  “死的意願,”我說:“跟塞莎·格雷的理論殊途同歸。”

  “你越早忘掉塞莎·格雷女士和她告訴你的那些事,對你越有好處,”李俊嚴肅地說:“不,我想真正的原因是兇手覺得寂寞,認為像自己那麼聰明一世的人,居然沒有可以談心的對象,真是可惜。”

  “你還沒告訴我,你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懷疑他的?”我說。

  “喔,從他一開始說慌,我就懷疑他。我們要求那天晚上見過高曼神父的人跟我們聯絡。奧斯本先生跟我們聯絡了,他所說的話明明就不是真的。他說他看到一個人跟蹤高曼神父,而且形容了那個人的長相,可是像那種霧夜,根本就不可能看清街對面一個人的五官。也許他從側面看到了鷹鉤鼻,卻不可能看到喉結。否則就太假了。當然,他說這個謊並不一定有什麼惡意,也許只想讓他自己顯得重要,很多人都是這樣。可是這麼一來,我就開始注意奧斯本先生,他也確實是個奇怪的人。一開始,他就告訴我很多關於他自己的事,實在很不聰明。他讓我覺得他一直想做個比目前更重要的人,他對他父親舊式的產業不滿意,曾經到舞台上碰過運氣,不過顯然沒有成功。我想,也許是因為他不能接受別人的指導。

  誰也不能告訴他,他應該怎麼做!他說想到法庭上指認殺人兇手的話,也許是真心的,他一定一心朝那方面想。當然,我們並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想到,如果他能變成一個真正的大罪犯,卻又聰明得不至於受到法律的制裁,那豈不是更美妙。

  “不過這些都只是推測。回過頭說,奧斯本對他所看到的那個人的形容很有意思。看起來,他所形容的的確像是他親眼見過的某一個人。你知道,要形容一個人的眼睛、鼻子、下巴、耳朵等等,實在非常困難。要是你試試看,就會發現自己正在下意識中描述一個你在某個地方——火車或者公車上——見過的人。奧斯本所形容的人,顯然長相非常特殊,我相信他一定曾經看見威納博有一天在伯恩茅斯坐在汽車裡,並且對他的長相留下很深刻的印象——果真那樣,他當然不知道威納博是個殘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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