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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中,萬曆本人的消耗又是多少呢?《寶日堂雜鈔》的記載很清楚:“豬肉一百廿六斤,驢肉十斤,鵝五隻,雞三十三隻,鵪鶉六十個,鴿子十個,薰肉五斤,雞子五十五個,嬭子廿斤,面廿三斤,香油廿斤,白糖八斤,黑糖八兩,豆粉八斤,芝麻三升,青菉豆三升,塩筍一斤,核桃十六斤,綠筍三斤八兩,面觔廿個,豆腐六連,腐衣二斤,木耳四兩,麻菇八兩,香蕈四兩,豆菜十二斤,回香四兩,杏仁三兩,砂仁一兩五錢,花椒二兩,胡椒二兩,土鹼三斤”——題外話,明朝皇帝可以吃到時鮮菜,譬如筍之類的,比那些不給吃時鮮的皇帝們要幸福。
同時記載里還說“文華殿官周繼祖等四員酒飰二桌,每桌每日豬肉十一斤,雞一隻,菉筍一斤,香油四兩,花椒一錢,胡椒五分,豆粉四兩”,可見萬曆請客的工作餐標準不低。我想明朝那些沒肉吃的清官們,尤其是家裡吃肉會成為朝廷新聞的海瑞,應該會很高興去吃這個工作餐。
這還是新年的正月里,萬曆日均消費為四斤豬肉、一隻雞、兩鵪鶉、兩雞蛋和幾兩其他肉類,蔬菜是豆腐青筍香菇木耳等,主食為麵食。
四斤豬肉……早飯節約點不吃肉,你總不好意思叫皇帝吃剩菜吧?這樣的話中晚兩餐也就各兩斤,炒個京醬肉絲就得半斤肉,剩下的也就夠做碗梅菜扣肉了,那隻雞還得剁開兩爿做兩頓打算。所以無論怎麼看,我覺得都算不上奢侈,也就是個一般富商的消費水準。如果跟石油公司存的那些酒比的話,這簡直就是樸素楷模。
這個真實的記載,顯然大大低於後世文人們寫的什麼吃飯日費數千金之類的口水筆墨標準。
當然,除了吃飯以外,人還要其他生活開支,譬如皇帝後宮們的日常開支,包括皇子皇女的結婚費用等等,雖然戶部也管,但也都還是要從內帑里開支的。
這裡要說一句的是,清人記載中,多有提到說明朝奢侈無度,光是後宮脂粉錢就要數十萬兩云云,如康熙四十八年上諭:“明季事跡卿等所知,往往紙上陳言。萬曆以後所用內監,曾有在御前服役者,故朕知之獨詳。明朝費用甚奢,興作亦廣,其宮中脂粉錢四十萬兩,供應銀數百萬兩,至世祖皇帝登極,始悉除之。”或是說“有明之季,脂粉錢歲至四十萬兩,內用薪炭,巧立名色,靡費更甚”等,以此指責明皇室之奢靡。實際上,這是清人不懂明時名目導致的誤解。
康熙提到的明朝脂粉錢,並非明後宮的生活開支,而是明朝自教坊收取的稅錢名目。明代伎樂事業之繁榮,可謂歷朝最盛,萬曆朝進士謝肇浙的筆記有道:“今時娼jì滿布天下,其大都會之地,動以千百計。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終日倚門賣笑,賣yín為活,生計至此,亦可憐矣!而京師教坊官收其稅錢,謂之脂粉錢。”也有記載說脂粉錢是從女人那裡收取的稅,不過卻沒說是什么女人。總之,太監收取這筆脂粉錢稅銀,是從女人手裡收上來的稅錢。
而有明一代,後宮的開支都是俸餉祿米,並無其他開支名目,如內監月俸一石等等。無論明史還是實錄,亦或其他筆記資料上,都再無其他發放給個人的錢銀開支項目。康熙說的脂粉錢開支項,既無存在基礎,也沒有任何存在的理由。而從我們之前舉的記載看,萬曆朝整個宮廷加進內辦公朝臣們的飲食開支,一年也才十四餘萬兩,這四十萬兩脂粉錢開支實在太離譜了點。別說其他了,以萬曆帝的脾氣,他第一個就不答應。
事實上明朝太監告訴康熙的所謂脂粉錢,是太監們從各地收上來進內庫的稅項。這個脂粉錢稅,後來逐漸變稱為花捐。進關十數年後的清人不懂萬曆朝的脂粉錢是什麼玩意,這很正常。於是康熙想當然地將其理解為後宮的開支,孰不知這本是宮中收入的稅項。
事實上明朝皇室的生活,應該算是歷代皇室中較節儉的,包括嘉靖萬曆在內,生活並不奢靡。荒唐點的大約是正德,但比前代唐宋及後來的清皇室也都是大有不如,譬如晚清快亡國時,光緒的婚禮還耗費了五百五十萬兩銀子。而萬曆最喜歡的福王,婚禮耗費是三十萬兩,營造府邸花了二十八萬兩。當然,王不能和皇帝比,但萬曆朝的財政狀況同樣也不是快亡國的大清光緒朝可比的。
不過,宮中近萬人的開支只靠田莊和金花銀這幾樣支撐的內帑,肯定也是不太夠的,於是皇帝就只能向外廷戶部申請了。然而,明朝的戶部可不會樣樣都准,明朝臣子們經常會打回皇帝的申請,無論是子女大婚還是後宮和膳食的開支,都有被徹底打回和大幅度削減的記錄。在這種情況下,也就無怪萬曆要在外面撈錢了。
再一個,皇帝的內帑其實並非都用於私人,外廷請皇帝撥內帑用於國家開支的記錄比比皆是。事實上,明歷朝內帑用於軍費的比例極大,嘉萬朝起,尤其是邊鎮用錢,動轍出內帑數十萬上百萬的記載屢見不鮮。本質上,內帑是戶部變相的應急預備金,一旦戶部開支不過來,臣子們就會要皇帝掏錢,而且通常皇帝還必須掏。因為,這個天下是他的,不掏會被臣子們罵個狗血淋頭,一直罵到皇帝乖乖掏出來。嘉萬起的明皇帝們,在其他問題上能和臣子們擰著干到底,但在這事上,最後還真沒一個敢真不掏錢的——除非是真的沒錢了,譬如崇禎。
不過,即使在經過萬曆不斷賞賜他喜歡的福王以及各種其他折騰後,到萬曆四十八年他去世後,只光宗朱常洛還沒登基的那短短几天時間裡,就向外廷發放了多達一百六十萬兩的內帑用於邊鎮開支——可見到萬曆末年,內帑還是有相當結餘的,給外廷提供了很大支持。
至於外廷的財政情況,如前所說,七年韓戰的年均開支為一百三十餘萬兩,以明朝當時的財政收支來看,這實在不算太大數目,遠沒到傷筋動骨的地步。而從當時加派的臨時稅項事畢即停這個現象看,也可以知道壓力確實不大,不然就會一直收下去,譬如明末加派的三餉。
除前面所說的財政收入狀況外,我們再舉一項數字來說明這個問題。
賴建誠先生的《邊鎮糧餉》,是以萬曆朝的財政文獻《萬曆會計錄》為基礎專門討論明朝邊鎮財政的專著,按計算,明朝晚期光是對後金的戰事,耗費就達六千萬兩之巨,總額六倍於韓戰,這還沒算鎮壓各地農民起義和對付蒙古邊患的耗費。
事實上,明朝真正的毀壞,是壞於明晚期與後金的戰爭以及國內各地的農民起義。尤其是各地農民起義,除極大地破壞了國內財政稅賦收入外,同時也破壞了運輸。像南方向北方及川中向中央政府輸送的大批錢糧物資無法抵達北京,積壓在沿途,致使北京府庫不足用度。再加上遼東與後金連綿不斷的戰爭,極大地消耗了北京儲備的錢糧和各地兵員。這些毀壞,遠遠大於財政一度中興的萬曆朝的各種耗費。
萬曆時期,可以說它在政治上有各種弊端開端之舉,政治影響惡劣。但從財政看,發生於萬曆二十年的韓戰開支,對明朝國運和國力的影響並不大。而其他的如萬曆派出的礦稅監對經濟的破壞程度,實際也遠沒文人們描寫的那麼不堪。
同時記載里還說“文華殿官周繼祖等四員酒飰二桌,每桌每日豬肉十一斤,雞一隻,菉筍一斤,香油四兩,花椒一錢,胡椒五分,豆粉四兩”,可見萬曆請客的工作餐標準不低。我想明朝那些沒肉吃的清官們,尤其是家裡吃肉會成為朝廷新聞的海瑞,應該會很高興去吃這個工作餐。
這還是新年的正月里,萬曆日均消費為四斤豬肉、一隻雞、兩鵪鶉、兩雞蛋和幾兩其他肉類,蔬菜是豆腐青筍香菇木耳等,主食為麵食。
四斤豬肉……早飯節約點不吃肉,你總不好意思叫皇帝吃剩菜吧?這樣的話中晚兩餐也就各兩斤,炒個京醬肉絲就得半斤肉,剩下的也就夠做碗梅菜扣肉了,那隻雞還得剁開兩爿做兩頓打算。所以無論怎麼看,我覺得都算不上奢侈,也就是個一般富商的消費水準。如果跟石油公司存的那些酒比的話,這簡直就是樸素楷模。
這個真實的記載,顯然大大低於後世文人們寫的什麼吃飯日費數千金之類的口水筆墨標準。
當然,除了吃飯以外,人還要其他生活開支,譬如皇帝後宮們的日常開支,包括皇子皇女的結婚費用等等,雖然戶部也管,但也都還是要從內帑里開支的。
這裡要說一句的是,清人記載中,多有提到說明朝奢侈無度,光是後宮脂粉錢就要數十萬兩云云,如康熙四十八年上諭:“明季事跡卿等所知,往往紙上陳言。萬曆以後所用內監,曾有在御前服役者,故朕知之獨詳。明朝費用甚奢,興作亦廣,其宮中脂粉錢四十萬兩,供應銀數百萬兩,至世祖皇帝登極,始悉除之。”或是說“有明之季,脂粉錢歲至四十萬兩,內用薪炭,巧立名色,靡費更甚”等,以此指責明皇室之奢靡。實際上,這是清人不懂明時名目導致的誤解。
康熙提到的明朝脂粉錢,並非明後宮的生活開支,而是明朝自教坊收取的稅錢名目。明代伎樂事業之繁榮,可謂歷朝最盛,萬曆朝進士謝肇浙的筆記有道:“今時娼jì滿布天下,其大都會之地,動以千百計。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終日倚門賣笑,賣yín為活,生計至此,亦可憐矣!而京師教坊官收其稅錢,謂之脂粉錢。”也有記載說脂粉錢是從女人那裡收取的稅,不過卻沒說是什么女人。總之,太監收取這筆脂粉錢稅銀,是從女人手裡收上來的稅錢。
而有明一代,後宮的開支都是俸餉祿米,並無其他開支名目,如內監月俸一石等等。無論明史還是實錄,亦或其他筆記資料上,都再無其他發放給個人的錢銀開支項目。康熙說的脂粉錢開支項,既無存在基礎,也沒有任何存在的理由。而從我們之前舉的記載看,萬曆朝整個宮廷加進內辦公朝臣們的飲食開支,一年也才十四餘萬兩,這四十萬兩脂粉錢開支實在太離譜了點。別說其他了,以萬曆帝的脾氣,他第一個就不答應。
事實上明朝太監告訴康熙的所謂脂粉錢,是太監們從各地收上來進內庫的稅項。這個脂粉錢稅,後來逐漸變稱為花捐。進關十數年後的清人不懂萬曆朝的脂粉錢是什麼玩意,這很正常。於是康熙想當然地將其理解為後宮的開支,孰不知這本是宮中收入的稅項。
事實上明朝皇室的生活,應該算是歷代皇室中較節儉的,包括嘉靖萬曆在內,生活並不奢靡。荒唐點的大約是正德,但比前代唐宋及後來的清皇室也都是大有不如,譬如晚清快亡國時,光緒的婚禮還耗費了五百五十萬兩銀子。而萬曆最喜歡的福王,婚禮耗費是三十萬兩,營造府邸花了二十八萬兩。當然,王不能和皇帝比,但萬曆朝的財政狀況同樣也不是快亡國的大清光緒朝可比的。
不過,宮中近萬人的開支只靠田莊和金花銀這幾樣支撐的內帑,肯定也是不太夠的,於是皇帝就只能向外廷戶部申請了。然而,明朝的戶部可不會樣樣都准,明朝臣子們經常會打回皇帝的申請,無論是子女大婚還是後宮和膳食的開支,都有被徹底打回和大幅度削減的記錄。在這種情況下,也就無怪萬曆要在外面撈錢了。
再一個,皇帝的內帑其實並非都用於私人,外廷請皇帝撥內帑用於國家開支的記錄比比皆是。事實上,明歷朝內帑用於軍費的比例極大,嘉萬朝起,尤其是邊鎮用錢,動轍出內帑數十萬上百萬的記載屢見不鮮。本質上,內帑是戶部變相的應急預備金,一旦戶部開支不過來,臣子們就會要皇帝掏錢,而且通常皇帝還必須掏。因為,這個天下是他的,不掏會被臣子們罵個狗血淋頭,一直罵到皇帝乖乖掏出來。嘉萬起的明皇帝們,在其他問題上能和臣子們擰著干到底,但在這事上,最後還真沒一個敢真不掏錢的——除非是真的沒錢了,譬如崇禎。
不過,即使在經過萬曆不斷賞賜他喜歡的福王以及各種其他折騰後,到萬曆四十八年他去世後,只光宗朱常洛還沒登基的那短短几天時間裡,就向外廷發放了多達一百六十萬兩的內帑用於邊鎮開支——可見到萬曆末年,內帑還是有相當結餘的,給外廷提供了很大支持。
至於外廷的財政情況,如前所說,七年韓戰的年均開支為一百三十餘萬兩,以明朝當時的財政收支來看,這實在不算太大數目,遠沒到傷筋動骨的地步。而從當時加派的臨時稅項事畢即停這個現象看,也可以知道壓力確實不大,不然就會一直收下去,譬如明末加派的三餉。
除前面所說的財政收入狀況外,我們再舉一項數字來說明這個問題。
賴建誠先生的《邊鎮糧餉》,是以萬曆朝的財政文獻《萬曆會計錄》為基礎專門討論明朝邊鎮財政的專著,按計算,明朝晚期光是對後金的戰事,耗費就達六千萬兩之巨,總額六倍於韓戰,這還沒算鎮壓各地農民起義和對付蒙古邊患的耗費。
事實上,明朝真正的毀壞,是壞於明晚期與後金的戰爭以及國內各地的農民起義。尤其是各地農民起義,除極大地破壞了國內財政稅賦收入外,同時也破壞了運輸。像南方向北方及川中向中央政府輸送的大批錢糧物資無法抵達北京,積壓在沿途,致使北京府庫不足用度。再加上遼東與後金連綿不斷的戰爭,極大地消耗了北京儲備的錢糧和各地兵員。這些毀壞,遠遠大於財政一度中興的萬曆朝的各種耗費。
萬曆時期,可以說它在政治上有各種弊端開端之舉,政治影響惡劣。但從財政看,發生於萬曆二十年的韓戰開支,對明朝國運和國力的影響並不大。而其他的如萬曆派出的礦稅監對經濟的破壞程度,實際也遠沒文人們描寫的那麼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