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瑞士與法國相鄰,風情卻與法國不同。

  明樓和明誠上午去圖恩湖溜達了一圈兒,中午開車回了英特拉根市區,阿誠信誓旦旦說不會迷路,然而到底是高估了瑞士那隨性的地圖精準性,到了教堂時,依舊是晚了一刻鐘。

  明凡穿了亞麻灰的格子西裝,剛剛從大學的課堂上趕過來,跑出來給了阿誠一個擁抱:

  “阿誠哥!”

  回身規矩的給明樓一個鞠躬:

  “大伯好!”

  阿誠拍了拍明凡的肩膀:

  “沒大沒小,我多大歲數兒了,還阿誠哥?”

  “阿誠哥永遠是阿誠哥。”

  明樓哼了一聲,自己邁步往往教堂里走:

  “你大伯也永遠是你大伯,你家先生呢?”

  “先生陪著逸阿姨去買花了,馬上就來。”

  幾個人說著進了教堂去,樂倩文穿了一身藕荷色的裙子,正和幾個人說話,回頭看見他們,飛奔過來,她已經是個年近四十的女人了,卻依舊像個小姑娘。明凡看了她身上的裝扮,問:

  “倩文姐,你怎麼沒穿婚紗?”

  樂倩文眼睛笑得彎彎的:

  “我不穿那個,我就愛這套裙子,我覺得挺好的的,徐先生也說好看。”

  阿誠笑了,把包好的畫送給她:

  “他喜歡是最要緊的,新婚快樂。”

  樂倩文接了畫,將它抱在胸前,探著身子去看明樓,抿著嘴逗他:

  “唉,沒能做成你們明家的媳婦兒,有時候想想也挺遺憾的,我阿誠哥這麼好,是吧?大哥?”

  阿誠無奈的把這對冤家隔開:

  “行了吧?你就別欺負他了,都要成家了還不穩重些?”

  明樓從上衣兜里拿出那塊價格不菲的手錶,將它塞到樂倩文的手裡,嘴上卻不饒人:

  “她要穩重起來,不得把自己慪死了......給你家徐先生的。”

  樂倩文笑吟吟的接了手錶,轉身招呼她的愛人過來。那是個很紳士的男人,長相普通,氣質卻出眾,在人堆里立著,總是一眼就瞥見。

  他走過來,同幾個人握手,對阿誠翻譯的幾本書讚不絕口。

  等明台和逸欣趕到的時候,婚禮差不多要開始了,兩個人悄悄坐到明家一行人身邊去,小聲和明樓明誠打招呼。他們昨天才到的瑞士,還沒有倒過時差,臉上多少有些倦色。

  逸欣是明台幾年前在一次美國的展覽會上認識的,兩個人都對彼此沒什麼感覺,卻不知道怎麼就慢慢在一起了,戀愛,結婚,平淡得好像就該這樣似的。

  逸欣的父母在抗戰伊始便來到了美國,她對戰爭的所有印象都來自於美國報紙上的報導,用她的話說,戰爭仿佛是遠方的一個噩夢,夢裡有她的故土,讓她渴望又害怕。

  她的性格不像曼麗,和錦雲亦是不同,自由,浪漫,有主見,對一切都抱著十成十的興趣,然而卻又文靜,平和,與世無爭。

  “我覺得她並不需要我,她自己跟自己就能玩兒得挺好。”

  明台曾在信里這樣和阿誠抱怨。

  今天她忽然起意,要送倩文一束中國的花兒,於是輾轉整個市區的花店,把一切跟中國有關的花兒都湊了個整齊。阿誠坐在她旁邊,整個都被她懷中花朵的香氣籠罩了,他一低頭,一支白色的花兒正在他的眼前。

  是一枝白玉蘭。

  婚禮正在進行,阿誠望過去,那個曾經和他一起在北平的風雪裡戰鬥過的姑娘,如今終於找到了自己的歸宿。

  我雖然是個壞人,但心裡住著好姑娘。

  阿誠忽然想起北平的那個濃重的黃昏。

  “這枝花能不能拿給我?”

  婚禮結束後客人們都去了樂倩文的家中,聚會一直進行,等到送走最後一位客人,已經是深夜了,樂倩文將散到額邊的碎發攏了攏,回頭收拾旁廳里的禮物,走過去竟看見阿誠送的畫上,靜靜放著一朵玉蘭花,開得正好。

  一如那年北平茶樓下,在她發上停留過的那朵。

  79年夏天,明樓和明誠再次回國。

  繼59年那次,已經時隔二十年了。

  明凡給他們報了一個旅遊團,兩個人趁著夏日去了趟北京。

  他們見到了北京,也讓北京見見他們。

  兩個人沿著街邊走,有的路阿誠還記得,有的已經找不見了。臨中午的時候,他們竟然奇蹟般的找到了阿誠住過的那院子,老房子難得沒有拆遷,給了幾家人共同住著,正廂房住的是個中年人,說這裡是他爺爺的老房子,當初戰亂被日本人占了,後來還了回來。

  得知兩個人曾經在他家居住過,房東熱情地招呼兩個人進屋做客,兩人想了想,欣然同意了。屋裡的陳設基本上變了,老闆閒來無事收拾閣樓,搬了一箱子廢物,阿誠一晃眼,在箱子裡看到書的一角。

  他叫住人,將那本書拽了出來。

  明樓一看,樂了。

  那書現在估計很難有人看懂了,那面用拉丁文寫著——《高盧戰記》

  老闆見兩個老人舉止言談不俗,倒是有點兒故事的樣子,書本就打算扔了,便乾脆送給了兩個客人。

  出了院子,阿誠將那書遞到明樓眼前:

  “我可看了啊?這回你可不帶發脾氣的。”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