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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妙議會”解散一年多一點之後,1387年12月20日,愛爾蘭公爵羅伯特·德·維爾小心翼翼地穿過冬霧,奔向萊德考特大橋(在牛津郡的奇平諾頓附近)。他率領著數千人馬,都是在國王直屬的切斯特伯爵領地及其周邊地區招募來的。他經過的這個鄉村地區到處是他的敵人。每個角落都危機四伏。

  他正在快馬加鞭地趕往東南方,去拜見國王。金雀花王室又遇到了一個危機。1386年10月的“美妙議會”之後,國王與他的主要臣民之間的關係不但沒有得到和解,反而徹底勢不兩立了。德·維爾得知英格蘭很快就會陷入血雨腥風,於是迅速趕往倫敦。理查二世又一次被他的臣民控制了起來,這些人揭竿而起,反對他的統治,尤其是反對德·維爾對國王的影響。德·維爾知道,他的時間非常緊迫。英格蘭一些最強大的諸侯已經派遣軍隊來追捕他。英格蘭全境到處是他的敵人,他們不僅占領了他目前正在小心通過的科茨沃爾德地區的村莊,還控制了整個英格蘭中部。北安普敦以北的所有地方都密布敵軍。他們大軍殺到只是個時間問題。

  局面怎麼會敗壞到這種地步?罪責主要在理查二世。“美妙議會”末尾指定了一個改革委員會,而國王對委員會不恭不敬,態度蠻橫。蒙受屈辱而悲憤交加的國王在最初幾個月待在泰晤士河谷的獵苑,整日生悶氣。1387年2月,對自己受到的待遇滿腹怨恨、憤憤不平的理查二世離開了倫敦,故意與議會對抗,開始了一位編年史家所謂的“大巡遊”,即巡視全國。他逃避改革委員會的檢查和干預,而檢視自己在全國各地能夠得到多少支持。

  大巡遊持續了九個月。他從貝弗利巡遊至什魯斯伯里,集中視察了英格蘭中部地區的北部和西北部,即臨近他的王室領地切斯特的地區。他在巡遊途中帶上了自己的朋友德·維爾和麥可·德·拉·波爾。途中,理查二世開始制定計劃,打算在改革委員會一年期滿後重新確立自己的權威。他注意到,權貴們動員武力的辦法是:維持私人武裝,用金錢換取士兵的忠誠;士兵從領主那裡定期領取薪金,佩戴領主的徽章,往往還穿著領主的制服,保護領主的利益,如果需要,還要為領主作戰。作為切斯特伯爵,他也可以做類似的事情。他可以建立一支常備的私人軍隊,他不需要害怕他們,也不必擔心他們會反對他,更不必害怕遭到公開的譴責,就像原本應當忠於他的貴族和平民對他發難那樣。他想出了一個計劃。理查二世打算培植自己的黨羽,除了當國王之外,還要有自己的強大的私人勢力。

  1387年夏季,理查二世還開始尋找法律手段來撤銷“美妙議會”的決議。8月,他兩次秘密召集了國內頂尖法官開會,其中為首的是羅伯特·特里希林爵士(他是個康沃爾人),作為王座法庭大法官,他是英格蘭最高級的兩名法官之一。理查二世向他們諮詢了約束自己的法律。國王對幾名法官以死相威脅,迫使他們做出了裁決,並以司法裁定的形式發表:“上屆議會訂立的法令、條例和委員會”“有損我主國王陛下的王權與特權”。另外,“有人問法官們,那些強迫國王訂立上述法令、條例和委員會的人該當何罪時……他們一致表示,這些人是亂臣賊子,理應受到相應懲罰”。理查二世顯然對法官們進行了欺騙和威逼。

  上述的回答意義重大。叛亂的幽靈曾經困擾愛德華二世的統治,叛國是個無法挽回的嚴重罪名,皮爾斯·加韋斯頓、蘭開斯特伯爵托馬斯、肯特伯爵埃德蒙和馬奇伯爵羅傑·莫蒂默都因此殞命。為了防止這樣的血腥暴行再次發生在英格蘭土地上,愛德華三世通過的《1351年叛國罪法案》,將這項罪名僅限於如下行為:謀害或企圖謀害國王、王后、王長子的生命,強姦王長女,謀殺大法官、財政大臣或主要法官,或者在國內向國王開戰。現在理查二世將叛國罪的定義再次擴大了。叛國犯不再僅僅是企圖殺害國王、王親國戚及最高級官員的人。任何嘗試改革或管制王室內廷的人都可能背上這個罪名。法官們在國王的威嚇下,裁定那些曾在1386年壓制國王的人都可以被視為叛國賊。任何無視國王解散議會的命令、彈劾王室大臣或者向理查二世提醒其曾祖父愛德華二世命運的人,都可能被視為叛國賊。

  法官們的意見令人不寒而慄。理查二世於1387年11月返回倫敦的時候,局勢很清楚,這年夏天的活動只可能有兩個結果:司法大清洗,或者內戰。德·維爾疾馳穿過牛津郡的時候,就是在為內戰做準備。

  戰爭的起因就在於他。在國王大巡遊期間,一個反對派形成了,其具體目標就是讓德·維爾及其同黨滾出國王內廷。這個反對派被稱為“上訴諸侯”,因為從11月4日起,格洛斯特公爵托馬斯、阿倫德爾伯爵和沃里克伯爵就正式向國王提起“上訴”(或者說是正式的起訴),指控國王身邊的奸佞宵小。被告包括五個人:約克大主教亞歷山大·內維爾、薩福克伯爵麥可·德·拉·波爾、法官羅伯特·特里希林、商人和倫敦前市長尼古拉斯·布雷姆布利(農民起義期間保王黨的英雄)和愛爾蘭公爵羅伯特·德·維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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