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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父母認為自己的想法確有價值,就該在孩子成年(18歲)之前積極地去引導,使孩 子和你有更多的共鳴點,發自內心地喜歡走你希望他走的那條路。就像我們從小鼓勵劉亦婷 “長大要為社會造福”,終於把她培養成了勤奮努力、胸懷寬廣、想為社會造福的人一樣。 如果孩子的志趣和父母的期望不一樣,只要符合“健康合法”的要求,哪怕父母覺得是“不 務正業”或“胸無大志”,也應該允許孩子自主選擇。畢竟,孩子的人生是孩子的,幸不幸 福要以孩子的感覺為準。不論上不上大學,選擇哪種職業,父母都應該理解和認可,絕對沒 有必要為了學歷和職業弄得身心受傷、親子反目。

  希望讀者已經注意到了我們反覆強調的培養目標,並鼓勵孩子朝著這個方向走。只要朝 著這個方向走,必然會有各種各樣的好結果,區別只在於收穫的早晚和大小而已。

  至於孩子是不是在朝這個方向走,只消看孩子是不是越來越“能適應、有理想、會創新 ”?不是,就需要分析調整;是,就信心百倍地朝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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