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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了,程靈為官在外。
直到今年春天,她回京述職。
一回京,尚且未入家門,就先被新皇召入宮中。
此一刻,多少雙眼睛或明或暗,盯在皇城中央。
好不容易休養生息了三年的魏國,會否再起波瀾?武安侯,天下第一高手,是否當真甘願俯首稱臣?而同樣十分強勢,以戰爭而定天下的新皇,他又是不是當真能容得下武安侯這樣臣子存在?
他還能像從前那般,不論旁人如何憂懼,依然篤信武安侯嗎?
……
無數的疑問,風起雲湧,仿佛便在頃刻之間。
魏京,宮中。
程靈與蕭蠻在蓬萊池邊相見。
這個早晨風和日麗,沒有雨,蓬萊池中的錦鯉忽而一個跳躍,帶起水聲嘩啦。
錦鯉重新落回水中,澄澈的池水便蕩漾起一圈圈溫柔的漣漪。
別後重見的兩人卻並不顯得生疏,蕭蠻屏退了所有的侍從與暗衛,對程靈伸出手道:「程兄……阿靈,我可以牽你嗎?」
他的手掌寬大,手指修長,掌心中紋路清晰,看起來十分乾淨,又很溫暖。
似乎仍然是從前模樣,半點也沒有變過。
他真的沒有變過嗎?
程靈想起來自己遠在雲川的日子裡,蕭蠻寄來的那一封封密信。
「阿靈,今日早膳我用了大米熬煮的白粥,配有蒸鰣魚、五香糕、四色小菜,其餘我都不愛,獨獨白粥,百吃不膩,此物果然應當大力推廣。」
「阿靈,天氣漸寒,南方濕冷,前些日子五胡部族進貢諸多皮草,其中有青、白、紅三色,私以為極襯你。隨信捎來,盼你天冷加衣。」
……
總之,他們通信近三年,先頭那一年除了公事上的來往,私信密信上蕭蠻絮叨的就基本都是瑣事。
倒也還算是有分寸的,除了……蕭蠻喜歡把自己每天的各種經歷都提一提。
上至吃什麼用什麼見了什麼人,下到吐槽某些大臣「山羊鬍須忒礙眼」、「天冷不愛沐發,有些不雅但我是個寬容的好皇帝,只是奇怪他夫人如何容忍他」、「那人寵妾滅妻是個蠢物,我今日貶斥了他」……
咳,越吐槽越上癮,弄得到後來程靈回信的時候,忍不住也跟著他吐槽自己遇到過的一些破事。
其中最嚴重的一件,是鄉民重男輕女溺死女嬰,女嬰生母一怒之下將公婆丈夫都告上公堂,結果卻被當地縣令打了板子,言稱其妻告夫,下告上,逆犯人倫大罪,念在事出有因,死罪可免,活罪難逃。
為什麼縣令會這麼判呢?因為在原本的魏國律法中,有這樣一句話:「子告父母,婦告威公,奴婢告主、主父母妻子,勿聽而棄告者市。」
是的,晚輩不可以告長輩,妻子不可以告丈夫,奴婢不可以告主人……
而長輩可以殺晚輩,父親可以殺女兒,祖母可以殺孫女……剛剛出生小嬰兒沒有人權,在這個案件中,她甚至都不被當成一個獨立的人在討論!
她死了,殺她的人卻不需要受到任何懲罰,而為她伸冤的母親,卻被人當眾扒了褲子,打了板子。
後來,這個在公堂被打了板子婦人回了娘家,用一根繩子將自己吊死了。
程靈得知此事後,雖然立即發文斥責了那名縣令,又給他的考評記了下等,可是那名吊死的婦人已經回不來了,那個死去的女嬰也回不來了。
而縣令的判決,從律法上來說,他居然沒錯!這是多麼荒唐的事情。
此後,程靈在給蕭蠻的密信中書寫了對此事的憤慨,又單獨另上了一封奏摺回京。
她洋洋灑灑,上陳萬言,既討論了「親親相隱」的不合理,更明確提出了:父母殺子女,祖輩殺孫輩,應當與殺他人同罪!
這封奏摺其實是與儒家文化背道而馳的,儒家文化的核心在於三綱五常,孝治天下。
其中父權與君權被抬到了至高無上的地位,正所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為臣綱,父為子綱……而倘若有朝一日,子孫輩可以反抗長輩,可以「不孝」,那麼臣子是不是就可以反抗君王,可以不忠?
這是個大雷,是座火山,是不可觸碰的紅線,普通無名之人觸碰,首先反傷自己,而武安侯程靈觸碰,則瞬間點燃了火山。
一石激起千層浪!
接下來,熹和二年,就在程靈與眾多「衛道士」的鬥爭中度過了。
當然,程靈並不是孤軍奮戰。
她有蕭蠻做最強後盾,照理說,蕭蠻作為皇帝,才最該維護這一套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綱常邏輯,可他卻敢於站出來,站在程靈身邊,一起與世俗做挑戰。
這一年,無數的名士下場,各種精彩文章滿天下亂飛,各種觀點被表達出來。
既有鬥爭,便有成長。
戰爭與天災造成的創傷,都似乎是在這種文化的繁盛面前被撫平了。
後來,程靈抓住了一個重點。
君為臣綱不可撼動:這是必然的,她總不能去挖蕭蠻的牆角。
那麼咱們就抓住另一個重點:必須立法,規定父母殺子女,祖輩殺孫輩,亦視同為殺人罪!
天子治國,真的是只能依靠儒家嗎?
不,咱們要依法治國!
從這時起,程靈就又多了許多盟友。
法家的名士們激動了,多少年來被儒家壓制,連立法都要考慮儒家那一套,又是「親親相隱「,又是」刑不上大夫」,左一層枷鎖,右一層枷鎖,如此一來,究竟是儒法,還是法儒?<hr>
直到今年春天,她回京述職。
一回京,尚且未入家門,就先被新皇召入宮中。
此一刻,多少雙眼睛或明或暗,盯在皇城中央。
好不容易休養生息了三年的魏國,會否再起波瀾?武安侯,天下第一高手,是否當真甘願俯首稱臣?而同樣十分強勢,以戰爭而定天下的新皇,他又是不是當真能容得下武安侯這樣臣子存在?
他還能像從前那般,不論旁人如何憂懼,依然篤信武安侯嗎?
……
無數的疑問,風起雲湧,仿佛便在頃刻之間。
魏京,宮中。
程靈與蕭蠻在蓬萊池邊相見。
這個早晨風和日麗,沒有雨,蓬萊池中的錦鯉忽而一個跳躍,帶起水聲嘩啦。
錦鯉重新落回水中,澄澈的池水便蕩漾起一圈圈溫柔的漣漪。
別後重見的兩人卻並不顯得生疏,蕭蠻屏退了所有的侍從與暗衛,對程靈伸出手道:「程兄……阿靈,我可以牽你嗎?」
他的手掌寬大,手指修長,掌心中紋路清晰,看起來十分乾淨,又很溫暖。
似乎仍然是從前模樣,半點也沒有變過。
他真的沒有變過嗎?
程靈想起來自己遠在雲川的日子裡,蕭蠻寄來的那一封封密信。
「阿靈,今日早膳我用了大米熬煮的白粥,配有蒸鰣魚、五香糕、四色小菜,其餘我都不愛,獨獨白粥,百吃不膩,此物果然應當大力推廣。」
「阿靈,天氣漸寒,南方濕冷,前些日子五胡部族進貢諸多皮草,其中有青、白、紅三色,私以為極襯你。隨信捎來,盼你天冷加衣。」
……
總之,他們通信近三年,先頭那一年除了公事上的來往,私信密信上蕭蠻絮叨的就基本都是瑣事。
倒也還算是有分寸的,除了……蕭蠻喜歡把自己每天的各種經歷都提一提。
上至吃什麼用什麼見了什麼人,下到吐槽某些大臣「山羊鬍須忒礙眼」、「天冷不愛沐發,有些不雅但我是個寬容的好皇帝,只是奇怪他夫人如何容忍他」、「那人寵妾滅妻是個蠢物,我今日貶斥了他」……
咳,越吐槽越上癮,弄得到後來程靈回信的時候,忍不住也跟著他吐槽自己遇到過的一些破事。
其中最嚴重的一件,是鄉民重男輕女溺死女嬰,女嬰生母一怒之下將公婆丈夫都告上公堂,結果卻被當地縣令打了板子,言稱其妻告夫,下告上,逆犯人倫大罪,念在事出有因,死罪可免,活罪難逃。
為什麼縣令會這麼判呢?因為在原本的魏國律法中,有這樣一句話:「子告父母,婦告威公,奴婢告主、主父母妻子,勿聽而棄告者市。」
是的,晚輩不可以告長輩,妻子不可以告丈夫,奴婢不可以告主人……
而長輩可以殺晚輩,父親可以殺女兒,祖母可以殺孫女……剛剛出生小嬰兒沒有人權,在這個案件中,她甚至都不被當成一個獨立的人在討論!
她死了,殺她的人卻不需要受到任何懲罰,而為她伸冤的母親,卻被人當眾扒了褲子,打了板子。
後來,這個在公堂被打了板子婦人回了娘家,用一根繩子將自己吊死了。
程靈得知此事後,雖然立即發文斥責了那名縣令,又給他的考評記了下等,可是那名吊死的婦人已經回不來了,那個死去的女嬰也回不來了。
而縣令的判決,從律法上來說,他居然沒錯!這是多麼荒唐的事情。
此後,程靈在給蕭蠻的密信中書寫了對此事的憤慨,又單獨另上了一封奏摺回京。
她洋洋灑灑,上陳萬言,既討論了「親親相隱」的不合理,更明確提出了:父母殺子女,祖輩殺孫輩,應當與殺他人同罪!
這封奏摺其實是與儒家文化背道而馳的,儒家文化的核心在於三綱五常,孝治天下。
其中父權與君權被抬到了至高無上的地位,正所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為臣綱,父為子綱……而倘若有朝一日,子孫輩可以反抗長輩,可以「不孝」,那麼臣子是不是就可以反抗君王,可以不忠?
這是個大雷,是座火山,是不可觸碰的紅線,普通無名之人觸碰,首先反傷自己,而武安侯程靈觸碰,則瞬間點燃了火山。
一石激起千層浪!
接下來,熹和二年,就在程靈與眾多「衛道士」的鬥爭中度過了。
當然,程靈並不是孤軍奮戰。
她有蕭蠻做最強後盾,照理說,蕭蠻作為皇帝,才最該維護這一套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綱常邏輯,可他卻敢於站出來,站在程靈身邊,一起與世俗做挑戰。
這一年,無數的名士下場,各種精彩文章滿天下亂飛,各種觀點被表達出來。
既有鬥爭,便有成長。
戰爭與天災造成的創傷,都似乎是在這種文化的繁盛面前被撫平了。
後來,程靈抓住了一個重點。
君為臣綱不可撼動:這是必然的,她總不能去挖蕭蠻的牆角。
那麼咱們就抓住另一個重點:必須立法,規定父母殺子女,祖輩殺孫輩,亦視同為殺人罪!
天子治國,真的是只能依靠儒家嗎?
不,咱們要依法治國!
從這時起,程靈就又多了許多盟友。
法家的名士們激動了,多少年來被儒家壓制,連立法都要考慮儒家那一套,又是「親親相隱「,又是」刑不上大夫」,左一層枷鎖,右一層枷鎖,如此一來,究竟是儒法,還是法儒?<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