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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彥卓下意識坐直了身子,蹙眉道:「上周你不是剛匯報過, 說沒有任何問題?」

  「總部存檔的合同都是經過法務部反覆核查的, 確實沒有紕漏。但是今天我才收到分公司發過來的電子合同,目前只抽查了十份, 其中就有三份存在法律漏洞。」

  彥卓交代陳訓重新審查已經簽訂的合同, 為的是避免私生子事件鬧大, 昌越集團眼見「聯姻」無望, 就會翻臉不認人,所以要陳訓去確認,從前的合同是否有漏洞可能會被昌越集團利用來對付他們。

  陳訓連同幾個信任的屬下, 確認了總部存檔的合同都是經過法務部反覆核對的,沒有任何紕漏, 當時彥卓便順口.交代了幾句,要他抽查一下那些沒有被總部法務部經手過的分公司合同, 所以陳訓才去問各個分公司要來了合同掃描件。

  本來只是隨手為之, 確保萬無一失, 誰知這無心之下, 竟然真的查出了問題。

  只抽查了十份, 竟然就有三份有問題, 這樣的概率很難不讓人膽戰心驚, 怪不得陳訓今天這樣沉不住氣, 在明知他生了病需要休息的情況下還要急匆匆地來打擾他。

  兩人臉上的表情是如出一轍的凝重,尤其是在陳訓仔細地指出其中的問題之後,彥卓的臉色已經黑得可以滴出墨水來了。

  「都是跟昌越集團有關的?」

  「起碼這三份都是。」

  「對方給我們供貨,為什麼我們反而要給他們巨額賠償?」

  「合同上寫明,甲方可以由於質量原因選擇拒收貨物,但由此而導致乙方蒙受經濟損失,須由甲方承擔補償。」

  也就是說,如果昌越集團供給了不合格的貨源,彥氏集團的分公司可以選擇拒收,但是昌越集團會因為這批貨物找不到人接手而蒙受損失,這些損失就要由彥氏集團來補償給他們。

  這本身就是極其不合理的合約條款,無論放在哪裡都沒有這種霸王條款存在的道理。更何況分公司擁有極大的經營自主權,在這個流程中,沒有總部的監管,可以操作的餘地實在太大了——

  好一點的情況是昌越集團確實提供了不合格的貨源,分公司拒收,昌越集團以合同條款為依據來要求經濟補償,這樣對集團來說,每年都是一大筆損失。

  差一點的情況是自負盈虧的分公司為了不出這筆補償款導致公司負債,對貨源問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任劣質產品冠以彥氏集團的品牌流入市場,假以時日被消費者發現,一定會對名牌形象和公司的口碑產生極其惡劣的影響,這種情況帶來的損失簡直是無可計量的,比直接損失金錢還要嚴重得多。

  可這還不算最差的情況。

  彥卓在聽完陳訓的說明之後,第一反應就是,這個條款實在太方便分公司的管理層勾結昌越集團的人,聯手做空帳假帳了。

  昌越集團甚至不需要提供任何貨物,只要分公司的管理層一句已退回,一紙批文,一枚公章,一批根本不存在的「不合格產品」就可以憑空出現在分公司的帳簿上,而分公司還需要為這批根本不存在的貨物買單,向昌越集團提供經濟補償。屆時只要雙方一碰頭,一筆神不知鬼不覺的分贓交易就完成了。

  分公司的人員流動性並不強,有些分公司的負責人甚至已經十幾年沒有挪過窩了。而彥氏集團的待遇又是出了名的好,即使只是分公司,這些人手下的員工也都很穩定,只要雙方不因為分贓不均把事情鬧大,總部根本就無從得知。

  再加上分公司的管理層魚龍混雜,之前彥卓剛剛回國接手公司時,把許多原本尸位素餐的高層從總部調離,又因為彥明睿的極力阻止沒法直接辭退他們,最後只得把這些人分別打發去了各地的分公司。

  這一通聯想下來,彥卓幾乎已經不敢再往下深想了。

  昌越集團跟彥氏集團早已達成了深度合作,無論跟總部還是分公司都簽訂過各種各樣的合同,但總部經手過的合同卻從來沒有出現過這樣的條款,說明這漏洞百出的合同分明是他們為分公司量身打造的。

  可是昌越集團的人怎麼就能確信,集團總部始終不會幹涉分公司的事務,不會去核查這些合同?

  還有,各地的分公司法務部難道都是吃乾飯的嗎?

  這麼多人經手過的合同,難道就真的所有人都粗心大意,從來沒有任何人發覺過合同的不對勁?

  想到這裡,彥卓似乎又突然抓住了什麼:「簽訂這三份合同的分公司都是哪裡的?」

  陳訓給出的答案讓他緩緩閉了閉眼。

  果然,都在長期無法實現盈虧平衡,需要總部定期撥款才得以延續的那些分公司名單上。

  各地分公司自負盈虧的規則是彥明睿還在管理公司時就早已立下的,只有創立初期總部才會給予人力物力財力的支持,通常兩到三年之內就會收回這種扶持。

  為了激勵分公司的獨立經營,集團採納的是分成制度,每年只會從分公司的利潤中收取一定比例充入總部財務,剩下的則或充作當地員工獎金,或充作分公司的發展資金。可以說只要業績夠漂亮,賺的越多,分到的也就越多,收益是不設上限的。可一旦經營不善,長期處於虧損狀態,總部也不會一直撥款扶持,只會考慮更換負責人,或是直接關閉這些公司。

  這是彥明睿定下的規矩,可也是被彥明睿一手打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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