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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厲列儂大半個身體擋在她房間門口,而橫跨的腳牢牢攔住剩下的空間。

  這個男人提出的交換條件讓許戈瞠目結舌。

  抓狂,哭笑不得:“赴約擦口紅是禮貌!先生!”

  不為所動:“不僅要擦掉口紅,而且還得把那輕浮的耳環拿下。”

  耳環?輕浮的耳環!耳環哪裡輕浮了?許戈真想把包狠狠往著厲列儂那張一本正經的臉上砸去。

  她並不是愛美的姑娘,偷走哈桑家牛仔褲的聖殿士對於她來說是特殊的存在,總不能讓她逢頭垢面的出現在他面前。

  起碼她在他眼裡得那樣:嗯,還不錯。

  頓腳,目光有多凶就有多凶。

  自然,他是不會把她的兇相放在眼裡,嘴裡輕飄飄的:“這樣也好,我打電話給金沅,說實在的,我壓根不想開車。”

  混蛋,混蛋!

  狠狠擦掉口紅,恨恨的:“一人讓一步。”

  厲列儂還在做思考狀。

  這個混蛋!

  “不管怎麼樣,耳環我是!不!會!摘!”

  第十五分鐘,厲列儂拿開手,從他面前經過,不甘心,回頭,許戈把豎起的中指送到厲列儂面前。

  厲列儂開著車,許戈坐在副駕駛座位上,車子往著距離他們最近的小廣場。

  華燈初上,半人高圍牆圈起來的廣場大約可以容納一千人聚會,那是從前住在這裡人們用來兜售香料,節日聚會的場地。

  車子停在圍牆外,剛好是約定的時間點。

  拿著手袋的手被拉住。

  “又想幹什麼?!”臉看也沒看他,沖沖說著。

  “女人讓男人等五分鐘也是一種禮儀。”他如是說道。

  哈!

  側過臉,臉朝著他,用一種誇張的不以為然語氣:“這話我可沒聽過。”

  厲列儂再次斂起眉頭,在那道視線下許戈有種做賊心虛的感覺,剛剛她趁著他不注意的時偷偷的擦了口紅。

  目光停在她唇瓣上,他說:“許戈,你說接下來的五分鐘裡我們要做點什麼?”

  “什……什麼?”結結巴巴的,因為他正在朝著她靠近。

  一靠近,氣息灼灼,在特屬於他獨一無二的氣息里,身體柔軟雙頰發燙,在他唇貼上她的唇時,沒有志氣的閉上眼睛。

  被吻得渾身發軟。

  睜開眼睛時,唇瓣上的口紅沒了,連同她偷偷放進手袋的口紅也沒有了。

  這個混蛋。

  終於,忍無可忍,握緊手袋,手袋朝向他。

  他沒有做出任何躲避動作。

  最後那一下,她還是沒有把手袋往他頭上砸。

  惱怒瞪著他:“說我幼稚,幼稚的人是你!”

  猝不及防間——

  “許戈,我嫉妒。”

  一呆……

  “我嫉妒那些繁星閃爍的夜晚,嫉妒你為了去見他戴耳環,嫉妒你為了去見他擦了兩次口紅,還有……”他垂下眼帘:“你的耳環一點也不輕浮,不僅不輕浮而且還很可愛,關於那件衣服,穿在別的女人身上我不知道是什麼效果,但穿在你身上時,我第一時間在心裡想的是,這衣服的設計師是怎麼想的,這不是在變相的增加男人的犯罪率嗎?”

  這些話就這樣猝不及防間來到她耳畔,說這些話的男人和傻裡傻氣撞到GG牌的男人一樣可愛,一樣的讓她怦然心動。

  “阿特……”那喚著他名字的聲音軟軟的,甜甜膩膩的。

  “許戈,我還後悔自己為什麼要硬裝成那種很大度的好人,讓你去見他,還有……”又長又密的眼睫毛抖動著,掀開:“你現在很好,即使不穿漂亮的衣服,即使不擦口紅,即使不戴耳環也可以很驕傲的站在任何人面前。”

  “阿特……”塌著嘴。

  “五分鐘時間到了。”笑了笑,把口紅遞給她:“去吧,我在這裡等你。”

  接過口紅,扯下耳環,把耳環口紅一起塞進手袋裡,把手袋遞給他保管,打開車門,這下厲先生應該安心了吧?

  這個混蛋,目的達到了!

  那是自然,五金店老闆家的小女兒即使不穿漂亮衣服,即使不擦口紅,即使不戴耳環也可以很驕傲。

  很驕傲的站在他面前,成熟又穩重的伸手“嗨。”

  用來環住廣場的圍牆外牆牆灰早已經脫落,這個小廣場是近期被布拉格政府列入修復的場地之一。

  廣場外羅列著遊人止步的標語。

  偌大的廣場只亮著兩盞燈,男人背對著廣場入口站在那兩盞燈下,男人的身影高大肩膀寬闊,在暈黃的路燈下,似曾相識。

  依稀間,許戈產生出一種錯覺,某年某月某日,她和他肩並肩過,某年某月某日她曾經追著那個背影跑。

  那些某年某月某日在距離她很近的距離,近到往前一步、或者是一回頭間就可以觸到。

  腳踩在不是很平滑的場地上,往著那個背影,停在距離那個背影三步左右開外,整理頭髮衣服。

  呼出一口,舉起手,手掌朝著那個背影“嗨。”

  在那個背影回過頭時,許戈揚起了嘴角,她要給她的聖殿士獻上甜美的笑容來表達感激,還有那種不會被時間斬斷的熱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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