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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他們學校高三一個女生,”金旭道,“周玉連哄帶嚇唬的,常風才說是和那女生躲在實驗室里搞對象,問他為什麼不說,他說高中生里姐弟戀比同性戀都少,找個比自己老的女朋友有點丟臉,不好意思說。”

  “……”尚揚覺得不對,道,“怎麼在我印象中,這個男孩好像不是這麼沒擔當、還沒分寸的人,這是他爸爸的命案,他因為不好意思承認在談姐弟戀,就對警察撒謊?”

  金旭用一種稱讚的語氣道:“你要是畢業後就當刑警,現在肯定比我們厲害多了。”

  “不要奉承我,”尚揚道,“也別扯遠話題。”

  金旭便繼續告訴他:“周玉又去把那女生悄悄叫到了校外,那女生承認她和常風當時在一起,嘗試做了點出格的事,但是沒成功,他倆沒做過,都不會。”

  尚揚:“……”

  “常風始終不肯跟警察說實話,”金旭道,“是為了保護女生的名譽。”

  尚揚腦中靈光一閃,道:“難道……李南的動機,是因為常風找了女朋友?”

  金旭道:“不確定,吃飯時我問他為什麼,他沒回答我。”

  “他是怎麼騙過別人,讓別人也都認為他在宿舍睡覺的?”尚揚逐漸接受了事實,心知刑警們肯定是掌握了確鑿證據,那麼李南聲稱自己案發時在睡覺,就必然是假話。

  金旭道:“簡單,他住上鋪,很容易構建出一個視覺盲區。”

  下課後,李南回到宿舍,對也回來的兩位舍友說不舒服,想先睡一覺,等會兒再去洗漱,隨後在舍友眼皮底下,上了床躺下,校服也沒脫,一副著急要睡覺的樣子,並請舍友說話聲音都小些。這年紀的男生安靜待著很難的,很快舍友便都出了門,一個去洗澡,一個去了其他宿舍玩耍。

  宿舍空了以後,李南起床,把床布置成還有人在睡的樣子,然後離開了宿舍,到校門外實施殺人計劃。

  “那天去學校,你應該也發現了,”金旭道,“這學校要求剪頭髮,學生髮型都差不多,又都穿著一樣的校服,只要避開能被拍到正臉的角度,晚上那種光線,除了有明顯特徵外,監控里的大部分學生都看起來差不多。”

  他和尚揚第一次見到程延凱,兩人都是一眼就注意到這小刺蝟頭,就是因為程延凱不聽話,沒剪頭髮,髮型在成批量出現同款的職高男生中,顯得獨樹一幟。而這隨處可見的髮型和校服,普通的身高身材,都成了李南的保護色。

  尚揚想了一想,道:“你剛才提到了圍欄上的血跡,我想,那可能就是最直接的證據,是嗎?”

  金旭道:“確實如此。”

  那兩位能證明“案發時李南在宿舍睡覺”的舍友,回憶起外面因為發生兇案吵鬧起來,一群男生都跑去能看到大門口的樓道窗邊張望,這時李南一副剛從吵醒來的模樣,過來問他們,發生了什麼事。

  沒有人看到他究竟是從宿舍里出來,還是從樓道里剛上來。

  可是兩名舍友都記得,他當時仍穿著校服,兩手都揣在兜里,同學都擠在這窗邊議論著“門口好像死人了”,他卻說要去上廁所,轉身走了。等再見他時,他已經洗漱完了,又回到床上躺著睡覺。

  “在他校服口袋裡的布料上,”金旭道,“檢出了血液殘留,和圍欄上新檢出的血痕DNA一致,都是死者常亞剛的血。”

  李南戴了手套行兇,手套上沾了血跡,回到宿舍樓,怕引起注意,便裝作是被吵醒,又把還戴著手套的手插在口袋裡,手套上的血難以避免地沾在了口袋裡面,最終留下了痕跡。

  尚揚:“……”

  這等於已是板上釘釘的證據,李南那樣一個孩子,為什麼會做出這種事。

  “他的手機摔壞,”尚揚道,“可能也不是他說的那樣。”

  李南說是事發後擔心常風,給常風打電話不小心把手機摔下了樓。在殺害常風父親以後,他會主動打電話給常風表達“關心”嗎?如果這種“關心”真的存在,那無疑是一種耀武揚威,是何其可怕的惡意。尚揚不敢相信,他見過的李南,會有這麼黑暗的人格。

  金旭道:“檢出血液痕跡的圍欄下方是一片草坪,在草里,周玉的隊員們費了挺大工夫,找到了手機屏幕鋼化膜的一個碎角,和李南舊手機上脫落的一角剛好吻合。”

  “刑警同事們真是太厲害了。”尚揚呼了口氣,心內五味雜陳,道,“應該是李南逃離的時候太緊張,才把手機摔壞了。”

  金旭卻很意外,說:“是你很厲害,居然第一時間就聯想到了手機的問題,周玉和她下屬都沒想到這個。”

  “他們沒有見過啊,”尚揚不認為這是自己厲害,只是信息差,道,“手機是我和你一起送去給他的,只有咱們倆見過他的壞手機。”

  金旭坦然承認自己的疏漏:“我就沒想到手機的問題,聽說找到鋼化膜碎片,還吃了一驚。”

  尚揚:“……”

  “你考慮下調到刑偵部門試試?”金旭又一副誇讚的語氣,說,“正好把古飛從刑警隊伍里踢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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