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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劉律師的口供,由於死者家逢巨變,加之立下遺囑,有充分的自殺傾向,在案發現場也沒有發現別的疑點,所以此次事故被定性為單純自殺,很快結了案。

  骨灰劉律師帶去給了林澤平,林澤平悲慟之下,當即決定翻供。遺書和鑰匙則交還給了向南。

  向南在聽劉律師說林澤平要翻供時才從恍惚中回過神來,林夕的遺書上說過,林澤平的事,以後就拜託給他了,所以他不可以讓她失望。

  他讓劉律師去準備上訴材料,自己則再去找了一次何叔,同意把仁恆所有的股權轉移到何叔的兒子名下,換得何叔的幫助。

  由於林澤平積極配合調查,態度良好,加上何叔從中周旋,二審改判,免除死刑,判有期徒刑十二年。

  何叔私下告知向南,倘若林澤平以後身子出現毛病,可以保外就醫。

  而另一方面,林夕的遺囑被劉律師執行,她名下持有的所有朗廷股份,盡數贈予傅夜司,珠寶工作室給了阮桃芝,房產和存款給了父親,唯有其中那套十年前的舊居,贈予了向南。

  在林夕的骨灰下葬之後,向南也褪去了仁恆主席這個光環,回到了他們最初居住的地方。那裡是一切的開始,也是一切的結束。

  在她消失之後,他沒有流過淚。傷心和軟弱,都被他在身體裡禁止了,他絕對絕對不信,她已經死了,只要不承認,這件事就沒有發生。

  她一定,只是偷偷地躲起來了。

  舊居臥室的抽屜里,躺著她的日記本,那時她害臊,死活不肯讓他看。他拿出來,輕聲說:「你再不出現,我就要打開看了哦。」

  房間裡靜悄悄地,沒有回音。

  他笑了笑:「那我就當你同意了。」

  用力一拉,舊鎖就斷了,他慢慢地翻開,一頁一頁:

  桃芝說救我的那個人叫向南,我纏著藺叔叔幫我查了他的信息。哼,臭傢伙,竟然敢奪走我的初吻!

  今天偷偷地去看了臭傢伙一眼,長得還蠻帥的,要怎麼認識他呢?

  故意騎自行車跌倒在他面前,他果然來扶我了,可是他竟然都認不出我,我長得有那麼過目即忘嗎?!

  跟他坦白了我就是之前被他救的那個女孩,說要請他吃飯,他同意了,耶!

  哼!他竟然有女朋友!

  他對女朋友真的好好哦,好羨慕那個女孩,好想被他照顧。

  原來她叫溫暖。

  她也不怎麼樣嘛,一副削尖了腦袋想鑽進我們圈子的模樣。

  她竟然主動去纏著傅夜司說話,似乎對他很感興趣。可是她是有男朋友的人啊……

  我覺得她根本配不上臭傢伙。我要把臭傢伙搶過來。

  他叫我以後不要再見他了……好想哭……

  聽說他們大吵了一架,分手了。

  他辭職了,說要開始創業。我知道,他是為了她才那麼做的。

  我還是纏著他,他似乎已經對我認命了。

  溫暖結婚了,我們發生了關係,他喝醉了。真的很痛。要是他是清醒的,那該有多好。

  他瘋了,為了工作可以幾天幾夜都不睡覺。

  拿到一小塊地,拆遷,有村民*了,地上燒焦了一塊,寸草不生。我晚上醒來找不到他,就去那裡,看見他跪在那塊地方,像個死人。

  我不想他那麼痛苦地掙錢,我知道他志不在此,我只想他做自己。可是他不稀罕。

  他要什麼時候,才願意好好地看看我?

  地越拿越多,他越來越忙,越來越沉悶。不跟我講話,不聽我講話,我就像是空氣。

  向南我討厭你!(滿篇都是他的名字,被打上了大大的叉。)

  算了,只要他還在我身邊就好,只要他下班知道回來,只要他願意跟我睡一張床,只要他不碰別的女人。我還是最愛他。

  半夜看見他在看溫暖的照片,我躲到衛生間裡大哭了一場。他什麼都不知道,他就是個傻子。

  算了,溫暖算什麼,她都已經是別人的妻子了,對我沒有威脅。

  ……溫暖出事了,丈夫出軌,他果然很擔心。我好像有一點麻木了,像是被凌遲處死,一刀刀剮,慢慢地走向那個已知的結局。

  他從來就沒有在乎過我。我以為我至少是特別的,直到跟另一個女人對比,我才發覺我什麼都不是。

  他還是想要跟她在一起,我是不是該,退出了?

  累了,還是退出吧。

  ……懷孕了。孩子來得不是時候,該不該告訴他呢?

  還是算了,他肯定不會要的。我自己一個人偷偷地養好了。

  日記的最後一頁,皺巴巴的,上面只寫著:孩子沒了,一切都,結束了。墨跡一片模糊,像是曾經被眼淚浸透。

  向南花了一個通宵把日記讀完,無法自抑地哭成了傻逼。

  ☆、60

  隨著時間的推移,幾乎所有人都接受了林夕的死,唯獨向南仍在抗拒。林夕骨灰下葬的那天,他根本沒有現身,他對著劉律師咆哮,那根本不是她!所以他絕對不會去!絕對不承認!

  自那以後,沒有人敢在他面前再提起這件事,連安慰他節哀順變都不行。他表面和常人無異,住在舊居,夜裡卻時常噩夢連連,夢裡林夕全身是火,掙扎著從車裡爬出來,朝他伸手:向南,救救我,救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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