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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採訪者:當時的心情是怎樣的?

  “哈哈,季望呀,你還真是一如既往地被人瞧不上。”他隨性的攏了攏額角上的碎發,一副自嘲的模樣回答,“就是這樣的。”

  所以,當這封信躺在書桌上的時候,我的心情只有一個:毀掉它。

  那封信,對她來說,無比重要吧!?

  只是毀掉一個滿懷希望寄信的女人而已,摧毀一個幼小的希望火苗罷了!

  這是多麼開心,多麼令人輕如易舉的事情啊!

  我便像個窺探別人隱私的小偷,帶著那么小小的雀躍和邪惡的心情收下了這封信,打開了這封信,沒有送還到郵局裡去。

  2.季望的自述:[知己]

  信紙上是這樣寫的....

  情是生活中唯一美好的東西,卻往往因為我們對它提出過分的要求而被破壞了。

  我沒有那麼大的野心,

  只有一個小小的願望。

  你好,我們可以做朋友嗎?

  ***

  從9月份的某天起到入學的半年時間裡,我仍舊在信箱上拿走同樣的匿名信,根本查不到是這個人的任何蛛絲馬跡,就好像故意不想讓我查到她是誰。

  但她日復一日的寫著信,讓我明白了一件事情,這個信就是寄給我的。

  即便我像個監管者偷偷窩在樓上盯著看,到底想看看究竟是哪個惡作劇的女人要耍我才親自來這麼個偏遠小區送信的時候,等來的卻是一個....類似宅急送的人。

  威逼利誘,沒有用。

  在他口中,我得到的信息是:“不好意思先生,我沒有權利泄露發件人的信息。”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執筆回信。

  內容簡短,只有兩個字:可以。

  我不想把錢花在沒用處的事情上,儘管這就是無聊之餘的一點點與人溝通的樂趣罷了。但是,我仍舊不會打給那個宅急送的人讓他幫忙把信件送到那個女人手裡,說不定,他們是同夥。

  我把回好的信放在了信箱上,壓了塊石頭,等它自生自滅去。

  但是第二天醒來,信就不見了。

  往後的日子裡,這種方式便是我與這個匿名寫信人的默契,也不願意再糾結,她到底是不是在戲弄我了……

  只是,恐怕連我自己都沒有想到,能跟一個互相沒見過面的女孩寫信寫這麼久,就這樣訴說了近一年半。

  我開始漸漸的敞開心扉,跟這個未曾謀面的女孩子說了一些埋藏在內心深處的事情。

  從...父親母親....再到我的喜好和現狀,毫無保留的展現給了她。

  第一次覺得,有個人說說心裡話,釋放壓力還挺有趣的。

  採訪者:當時想過跟匿名知己見面嗎?

  季望垂下眼睛,有些哀傷的笑著:“沒有想過,也不願意見面,畢竟我跟她袒露了很多消極的東西,那個時候我能把自己的一切都告訴她,就相當於我信任這個人,願意把自己暴露在“陽光”下,但並不是真正的陽光下。”

  不見面是最好的選擇。

  3.季望的自述[愛情]

  今天,她跟我透露了一點點想法。

  我能感覺出來,她對我是有意思的。

  但是,我不明白,這樣一個我值得她喜歡麼?

  嘶——

  應該說,我都這樣了,她竟然還喜歡我?

  好在我不是那種能接受“網戀”的人,也認為自己不需要愛情這種東西,除了乏味和需要對女性不斷地付出、給予她一種充當男朋友的責任感,有夠麻煩的。

  不過,我更不想去直言拒絕,那大概再也沒有人能說心裡話了吧?又會變成一個人浸在黑暗的死亡世界裡。

  目前為止,無視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我選擇了徹徹底底的無視了她的感情,說著一些不著邊際的話,還有大學生活有多無趣,也就課題作業有趣點罷了之類的。

  可是,從那天起,我再也沒有收到過她的匿名信件,信箱上孤零零的用石頭壓著我給她的回信。

  我以為她是有事,沒有過來取走。

  可是一個月過去了,那封回信掉落在地上,被來來往往的人踩了又踩,像個跳梁的小丑。

  欲拒還迎的滋味不好受。

  我聯繫那個類似於宅急送的男人,第一次撥打了的他的電話,信也的確是送到了,可是遲遲沒有回信讓人心中突生厭煩。

  等待的滋味同樣也不好受。

  該死的,這種情緒的產生真是有種不可控的力量。

  習慣了在寧靜的夜裡坐在桌前回信,也習慣了出門拿走信箱上的來信,更是習慣了有這麼一個人的陪伴。一旦抽離會讓人生出諸多情緒,比如想念,比如依戀,比如....百無聊賴。

  終有一天,我試著問了問自己,這算不算得上是喜歡?

  但是,管他的呢!

  既然她已經闖進來,就別想著逃走了。

  大半夜裡,我披著外套在冰冷的房間內,寫了有生以來的第一封情書。

  4.季望的自述[差錯]

  來了一個交換生,長的還不錯。

  這世間難有讓我多看幾眼的女性,這人叫白梨,是城北中文系的女神。

  與她初識,不再學校。

  而是同一家打工店。

  當時是下班點,她被店裡的老闆揩油,而我就在她旁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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