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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話說:

  【小劇場】

  某日,任顧走進書店,詢問老闆,「不知有沒有生物人體結構圖?」

  接過書籍後,翻了翻,再問:「不知有沒有立體構造的?」

  老闆:?什麼意思?

  任顧沉默了一會,說了聲不好意思又走了,短短三字春.宮.圖卻說不出口。

  第46章 奮鬥第四十六天

  常永豐那雙眼睛, 紅得都快要滴出血了,死死盯著於小敏瞧著。

  如果不是王卓立從他背後死命抱住他,他早掄起拳頭將她臉都打爛了。

  他的婆娘就快斷氣了, 她還這麼狠毒說這些話。

  還有王卓立, 她姐被他們家害成這樣,不知內疚就算,竟是從頭到尾都沒幫過王娟梅說過一句好話。

  常永豐死命掙扎著,脖頸間的青筋都暴起, 就連一旁的強子也爬起撞了過來,加入亂鬥中。瓊子見狀也從地上操起了一根木棒,上前對著她舅舅王卓立就是一頓亂敲。

  場面頓時混亂起來, 底下被壓著的於小敏, 一會笑著, 一會又叫罵著。

  村民們怕鬧出人命來, 有些膽子大就繞過王娟梅, 走進院子裡去拉架了。

  常錦禮都能聽見她們有些不肯進去, 「我不去,這不是要從「死人」頭上跨過去嗎?這麼不敬的事,誰敢做?」

  「這人不是還活著嗎!真是的!」

  ……

  常錦禮淡漠著一張臉,這期間每個人臉上的神情她都一一掃視而過。

  人情冷暖,不過如是。

  村民們沒拉扯多久, 常錦禮就看到公安廳派人來了。民警一來, 就將人分開了。

  民警來了, 常永豐覺得伸張正義的時候到了。

  一家人哭哭啼啼的, 就連素日裡對王娟梅沒好臉色的常永豐, 此時看上去也是真的傷心。

  他的眼睛都哭腫了, 鼻涕還掛在臉上, 都沒顧上擦。

  「警察同志,就是他們!我家婆娘就是給他們家的狗給咬死的!」

  常永豐一邊說著,一邊用手緊緊扒拉著民警。

  就連強子都嚎著說:「叔叔,我媽媽就要死了,求求你們幫幫我們!我媽媽真的好慘,如果不是被舅媽的狗咬了,就不會死了。」

  王卓立有些慌,那天在公安局也都交待清楚了的,他將還躺在地上,一頭亂髮的於小敏拉了起來,給她拍了拍髒污的後背,她臉上多了幾道指甲痕,也不知是誰的指甲摳到的。

  所幸,除此之外,並沒有什麼大傷。

  於小敏站起來後,也哭了,她抽噎著,哭得頗為有些不甘,「哼,我家的狗好好栓在那裡,誰都不咬,就咬你們家王娟梅,我就問你們,是不是她平時虧心事做多了,狗都容不下她?!還是說,摳門到,要在犬口奪食,所以這才被咬了啊?!!!」

  於小敏這番話,雖然說得在理,但是當著一個快死的人面前這般損人,也確實有些說不過去。即便她說的是事實,像王娟梅這種人一點虧都不肯吃的,又愛貪小便宜,確實做出這種事情也不無可能。

  幾位一同前來的民警同志似乎腦袋都有些發疼,見過難纏的,但是沒見過嘴巴這麼會說的。

  他們都看到了門前躺著被抬過來的王娟梅,都一致在教育常永豐,「你家愛人抬回去吧,放在這裡阻礙了他人,是不行的。況且這麼折騰,她也難受。」

  「民警同志,你們誰能諒解我?!」常永豐說著說著,又想抓狂了,「我婆娘快死了,怎麼可能能安息,這房子是我們的,現在房子被搶了,還要被這惡毒的女人給整死了,換作是你們,你們會聽別人說而冷靜嗎!!!」如果不是村民們扯著常永豐,就怕他連民警都要動手了。

  那這罪可就大了。

  依照程序,房子的房產登記證也看了,之前說狗咬人的事情也都了解過了。

  來的民警,說得有些語重心長:「根據《華國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如果是他們家的狗,因為飼養不善導致咬傷、咬死了你家愛人的話,那麼他們家具有民事責任。

  但是,反過來說,如果是她自己去逗狗被咬的,他們是不承擔民事責任的。」

  常永豐一聽他說的這麼長,具體的根本就沒聽明白,乾裂著一張唇,有些茫然地看向四周,「什麼意思?啊,什麼意思,什麼不承擔?!」

  常永豐雖然沒聽太明白,但是語氣以及關鍵字眼,他是明白的。

  他更加不理解了,「什麼意思?同志是說他們的狗咬死人了,現在一點責任都不需要負是嗎?!」

  村民以為他沒聽懂,也加了一句解釋,「意思是王娟梅去惹了人家栓住的狗,這樣的,不能算王卓立家的。」

  李伯當時確實看到是王娟梅自己去狗窩踹那小狗,做筆錄的時候他也如常交待了。

  常永豐一副大受打擊的模樣,於小敏暗自鬆了一口氣,卻也冷著一張臉,王卓立是什麼事都露在臉上,他匆忙上前,「姐夫,將姐拉回去吧,這多難受啊,還放在地上。好好醫,興許還能多留一段時間……你也聽見了,我當時早就叫她去打針的,錢也給了……」

  他這是將過錯推得一乾二淨,常永豐木著一張臉,像是誰說的話都聽不進去了一樣。聽著王卓立在耳邊這麼說之後,忽然猛地掐著他的脖子,揪著他的衣領,直接將他連人帶拖地拉去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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