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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段礦井邊的視頻音質受損,有幾句話聽不清楚,這只能證明我的當事人當時在現場,並不能證明他就是做這一切的幕後主使。」

  「針對我方當事人的指控需要確鑿的證據以及完整的證據鏈。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是我的當事人害死了余長恩夫妻。」

  聽著這些話,顧言琛微微皺了眉,甄家旭的罪行持續數年,牽扯眾多,其中的很多證據都已經被清道夫銷毀,知情人也被一一滅口。

  警方雖然盡力搜查了證據,但是能夠形成完整鏈條的的確不多。

  一件件證據陸續被呈了上來,其中有多項被被告律師否認或者是質疑。

  隨後霍蕾走上法庭,做為證人指證甄家旭,她提供了一些新的證物:「我曾經錄下了一段錄音,是甄家旭和沐譽為密謀毒殺檳城市局前任局長林向嵐的。當時他們毒殺了林向嵐,隨後又買通了化驗人員,偽裝林向嵐是病故。」

  霍蕾留了心,把當時的對話錄了下來,留作自保之用,如今,她把這段音頻當庭放出。

  「就算是市局局長又如何,他擋了我們的路,就不能留他。」

  「用毒,最好是驗屍不容易發現的那一種。」

  「就是最近,你找人快點動手。」

  在錄音里,甄家旭語氣平靜地談論著殘忍之事。

  聽了這駭人聽聞的對話內容,庭下眾人忍不住竊竊私語。

  「怎麼可能?如果是真的,這也太膽大包天了吧?」

  「我還說市局局長死去突然,原來林局當時不是病故。」

  法官敲了敲法槌,示意現場肅靜:「檢方是否有證據,證明林向嵐是被毒害身亡?」

  「我方有物證能夠證明這一點。」檢察官起身道,「這次庭審,我們請到了檳城市局的法醫沈君辭,作為專家證人出席。」

  「請在法庭上如實作證,仔細閱讀保證書並簽字。」

  沈君辭簽字後,站在證人席上。他完成了流程,出示了最終的證物。

  「這是一份當時從林向嵐屍體上取出的肝臟組織,一直在無水酒精之中保存……」

  看到這份證據,律師的臉色變了。

  林向嵐都已經死去多年,這種東西怎麼可能保存下來?

  坐在審判席上的甄家旭聽到這裡,也忽然激動起來:「不!不可能留下來證據,那是假的證物!」

  他想起來了,林落是林向嵐的兒子,就是因為一份送檢的肝臟材料,他讓沐譽為設局,殺害了林落。

  當年他們搜索過林家,林落的學校,調查過林落曾經去過的所有地方,就是沒有找到剩餘的肝臟組織,他想不到,當年的林落,還能夠把這東西藏在哪裡?

  法官敲打法錘,提醒他肅靜。

  有心的人卻聽出,甄家旭心虛了,他已經變相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沈君辭腰背筆直,神情冷靜繼續道:「當年林落把這份肝臟組織,以及對照溶液放入了密封標本盒中,藏在了林向嵐的骨灰罈里。」

  聽著沈君辭說的話,甄家旭變得面如土色,他們的確沒有想到去搜查林向嵐的骨灰盒。

  沈君辭抬眉,看向自己的仇敵,欣賞著他落敗的表情。

  這就是林落當時被沐譽為威脅,直至重傷也沒有說出的秘密。當初他從火葬場出來,僅僅帶走了需要送檢的那些材料,其餘全部藏好,小心翼翼埋入骨灰。

  那壇骨灰,被埋入了林向嵐墓碑下的儲存地。

  最隱蔽最安全的地方,往往是人們可以看到,卻又不會想到的地方。

  直到最近,沈君辭和顧言琛才去了林向嵐墓前,再次取了出來。

  雖然時隔多年,裡面的肝臟組織卻保存完好,他們再次找到專業機構進行了毒理化驗以及相關鑑定。

  這些關鍵證據隱藏了數年,終於在今日被他所用,化為了射向敵人的利箭,為林向嵐沉冤昭雪。

  「這份DNA檢驗報告可以證明,肝臟組織確實為林向嵐所有。這是相關的檢驗結果,可以證明林向嵐是死於烏頭鹼中毒。結合證人霍蕾提供的證據和證詞,可以證明被告人甄家旭為謀殺林向嵐的幕後主使。」

  隨後,沈君辭分析了檢驗報告和屍檢記錄,回答著律師,檢察官以及法官提出的各種問題,從專業角度解答了林向嵐的真實死因,還原了謀害過程。

  法官聽了之後連連點頭。

  這些鐵證仿佛是鐵釘般,把甄家旭釘上了審判的十字架。

  物證人證證據鏈完整,證據確鑿,再也不容抵賴。

  望著證人席上的沈君辭,甄家旭長嘆一聲,合上雙目,他心裡明白,自己敗局已定,可能再沒了翻盤的機會。

  自此開始,甄家旭的律師也失了狀態,開始節節敗退。

  到了最後的認罪環節。

  法官挨個詢問甄家旭犯下的一項項罪行,甄家旭完全放棄了抵賴。

  「被告甄家旭,你是否承認指使沐譽為犯下謀害林向嵐與其子林落的罪行?」

  甄家旭沉默片刻,目光呆滯:「我承認。」

  「你是否承認威脅丁玥染製作策劃,導致藍寶昌等幾人死亡,多人受傷?」

  「我承認。」

  「你是否承認開設私礦,於當年7月22日,礦井事故後,下令堵死礦井,導致多名礦工遇難?並殺害了記者余長恩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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