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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出這個問題時,他腦中形成一幅極為清晰的畫面:在黃仁毅曾經在老鉛鋅礦的辦公室里,黃仁毅和黃仁剛把王大輝騙到了室內,黃仁剛當胸捅了王大輝。王大輝想跑,黃仁毅拉住了王大輝,黃仁剛趁機從背後捅了刀子。
黃仁剛強作鎮靜,裝傻,道:「我不知道你說什麼。」
侯大利道:「黃仁毅在老鉛鋅礦有一間辦公室。王大輝來到他的房間,這一天是2005年11月12日,那天飄著小雨,你忘記了嗎?黃仁毅說得很清楚,那天只是想找王大輝談一談,沒有想到你會帶刀。」
黃仁剛臉變得煞白,這一天正是殺死王大輝的日子,天空陰沉沉的。他的一顆心怦怦亂跳,「黃仁毅出賣了我」這個念頭出現在腦海中,如一個孤魂般四處遊走。
侯大利道:「你捅了王大輝胸口,王大輝是搞地質工作的,人年輕,體格健壯,胸口挨了刀還沒有倒,你在背後又給了他一刀。在捅人的時候,你劃傷了自己的手,現在還有傷痕。抬起你的右手,傷口現在還很明顯嘛。」
黃仁剛腦海中如有一柄鐵錘在使勁敲打,咚咚作響。眼前這個年輕警察講得甚是平和,平和語調中卻藏著驚雷,幾乎將那天發生的事情分毫不差講了出來。除了黃仁毅這個軟骨頭向警方交代,絕對沒有第二種可能。以黃仁毅心狠手辣、辦事不擇手段的性格來看,出賣自己太正常了。他眼中有慌張之色,更多是憤怒。
周向陽喝了幾口茶,在紙上寫道:「他動搖了,可以放錄像了。」
「黃仁剛,抬起頭,再看一段錄像。」
在事前商量方案時,侯大利覺得在審訊時要虛實結合,不能提及老林場工人,這樣更能製造一切盡在掌握的局面;若是提及老工人,黃仁剛說不定會覺察我們的底牌。
錄像正是抓捕黃仁毅的片段:黃仁毅被兩個警察摁倒在地上,然後又被拉起來,戴上頭套。
隨後是審訊黃仁毅的片段。警察問:「誰是主謀,是你嗎?」黃仁毅道:「不是我。」警察問:「不是你,那是誰?」黃仁毅道:「黃仁剛。」
這兩段視頻皆是真實的,卻是被剪切的片段集合在一起。警察詢問誰是主謀,問的是賭場的事情。後面警察拿起黃仁剛的相片,詢問這是誰,黃仁毅回答是黃仁剛。
黃仁剛已經受到了強烈的心理暗示,不知不覺中跟著周向陽和侯大利的思路走,當警方拋出錄像片段後,黃仁剛已經相信被黃仁毅出賣,出離憤怒了。
周向陽再施慣計,突然拍響桌子,敲山震虎:「為朋友兩肋插刀,這些江湖義氣統統都是假的。黃仁剛,你若是替某人背鍋,把事情攬下來,肯定要吃槍子,到時候,你化成一把灰,另外的男人睡你的老婆,打你的娃兒,花你的財錢,何必呢,趕緊把事情講出來,主動檢舉揭發,爭取戴罪立功。」
周向陽不斷壓迫黃仁剛,讓黃仁剛神經越繃越緊。
但黃仁剛知道殺人是重罪,若是承認了必然會吃不了兜著走,這一場審訊持續了七個小時。王大輝筆記本電腦成為壓倒黃仁剛的倒數第二根稻草,黃仁剛看到電腦後,心理開始崩潰,卻仍然不肯交代。對長盛鉛鋅礦安全員房屋的血液檢查成為壓倒黃仁剛的最後一根稻草,證據擺出來後,他的心理完全崩潰,如竹筒滾豆子一般交代了殺害王大輝和唐國興的事實。
黃仁剛在此時特別痛恨黃仁毅,主動說了一段讓所有人意想不到的話:「黃大森當時拿給黃仁毅四張相片,分別是王大輝爸爸媽媽和兩個女朋友,還有五十萬元,讓我們威脅王大輝,斷人錢財如殺人父母,要麼收錢閉嘴,要麼王大輝的家人要倒大霉。黃仁毅這人膽大心黑,見錢眼開,對我說,我們兩人是小渣渣,辦了這件事還是小渣渣,最多拿個幾千塊獎金。王大輝敢告密,所以就有五十萬元。膽大騎龍騎虎,膽小騎抱雞母,我們兩人做掉王大輝,就能成為黃大磊的心腹。我不想殺人,是黃仁毅要殺人。」
走出審訊室,侯大利渾身被汗水濕透,和周向陽並排而站,大口大口吸菸。
周向陽道:「老弟,預審員不是人做的活。面臨證據不足的大案要案,成敗在此一舉,所有眼睛都會盯著預審員。審不出來,案子就會黃,責任就落在預審頭上,成功九次,哪怕失敗一次,都會從山峰跌到山谷,甚至永遠消失在這個崗位。在鬥智鬥勇的過程中,任何感情上的失控,焦躁、放縱、易怒等負面情緒,都會給工作帶來消極後果。預審員必須有心理耐性和自制力,但是這也會帶來許多不健康的心理狀態。我有時很後悔選擇這個崗位。」
侯大利抹了抹額頭的汗水,感嘆道:「這一場審訊贏了,很是僥倖,下一次遇到類似的情況,是贏是輸還真說不清楚。」
周向陽道:「不管再難,總算贏了這一局,我們兩人找個地方去喝一頓。」
突破了梁佳兵,意外找到了兇殺案現場,提取到死者的DNA,雖然沒有找到黃仁剛的血滴,但是憑著這些「片段」足以讓黃仁剛認罪。有了梁佳兵、楊成功和黃仁剛的口供,黃仁毅沒有撐多久,便交代了犯罪事實。
在談到為什麼要殺人時,黃仁毅有一段自述:「我是梅山黃家大祠堂的人,很多跟隨黃大磊做事的黃家人都發了財。我和黃仁剛給黃大磊當小馬仔,經常為其打架鬥毆,平時在廠里當安全員,工資不高。我們都姓黃,憑什麼黃大磊和他家親戚就吃香喝辣,開寶馬,抱漂亮女子。我挺不服氣,一直在尋找機會,想成為有錢人。這一次黃大森讓我們威脅收買王大輝,我看到五十萬元就起了貪念。王大輝這人是書呆子,看到相片後不僅不怕,還揚言已經把材料送給了縣國資委的唐主任,一定要把黃大磊送進監獄。我便一不做二不休,和黃仁剛一起幹掉了王大輝和唐主任。我幫助黃大磊殺了兩人,這就是投名狀,他接受也得接受,不接受也得接受。後來我就在長青鉛鋅礦當了副礦長,拿百萬年薪。黃仁剛沒有在長盛礦業任職,和我一起也成立了公司,專門給長盛礦業送配料。這幾年,我和黃仁剛賺了大錢。」
黃仁剛強作鎮靜,裝傻,道:「我不知道你說什麼。」
侯大利道:「黃仁毅在老鉛鋅礦有一間辦公室。王大輝來到他的房間,這一天是2005年11月12日,那天飄著小雨,你忘記了嗎?黃仁毅說得很清楚,那天只是想找王大輝談一談,沒有想到你會帶刀。」
黃仁剛臉變得煞白,這一天正是殺死王大輝的日子,天空陰沉沉的。他的一顆心怦怦亂跳,「黃仁毅出賣了我」這個念頭出現在腦海中,如一個孤魂般四處遊走。
侯大利道:「你捅了王大輝胸口,王大輝是搞地質工作的,人年輕,體格健壯,胸口挨了刀還沒有倒,你在背後又給了他一刀。在捅人的時候,你劃傷了自己的手,現在還有傷痕。抬起你的右手,傷口現在還很明顯嘛。」
黃仁剛腦海中如有一柄鐵錘在使勁敲打,咚咚作響。眼前這個年輕警察講得甚是平和,平和語調中卻藏著驚雷,幾乎將那天發生的事情分毫不差講了出來。除了黃仁毅這個軟骨頭向警方交代,絕對沒有第二種可能。以黃仁毅心狠手辣、辦事不擇手段的性格來看,出賣自己太正常了。他眼中有慌張之色,更多是憤怒。
周向陽喝了幾口茶,在紙上寫道:「他動搖了,可以放錄像了。」
「黃仁剛,抬起頭,再看一段錄像。」
在事前商量方案時,侯大利覺得在審訊時要虛實結合,不能提及老林場工人,這樣更能製造一切盡在掌握的局面;若是提及老工人,黃仁剛說不定會覺察我們的底牌。
錄像正是抓捕黃仁毅的片段:黃仁毅被兩個警察摁倒在地上,然後又被拉起來,戴上頭套。
隨後是審訊黃仁毅的片段。警察問:「誰是主謀,是你嗎?」黃仁毅道:「不是我。」警察問:「不是你,那是誰?」黃仁毅道:「黃仁剛。」
這兩段視頻皆是真實的,卻是被剪切的片段集合在一起。警察詢問誰是主謀,問的是賭場的事情。後面警察拿起黃仁剛的相片,詢問這是誰,黃仁毅回答是黃仁剛。
黃仁剛已經受到了強烈的心理暗示,不知不覺中跟著周向陽和侯大利的思路走,當警方拋出錄像片段後,黃仁剛已經相信被黃仁毅出賣,出離憤怒了。
周向陽再施慣計,突然拍響桌子,敲山震虎:「為朋友兩肋插刀,這些江湖義氣統統都是假的。黃仁剛,你若是替某人背鍋,把事情攬下來,肯定要吃槍子,到時候,你化成一把灰,另外的男人睡你的老婆,打你的娃兒,花你的財錢,何必呢,趕緊把事情講出來,主動檢舉揭發,爭取戴罪立功。」
周向陽不斷壓迫黃仁剛,讓黃仁剛神經越繃越緊。
但黃仁剛知道殺人是重罪,若是承認了必然會吃不了兜著走,這一場審訊持續了七個小時。王大輝筆記本電腦成為壓倒黃仁剛的倒數第二根稻草,黃仁剛看到電腦後,心理開始崩潰,卻仍然不肯交代。對長盛鉛鋅礦安全員房屋的血液檢查成為壓倒黃仁剛的最後一根稻草,證據擺出來後,他的心理完全崩潰,如竹筒滾豆子一般交代了殺害王大輝和唐國興的事實。
黃仁剛在此時特別痛恨黃仁毅,主動說了一段讓所有人意想不到的話:「黃大森當時拿給黃仁毅四張相片,分別是王大輝爸爸媽媽和兩個女朋友,還有五十萬元,讓我們威脅王大輝,斷人錢財如殺人父母,要麼收錢閉嘴,要麼王大輝的家人要倒大霉。黃仁毅這人膽大心黑,見錢眼開,對我說,我們兩人是小渣渣,辦了這件事還是小渣渣,最多拿個幾千塊獎金。王大輝敢告密,所以就有五十萬元。膽大騎龍騎虎,膽小騎抱雞母,我們兩人做掉王大輝,就能成為黃大磊的心腹。我不想殺人,是黃仁毅要殺人。」
走出審訊室,侯大利渾身被汗水濕透,和周向陽並排而站,大口大口吸菸。
周向陽道:「老弟,預審員不是人做的活。面臨證據不足的大案要案,成敗在此一舉,所有眼睛都會盯著預審員。審不出來,案子就會黃,責任就落在預審頭上,成功九次,哪怕失敗一次,都會從山峰跌到山谷,甚至永遠消失在這個崗位。在鬥智鬥勇的過程中,任何感情上的失控,焦躁、放縱、易怒等負面情緒,都會給工作帶來消極後果。預審員必須有心理耐性和自制力,但是這也會帶來許多不健康的心理狀態。我有時很後悔選擇這個崗位。」
侯大利抹了抹額頭的汗水,感嘆道:「這一場審訊贏了,很是僥倖,下一次遇到類似的情況,是贏是輸還真說不清楚。」
周向陽道:「不管再難,總算贏了這一局,我們兩人找個地方去喝一頓。」
突破了梁佳兵,意外找到了兇殺案現場,提取到死者的DNA,雖然沒有找到黃仁剛的血滴,但是憑著這些「片段」足以讓黃仁剛認罪。有了梁佳兵、楊成功和黃仁剛的口供,黃仁毅沒有撐多久,便交代了犯罪事實。
在談到為什麼要殺人時,黃仁毅有一段自述:「我是梅山黃家大祠堂的人,很多跟隨黃大磊做事的黃家人都發了財。我和黃仁剛給黃大磊當小馬仔,經常為其打架鬥毆,平時在廠里當安全員,工資不高。我們都姓黃,憑什麼黃大磊和他家親戚就吃香喝辣,開寶馬,抱漂亮女子。我挺不服氣,一直在尋找機會,想成為有錢人。這一次黃大森讓我們威脅收買王大輝,我看到五十萬元就起了貪念。王大輝這人是書呆子,看到相片後不僅不怕,還揚言已經把材料送給了縣國資委的唐主任,一定要把黃大磊送進監獄。我便一不做二不休,和黃仁剛一起幹掉了王大輝和唐主任。我幫助黃大磊殺了兩人,這就是投名狀,他接受也得接受,不接受也得接受。後來我就在長青鉛鋅礦當了副礦長,拿百萬年薪。黃仁剛沒有在長盛礦業任職,和我一起也成立了公司,專門給長盛礦業送配料。這幾年,我和黃仁剛賺了大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