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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狩魔冥嘆了口氣,臉上泛起一股假笑,晃動著手指道:「你認為作為天才檢察官的我,會有這種低級錯誤嗎?御劍,你的智商好像變低了,雖然沒找到死者的屍體,但搜查組在河邊,發現了一顆帶著血跡的水晶球。」

  「經過檢測。水晶球是死者衣服上的配飾之一,上面的血跡是同一個人的。從作為兇殺現場的中庭,到河邊的雪路上,還搜尋到了死者的碎發,這麼多的證據。難道還無法表明,嫌疑人殺死了受害者後。又將她的屍體扔進了吾童河嗎?」

  見公訴方又提交了證物「染血的水晶球」,「受害者的頭髮」,裁判長點頭道:「嗯。看來證物很充分。有這些證物,又有這位親眼目睹嫌疑人行兇的證人,我想這次的審判,應該可以明確的結束了,那麼我宣判,被告葉櫻院綾美有……」

  「異議!」

  猛地拍桌打斷了裁判長的話,御劍表情冰冷的道:「這件案情遠沒有到能揭開謎底的地步,僅僅憑藉血跡、指紋,和這位證人的證詞。無法證明綾美有殺害天流齋女士的事實。」

  「天流齋女士是一名繪本畫家,綾美是生活在道場的女子,她為什麼要殺害一名素未謀面的陌生人?辯方認為嫌疑人缺少作案動機。無法確定證物上的血跡,是不是被害者本人的,這些也無法成為決定性的證物。況且王凌先生雖然做出了證詞,辯方還沒有進行問詢,這是審判的必要流程!」

  「好吧,下面請辯方律師,對證人詢問。」被狩魔冥用鞭子抽怕了,想早點結束審判的裁判長。只得無奈地說道。

  一手偽造這場兇殺案的王凌,並沒有和御劍通過氣,不過以這名原天才檢察官的實力,即便作為律師,也不可能會出現讓綾美被判有罪的意外。

  畢竟兇殺案的疑點很多,嫌疑人沒有作案動機,血跡無法確認,死者的屍體沒找到。雖然狩魔冥又提出了新的證物「雪地上的摩托車痕」,並完美的推理了綾美使用這件載具,將屍體運走拋棄,但主動權也一點點的到了辯方手中。

  對於王凌進行了一番威懾和詢問後,御劍拋出了殺手鐧:「沒有人能證明,這位證人的陳述都是真實的,作為唯一目擊兇殺案的人,他即便編造證言,也沒有人會知道。這名證人說他昏過去了幾分鐘,也很可疑,我不認為一名男子的心臟,會脆弱到看見兇殺案現場,就會嚇暈過去,何況這位很像寶石商的證人,職業是和死靈打交道的靈媒師。」

  「況且當時在葉櫻院外院的人,應該有毗忌尼、綾美、成步堂、證人。這四人中的任何人,都有殺死被害人的可能。其中嫌疑最大的,除了綾美小姐,就是這位凌先生。」

  「如果是他殺死天流齋女士,他的一切證言,都無法相信,所謂對兇殺案的目擊,也就會是一場騙局!」

  王凌頓時目瞪口呆,他沒想到陰險的御劍,居然將矛頭往他的身上引——其實這也可以理解,御劍的手中,有可以看見精神枷鎖的勾玉,帶著勾玉詢問綾美有沒有殺人,確定了這名少女,絕對不是真正的兇手。

  而聲稱看到綾美殺人場面的王凌,自然是最有嫌疑的人,實際御劍進行分析後,認為王凌有很大的可能,會是真正的兇手。

  「可惡!這、這簡直是污衊,我怎麼會殺死天流齋,這可是一位受人尊敬的女士!再說染血的釘頭鐵錘上,明明有綾美的指紋,她一定就是兇手,你居然對我這個誠實高貴的證人進行污衊!」王凌憤怒的拽下一顆鑽戒,向律師席的御劍砸過去。

  御劍的身手也極為靈活,側身一閃,鑽戒「咚」的一聲砸在後面木牆上,彈飛出去後滾落在了律師桌的下面。

  看到這傢伙居然亂扔鑽戒,無論是裁判長,還是觀眾席上的人們,都是一副無語的表情。

  「異議!」

  狩魔冥用鞭子啪的抽在公訴席桌子上,冷笑道:「辯方律師為了轉移注意力,居然妄圖將嫌疑人的身份,引導到證人身上。如果綾美不是兇手,為什麼兇器上會有她的指紋,證人沒有必要說謊!」

  「異議!」

  御劍也毫不相讓的猛拍桌子:「釘頭錘上有綾美的指紋,無法說明任何事,綾美平時負責打理葉櫻院,說不定在為供子黃金像清理積雪時,不小心將指紋沾了上去。」

  「異議!」

  王凌向桌子一拳砸下:「葉櫻院平時是由綾美打掃不錯,但當天道場中來了很多人,非常忙碌的綾美,只是將中庭的積雪略微打理了一下,根本沒有動供子的黃金像,這是當天葉櫻院中所有人都親眼看到的!」

  御劍嘴角露出一抹冷笑,攤了攤手道:「即便綾美沒有主動去觸碰,也有另外一種可能,就是你將鐵錘拿下來,誘使她觸摸了鐵錘。而且……指紋代表不了什麼,要知道,避免在兇器上留下指紋,這是任何一名罪犯,都應該懂得的常識吧。我不認為,綾美如果是真正的兇手,會傻到將指紋留在兇器的上面,造成如此明顯的破綻。」

  裁判長贊同地說道:「不錯,我想真正的兇手,是不會在兇器上留下指紋的,就像我每次從老婆的存錢箱中,偷偷取錢出來,都會記得帶上手套。」

  「異議!」

  一根鞭子抽在裁判長的腦袋上,狩魔冥面帶不屑的冷笑,搖晃著手指道:「避免在兇器上留下指紋,即便是所有罪犯都懂得的常識,也絕對不包括嫌疑人。這可是一名在山間的修行道場中,生活了18年的少女,道場中沒有電腦,沒有電視,她幾乎不會和外界接觸,又如何去知道這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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