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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而言之,我爹娘都不是起名的料。早知如此,我上學那年,應該拿一塊銅板去對街呂秀才那請他給我起個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名字。

  我讀書很一般,但我也有個技能,我兩隻手都能寫字而且寫得一樣好,甚至可以同時寫,我爹說由此可見我並不是一個笨蛋。我難得聽他評價別人不是笨蛋,在他眼裡,只要是人都基本是笨蛋,我是個例外。

  或許不是因為我有多聰明,可能只因為——我是他閨女。

  瑣瑣碎碎說了這麼許多,可見我講故事的本事也是不行的。在這點上,我完全沒有從我爹娘那裡獲得繼承。

  我家裡有許多書,我從小在書堆里打滾,也不覺得硌得慌。因為我爹是個不愛出門的傢伙,他看完書就丟地上,常常都是丟了一地,然後坐在地上一邊看書一邊還要看顧我。那時我大約兩三歲,熱衷在藺草蓆上爬行,我爹總怕我不小心爬出去,故而在我腰間拴了根繩子,將我當阿貓阿狗一樣,只要爬遠了就拽一拽,讓我回頭。

  小時候我同我爹在一塊兒的時間遠大於我娘。我娘是個大忙人,是江浙書業內舉足輕重的人物,每日在外忙到很晚才能歸家。相比之下,我爹大多數時候卻都在家中。他有看不完的書,做不完的學問,只要一盞燈,一張矮桌,無數筆墨紙張與書籍,他就好像能一輩子不出門。

  我想我爹大概是閉門造車的典範,不過他似乎也沒有才盡的那一日。若非要用一個比喻,我想他自己大概就是一盞一直亮著的燈。

  我喜歡那盞燈亮著的模樣,當然,我娘也一定是喜歡的。

  三歲到十三歲,這十年間,一到傍晚,我便經常與我爹一起坐在中堂門口架高的走廊里等我娘回來。通常我們只點一盞燈,如此,我娘一眼就能看到我們。我想,辛苦一整日,歸家能看到這樣一盞燈,和燈下坐著的人,心頭也會暖和起來的。

  我十三歲的時候便開始琢磨,這世上為何會有我的存在。事實上我娘原本是不打算生我的,她似乎並不需要一個孩子來延續她的血脈,我爹亦是如此。

  當年兩個愛慘了的人,好像彼此都已經成為另一個對方,又何必多添一個我來打攪他們的生活呢?

  或許是怕將來年紀大了孤單?但我不可能守著他們終老。

  再後來我想,很多事是沒必要去琢磨的。

  那些年歲,我們春日在大槐樹下野餐,夏天赤腳在走廊里吃冰鎮梅子,秋天去靈隱寺看紅葉,冬日裡在西湖邊賞雪煮茶。我在杭州這座潮濕的城市裡有聲有色地長大,它承載了我所有關於童年的記憶,現在想起來,好像清晰如昨日。

  而我已離開杭州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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