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我不愛你了。”——這五個字更應該留給女人來說。男人說這五個字太殘忍。這麼殘忍的事也做得出來。不是太沒風度嗎?況且,男人說出這五個字,是很危險的,憤怒的女人會給他一巴掌。為人為己,男人還是應該禮讓一下,把這五個字讓給女人來說。

  “我永遠恨你。”——這五個字也該留給女人來說。堂堂男子漢,哭哭啼啼的對著女朋友說:“我永遠恨你。”多麼難看?男人只能夠說:“我永遠愛你。”

  “你忘記我吧!”——這五個字,男人常常搶著說。你以為自己是什麼?你以為我無法忘記你嗎?你沾沾自喜得令人討厭。這五個字,該留給女人說,讓她贏回一點尊嚴。

  男人也有五個字可以說——“都是我的錯。”

  【

  第八章  書和人的回甘

  有些書很奇怪,看第一次的時候,不覺得好看。當你在腦海里一次、兩次、三次的回味,卻會發現這本書很好看,你迫不及待把書拿出來再看一遍。

  一些我們吃過的食物也是這樣。吃的時候,你不覺得特別好吃,過了一些時日,你卻愈來愈回味,愈想愈好吃,好想再吃一次。

  有些人也是這樣。跟他一起的時候,你不覺得他好,離開他之後,往事在你腦海一次又一次的重演,每當你寂寞或失意的時候,往昔的記憶又再浮現。經過那麼多的時日,你才知道原來他很好。當你再回味、再咀嚼,原來只有他,經得起時間的考驗。

  他從前所做的事,都是為了你好,怎麼你現在才明白?

  你從前不明白的,現在終於也明白了。

  你從前天天跟他吵,現在才發覺即使在吵架的時候,他也是可愛的。

  一個人一起的時候,我們不會回味他的好處。只有在吵架之後、在分開之後、在遇到比不上他的人之後,我們才愈來愈回味。可惜,也只能回味。

  喝紅酒的人有所謂“回甘”,那一口酒,經過口腔,滑過喉嚨之後,猶有芬芳,令人回味。有些書、有些人,也有回甘。

  你還記得那支歌嗎?

  你還記得中學時的校歌怎樣唱嗎?

  離開學校許多年了,那天跟舊同學見面,忽然有人提出:

  “記不記得我們的校歌怎麼唱?”

  很慚愧,我只記得其中一部分。大家哼著哼著,終於能夠哼出整首校歌。

  每個人一定都唱過幾支校歌:幼兒園的、小學的、中學的、大學的。每逢學校慶典。大家高唱校歌,那時並沒有人會去研究校歌的意思,也沒有努力去記著歌詞,我們早就已經熟得不能再熟了。

  許多年後的一天,我們靜下來的時候,忽然想起在青澀歲月里唱過的校歌,好想再唱一遍,可是已經忘記了歌詞,只依稀記得旋律。

  離開學校,長大成人之後?失意的時候,我們心中忽然響起熟悉的老調,和平的詩意,那不是校歌嗎?在年少無憂的歲月里,我們曾經天天唱詠。獨個兒把校歌再唱一遍,心裡竟然平靜多了。

  我們一生唱過無數的歌,也喜歡過不同的歌,有些牢牢記住了;有些忘記了;也有一些歌之經不起時間的考驗。然而,校歌卻是永恆的。一支校歌能夠永恆,因為它治療了成長的創傷。

  永遠不會實現的

  年少時候,幾個朋友坐在一起聊天,每個人少不免會談到自己的夢想。其中一個人說:

  “十年後,我會放下一切再去念書。念哪一科?念哪一科都沒關係。那個時候,我不用為了前途而選科。”

  許多年後,大家又走在一起聊天,同一個人依舊說:“十年後,我會放下一切去念書。”

  原來,永遠不會實現的,才是夢想。

  我們不敢取笑這個人,因為我們也像他一樣,有許多永遠不會實現的夢想。

  不是我不去實現,但現實往往是另一回事。我們懷抱著一個夢想,每天繼續營營役役的生活。疲倦的時候,沮喪的時候,想起自己還有一些夢想,我們才可以重新掙作起來。

  有人說,要實現夢想,首先要賺許多許多的錢。

  有人說,要實現夢想,首先要做許多許多自己不喜歡做的事。

  有人說,要實現夢想,該尋找一個志同道合的伴侶。

  也有人說,要實現夢想,就要捨得放棄自己擁有的東西。

  如果地球即將要毀滅,你會先去實現夢想,還是去找你的情人?

  樓梯是長還是短?

  我小時念的那所幼兒園在一道很長很長的樓梯盡頭。記憶中,那道樓梯好像永遠也走不完。那時跟同學賽跑,斗快跑上樓梯,跑到上去。臉也漲紅了,好像一下子跑了幾百級樓梯。

  很多年後,舊地重遊,我記憶中的那道樓梯原來是很短很短的。為什麼從前會覺得它是很長的?也許當時年紀小,覺得每個大人都是很高的,每條斜路都是很長的,樓梯也是永遠走不完的。

  人大了,樓梯也變短了,只消走幾步便可以走到盡頭。從前覺得一望無盡的世界,原來很渺小。

  小時候,祖母常常送我上學,她總是走在前面。當她走到樓梯頂,我還背著書包慢慢走。她站在上面催我:

  “快點!快點!”

  我念小學六年級的時候,我們又再踏在那道樓梯上。這一次,我走在前面,祖母走在後面。她每走幾級,便要停下來休息一下。她一邊喘氣一邊埋怨:

  “這道樓梯為什麼變長了?以前沒有這麼長的。”

  樓梯沒有變長,是她變老了。

  同一道樓梯,到底是長還是短?樓梯沒變,變的是歲月。

  故鄉的味道

  八十四歲的舅母從美國回來,她是上海人,一直很懷念年輕時在上海常常吃到的馬蘭頭。這種菜是野生的,近年在本地的上海館子也可以吃到,不過都是人手栽種的。野生的馬蘭頭也許已經絕跡。上次舅母回來的時候,我帶她去一家上海素菜館吃馬蘭頭,她硬說人家那一碟不是馬蘭頭,跟她以前吃的不一樣。這次她回來。我帶她去一家上海館子,這裡做的涼拌馬蘭頭是我吃過最好的。我滿以為她會滿意,可是她說:

  “很好吃,但比不上我以前在上海吃到的馬蘭頭好吃,那些是野生的呀!”

  我只好跟她說:“即使你現在吃到的馬蘭頭比以前在上海吃到的好吃,你也會認為以前吃的馬蘭頭味道更好。”

  一個人年紀大了,總覺得以前吃的東西好吃,那是美化了的回憶。幾十年後,有機會再吃回憶里的一道菜,怎也比不上從前。他們吃的是歲月,是年輕的日子。那道菜真正的味道,我幾乎可以肯定她已經忘記了。留在她記憶里的,不是馬蘭頭的味道,而是故鄉的味道。離故鄉愈遠,故鄉的一切愈美好。

  人大了,總覺得以前的東西比較好,我們常常懷念以前吃過的零食,總覺得現在吃不到了。經過歲月的洗禮,舊時許多東西都是美好的!只有舊情人比較糟糕。

  媽媽做的東西好吃?

  許多人愛誇耀自己媽媽做的東西好吃,我很懷疑其中多少人說的是真話。

  有位朋友常常說他媽媽做的小菜好吃,終於等到他邀請我們回家吃飯。他媽媽做的小菜只是很普通,沒他說得那麼精采。

  認為媽媽弄的食物是全世界最好的,那是一廂情願罷了。這方面,我非常清醒,我媽媽做的東西很難吃。每逢節日,我們都寧願上館子吃飯,那麼就不用吃媽媽做的菜。媽媽一說要親自下廚,我們都嚇得作鳥獸散。

  十多年前,舅父病重,在醫院住了很多天,醫生說他快不行了。一天,他在病榻上忽然說好想吃紅燒元蹄,要我媽媽做一隻元蹄帶去醫院給他吃。雖然明知道不應該讓他吃肥豬肉,媽媽還是親自做了一隻紅燒元蹄帶去給他。

  這件事還是前幾天舅母告訴我的。我暗暗佩服舅父的品味,我媽媽做的菜都不好吃,唯獨那一道紅燒元蹄比較好。舅父病得模模糊糊,這方面倒十分清醒;況且,病人吃藥吃得多了,味覺早就失去,已經分不出各種味道。臨終前忽然好想吃一種食物,吃的不是味道,而是對塵世的眷戀。

  爸爸的味道

  每個人身上都有一種獨特的氣味,日子久了,那種氣味就代表他。

  F說,他爸爸是一家海鮮酒家的廚師。小時候,每晚爸爸下班回來,他都嗅到他身上有一股濃烈的腥味。他們住在一個狹小的房間裡,爸爸身上的腥味令他很難受。他和爸爸的關係很差,考上大學之後。他立刻搬出去跟朋友住。兩父子每年只見幾次面。

  後來,他爸爸病危,躺在醫院裡。臨終的時候,他站在爸爸的病榻旁邊,老人家身上掛滿各種點滴,加上醫院裡濃烈的消毒藥水味道,他再嗅不到小時候他常常嗅到的爸爸身上的那股腥味——那股為了養活一家人而換來的腥味。他把爸爸的手指放到自己鼻子前面,可是,那記憶里的腥味已經永遠消失。那一刻,他才知道,那股他曾經十分討厭的腥味原來是那麼芳香的。

  爸爸走了,他身上的腥味卻永存在兒子的腦海中,變成了悔疚。F說,他不能原諒自己小時候曾經跟同學說:“我討厭爸爸的味道。”

  他記得他有一位同學的爸爸是修理汽車的,每次他來接兒子放學,身上都有一股修車房的味道。另一個同學的爸爸在醫院工作,身上常常散發著醫院的味道。

  爸爸的味道,總是離不開他的謀生伎倆。爸爸老了,那種味道會隨風逝去。我們曾否尊重和珍惜他身上的味道?

  你爸爸是什麼味道的?

  跑不到終點的小說

  寫小說的朋友說,寫長篇小說,最興奮是還沒下筆之前,最痛苦是開頭,最享受是寫到中場的時候,最意興闌珊是差不多寫到結局的時候。

  還沒下筆之前,腦海里有很多想要說的話,有很多精采的情節和特別的人物,那個時候,自以為即將要寫的將是代表作,所以很興奮。

  真的要下筆的時候,卻苦惱萬分,開頭那一萬字,往往寫好又不滿意,不停在改,因為萬一開頭寫得不好,就沒心機寫後面的故事了。

  寫到中場,開始進入狀態,完全投入小說的角色里,揮灑自如。那個過程,是一種人享受。

  整個小說寫了三分二,只餘三分一,這個時候,作家忽然意興闌珊,因為他已經知道結局,他的精力在中場時也差不多用盡了,這時有點氣力不繼。運動員看到終點就興奮,拼盡全力衝過去,作家是怪物,看到終點就覺得人生沒意義,懶得跑過去。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