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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失戀時的一隻皮箱  女人搬到男人家裡或跟男人同居,一天,緣盡分手,總要收拾包袱黯然離去。到了這一天,你會用一隻怎樣的皮箱把東西帶走?曾經見過一個女人,離開男人的家時,是用一個回鄉客專用的紅白籃膠袋收拾東西離去的,這個背影,多麼糟糕!朱自清的一文,全憑爸爸那個感人的背影才能喚起遊子的內疚。女人黯然離去,當然也要在自己仍然愛著的男人心中留下倩影,喚起他對你的回憶。

  即使天生麗質,倩影還是要經營的。

  收拾包袱離開時,紅白籃膠袋固然不能用,“X秀麗”之類可以拖行的皮箱也不應該是你的選擇。可以拖行的行李,就不能顯出沉重。

  要帶走離開的沉重,首選就是一個要用手挽著的皮箱,最好是優質軟皮的。

  女人挽著一隻皮箱,肩膊微微傾斜向一邊,差一點就負荷不來,卻仍然昂首闊步,頭也不回,這個落莫的情景,是女人最後的尊嚴。

  至於空出來的一隻手,切忌拿著毛公仔,最好是拿著一件長外套、一頂帽子或一個相架。

  那隻手挽皮箱從同那一刻開始就要放在家裡,讓他知道你隨時可以瀟灑地離開。

  一隻適當的皮箱不可能挽回男人的心,卻你挽回你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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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失戀女人的行李  女人與男人同居,一朝情變,女人被“勸諭”離開或自行引退,該帶走甚麼呢?不帶走一片雲彩,固然瀟灑,但是同居的日子愈久,身外物愈多,總不能一一捨棄。曾經見過一個女人,在分手後的某一天,趁著男人不在家裡,召來一輛貨車,把屬於自己的財物憤然搬走。

  她的財物包括熨衫板、垃圾筒、煮食爐、真空褒、平底鑊、餐桌、電視機、浴簾和放在門口的一張地毯,這些都是同居之後她買回來的。男人回到家裡,差點以為賊人光顧。

  拿走自己買的東西,也許只是要泄心頭之憤,但是連垃圾筒也不放過,未免小家子氣。

  分手就是一齣戲的結局,這一幕,怎可以輕率?

  甚麼該帶走,怎麼不該帶走,正是失戀女人表現智慧和風度的時候。

  家居和家庭用品,不宜帶走,兩人合資買的東西,未經同意,也不應該帶走。

  衣服不必統統帶走,尤其是他送的那些。但是內衣褲、褻衣、腰封、矯型內衣之類,千萬要與一件不留。內衣褲關乎女人的尊嚴,怎可留下?衛生巾、衛生棉條,當然也要帶走,難道留給他用?況且把衛生巾留在一個已經不愛你的男人家裡,太沒儀態。

  至於他送給你的手錶,留在餐桌上好了,他說過永遠愛你,時間可以證明,今天他違背承諾,就把手錶還給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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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傷心人坐的士  一個人坐的士,不外這幾個原因。

  一、趕時間。

  二、太夜了。

  三、目的地很難找。

  四、沒有別的交通工具可以到達。

  五、疲倦。

  六、心情不好。

  為頭五個原因坐的士,路途遙遠的話,眼看咪錶像心跳一樣快,也許有些肉刺。

  因為心情不好而坐的士,才不理會咪錶跳多少。

  早上上班,心情不好,地鐵站近在咫尺,也寧願揮手叫一輛的士,立刻鑽進車廂,做個孤獨的人。心情好,才有興趣欣賞地鐵風光,引耐列車一站一站的停下來。剛剛跟男朋友分手,從他家裡走出來,哪管是從銅鑼灣到天水圍,也亳不考慮地跳上一輛的士,反正我喜歡,反正已沒有甚麼值得留戀。跟男朋友在街上一輛的士難道還要委屈自己去等隧道巴士回家嗎?目睹心愛的人跟另一個人親熱,當然也是急急地逃上一輛的士,良久說不出要去哪裡。

  受了挫折,萬念俱灰,疲倦得不想走一步路,也唯有竄進的士車廂里,請司機隨意的開往一個地方。

  有時候,甚至只是為了聽收音機里一首未播完的歌,請司機再繞幾個圈子。

  所以,在這個都市裡,的士上常有流淚的、掩面痛哭的、獨自神傷的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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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讀過很多書又怎樣?  受了愛情重傷的男人,憤憤不平地說:“我讀過很多書,她怎可以這樣對我?”

  一個人受個多少教育,跟他會否失戀有甚麼關係?如果多讀書就不會失戀,很多人都肯多讀點書。

  多讀書不代表會發達,也不代表會人見人愛。

  你上不到巴士,會不會大叫:“我讀過很多書,我為甚麼上不到巴士?”

  讀書和戀愛根本就是兩碼子事。

  一個有大學程度的人,跟一個只有小學程度的人,一樣都會給人拋棄。分別只是前者覺得“我讀那麼多書,為甚麼失戀?”後者卻說:“我讀書少,活該失戀。”

  他不愛你,你是博士又怎樣?你讀醫,在醫科上失誤。你讀法律,技不如人。你讀藝術,卻一點藝術細胞也沒有,那麼你的確是辜負了你所愛受的教育。然而,世上並沒有一科叫戀愛,你又不是戀愛博士,失戀有甚麼稀奇?富有的人也會失戀,不過他們可以戀愛多幾次。知識分子也會失戀,不過他們會把失戀美化。愛情最公平,人人有機會被拋棄。

  你可以說“她怎可以這樣對我?”,但別說“我讀過很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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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情場好市民  成龍的新片叫,於是“一個好人”突然流行起來,我們一時想不起對某人的評語,便說他是一個好人。心地善良是好人,溫柔敦厚是好人,為人設想是好人,不做壞事的,也是好人,然而沒甚麼優點的,也是好人。

  女人拒絕一個男人的追求,通常委婉地跟他說:“你是一個好人,可惜我對你沒有那種感覺。”

  被說成是好人的男人,殘酷點說,就是沒有性格,女人為了令他優雅地下台,唯有禮貌地稱呼他做“一個好人”。

  女人喜歡你,嘴裡說“你真是一個壞人”,她還是會投懷送抱的。

  男人拒絕一個女人的追求,也會委婉地跟她說:“你是一個好女孩,我不想負累你。”

  為了令她下台,男人只好承認自己壞,一個壞男人,配不起一個好女孩。

  如果他喜歡她,即使她多麼純良,他也有本事將她教壞,相反,無論她有多麼壞,他也心甘情願給她負累。

  老人家給人稱讚是一個好人,那是一種讚美。尚在情場打滾的人,給人稱為“一個好人”,絕對是嘲諷。

  誰要做情場上的好市民?情場上的一個好人就是情場敗將,回去收拾包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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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再見,溫暖的背脊  據說最甜蜜的一種擁抱是面對著,一頭栽進他懷抱里,靜靜地傾聽他的呼吸和心跳,在那熟識的韻律里尋求安全感。

  然而,最詩意的擁抱,可能是站在個子高大的他背後,把手伸到前面抱著他的小肚子,臉貼著他堅實的背脊。這樣的話,可以背著他垂淚,可以不用望著他,卻感覺到他的存在,可以站在他後面,由他去擋著世上一切的風雨。

  你最常使用的是哪一種姿態?一個有夫之婦來信說,在她結婚後的幾個月,她愛上了公司里一個一直跟她針鋒相對的男同事。他有一個小肚子,他有一個很溫暖的背脊,他曾送她一個音樂盒。

  但是,三年以後,為了孩子,他向她提出分手。她三番四次要求複合,他拒絕了。

  她不明白,他為甚麼給了她希望,又令她失望。她說,他有一個溫暖的背脊,她懷

  念那個背脊。

  這個女人必然也曾經從背後抱著她的男人吧?他溫暖的背脊,曾令她背叛另一個男人。

  這兩個人,同時背叛自己的另一半,然後有一天,男人醒悟了,叫女人放手,女人還可以不放手嗎?男人的背脊雖然溫暖,卻是屬於另一個女人和孩子的。

  女人只能懷念他背部的餘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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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三十四天  男人跟女人同居了十年,結婚三十四天以後,女人另結新歡,向男人提出離婚。

  男人悲痛地說:“才不過三十四天,三十四天她就變心了。”

  如果不愛你,三十四天和三十四年有甚麼分別?如果她跟你一起三十四年才不愛你,不是更難受嗎?“不。”男人說:“如果有三十四年那麼長,還比較好受。”

  無法接受,只因來得太突然,和時間無關。

  一段三十四年的婚姻破例了,我們覺得惋惜,卻也相信人生就是這樣。

  一段三十四年的婚姻破例了,我們卻呼天搶地。這不也是人生嗎?長和短毫無意義,愛與不愛才有意思。

  我只想告訴男人,一段三十四天的婚姻變成這樣,問題絕不在這三十四天,而是三十四天以前那十年的同居生活。

  不要自欺,那十年也一定有很多問題,只是,男人不察覺,也不承認,女人拖拖拉拉,將將就就的結婚,以為可以有一個新的開始。

  婚姻從來不能用來挽救一段破碎的愛情,破碎的愛情只能得到破碎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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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為誰風露立中宵  一位署名“一個曾坐在電單車尾的女孩”來信說,為了愛情,她曾經不顧危險坐在男人的電單車尾。

  初約會時,他知道她不喜歡他開電單車,所以每次見面,他都先把電單車泊在一個地方,再與她乘搭另外一些交通工具。

  一天晚上,因為太夜了,她第一次坐在他的電單車回家,然後有了第二次、第三次。

  他們相愛的時候是在冬天,每天晚上,遙遙長路,她坐在電單車尾,被凜冽的寒風撲面吹來,不知病倒了多少次。為了愛情,她心甘情願忍受刺骨的寒風。

  這段戀情在無法形容的哀痛下分手,事隔多年,每當在街上看到一男一女騎在電單車上,這個曾經坐在電單車尾的女孩,總是又羨慕又妒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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