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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嚇了一跳。

  媽媽瞪著她。

  「為了丹薇,我決定離開他。」她長長的噴出一口煙。

  母親大喜過望,馬上向我使一個眼色。

  她問:「你有什個保證?」

  周萍姬冷笑一聲:「我還沒有向你拿保證呢,你倒問我?你們如果待丹薇有什麼不對勁,我給你們鬧個天翻地覆。」

  我按捺不住:「周小姐,我們家祖宗三代,不見得上輩子欠了你們什麼,說話公平點,丹薇跟我哥哥自由戀愛,將來白頭偕老,與咱們無關,無疾而終,亦與咱們無關,你鬧什麼屁?」

  周萍姬給我搶白得臉色大變。

  媽媽卻急急與她開條件,「你保證離我丈夫?」

  我說:「媽,她離開你丈夫有什麼用?天下還有一百萬個周萍姬,你明白嗎?問題出在你丈夫身上——」

  媽說:「你懂什麼?快走開讓我跟周小姐好好說話。」

  我賭氣走到街上去。

  我並不懷疑周萍姬的諾言,她說得出做得到,但是我知道母親打算採取個別擊破的方式,把周萍姬打敗了,再設法應付周丹薇。

  污煙瘴氣。

  我不要跟他們再鬧下去。

  哥哥為什麼不帶著丹薇走得遠遠的?爸爸並不敢虧待這唯一的兒子。

  我跟哥哥通電話。

  哥哥說:「我決定先完成課程,現在的年輕人不比從前,我很清醒。如果沒有這張文憑,我與丹薇哪兒都不必去,最起碼先做好學士。」

  「你還要兩年才畢業呢,你們等得了兩年?」

  「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

  「說得好。」我說:「你們已得到我的支持。」

  「謝謝你,妹妹。」

  「要不要搬到紐約來?」

  「我們在加州很妥當,不用搬,現在丹薇正跟她姊姊開談判。」

  「有結果嗎?」

  「丹薇不肯退縮。」

  「她姊姊基於什麼原因要丹薇與你脫離關係?」

  「我不知道,歡場女子的自卑感,她認為丹薇與我沒有幸福。」

  「丹薇離開你會有幸福嗎?」我問。

  「正是,但沒有人把這點告訴周萍姬。」

  周萍姬到我公寓來。

  她說:「我看得出你是丹薇唯一的朋友。」

  我說:「我不是她的朋友,我們兩人的興趣並不相投。」

  「我決定犧牲到底,退出你們家庭。」她說。

  「你已經說過了,」我說:「顯得你很有誠意。」

  「我決定嫁人,」她說:「你母親會信任我。」

  「我母親不是好人,」我提醒她,「與她做買賣很冒險。」

  周萍姬笑起來,端詳我良久,「你真是個奇怪有趣的女孩子,你做人很公道。」

  我笑了。

  周萍姬不久就正式結婚了。

  母親松下一口氣,鬧了近年的家庭糾紛,總算完美解決。

  父親回到她身邊,就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

  不過父親頗有牢騷。

  他說:「我是上了當的老瘟生,萍姬外頭根本有人,不然怎麼能夠說嫁就嫁?她在我這裡賺夠了,乘機脫身。」

  我覺得周萍姬非常聰明,太懂得利用機會,更難得的是她年紀還非常的輕。

  媽媽說:「我們家中不能有這樣的媳婦!」

  她一生偉大的事業,便是把她看不入眼的女子設法排斥掉,精力無窮的樣子——不然她的日子怎麼過呢?

  我這一年的功課險不及格,而哥哥卻以優異勝出,我佩服他,也佩服丹薇。

  再見丹薇,她比以前坦誠得多了,話很多。

  她說:「你是第一個警告我不得與你哥哥在一起的人,現在卻是唯一同情我倆的人。」

  我不表示什麼。

  她說:「你看我這一生,自小沒有父母,跟著姊姊過活,姊姊是個舞女……這是我唯一過正常生活的機會,我知道我高攀了你哥哥,但是我不會令他失望,我一定會好好的做。」

  我很替他們高興。

  在這兩年當中,母親想盡法子遊說哥哥離開丹薇,哥哥根本不理睬她,仿佛已與她脫離了母子關係似的。

  而父親呢,照樣在外頭鬼鬼祟祟,花樣很多。

  我回家渡假時聽母親發牢騷已成習慣。我只給她二十分鐘,時間一到我便開始打呵欠,翻雜誌。

  母親嘆氣說:「這世界上,人與人之間到底還有沒有真正的感情呢?妻子留不住丈夫的心,丈夫對妻子不忠,子女敷衍父母,父母對子女的事袖手旁觀。」

  我歉意的笑。

  忽然想起女同學曾經對我說起的故事:

  她哥哥與她吵架,末了失敗,很氣的對她說:「你別以為沒有人收拾你,哼,我不動你,遲早會有人動你的!」

  女同學忽然泄氣,不再與她哥哥吵下去——有這種事,他自己不但沒有保護妹子,老想欺壓她,鬥不過妹妹,反而希望外人來替他出這口氣。

  有這樣的男人!

  人與人的關係,不外如此、誰是正派,誰是反派。

  我茫然想。

  對別人有指望,就難免要失望,母親這一生人沒有自我,永遠活在人群之中,千絲萬縷的人際關係把她捧得高高在上,弄得不好她就同樣會被人踩在腳底。

  我與她不同,我是這一代的人,我不受任何人影響。

  我溫言跟母親說:「別擔心,我不會離開你,畢業之後,我一定回來同你住。」

  母親軟弱下來,握住我的手。

  人們養兒育女,不外為了這個。

  我忽然想起哥哥與丹薇,至少他們是相愛的,兩個人都很現實,因此更顯得難得,他們確排除了患難才能夠在一起。

  哥哥畢業後正式在美國結婚,並沒有通知父母親。

  媽媽大哭一場。

  我一個人趕到美國去參加婚禮。

  我問哥哥,「幸福嗎?」

  他答:「自然。」

  「你們以後會很快樂的生活下去?」我問。

  「自然。」

  「祝福。」我說。

  我親吻丹薇。

  而我,我依照諾言,回家陪母親生活。

  我找了一份清閒的工作,找到一個脾氣很好的男朋友,帶著母親到處走。

  她仍然愛吐苦水,沒完沒了,我視若無睹,聽若不聞。

  千瘡百孔的世界,至少還有哥哥與丹薇是幸福的。婚事  我與上志強「走」了年半,還沒有結婚的意思。

  我並不急於要嫁他,兩人各賺數千月薪,結了婚生活是不愁的,但是那條路最明顯不過,從此富裕的物質是與我無緣了,頂多在七天有薪假到菲律賓去——想想都怕,我的目標是歐洲以及更遠的地方:像摩洛司、卡曼都、苔里。

  父母去世後剩給我一幢數百尺的公寓房子,現在也值四十五萬港幣,如果與志強結婚,他名正言順的搬進來住,照例付一點房租,我就得一輩子住這種中下住宅樓宇,天天坐他的日本小房車去上班……

  香港很多夫妻都過這種生活,過數年,養了孩子,交給老人家飼養。

  我們公司有位太太,三十歲,人長得非常明媚活潑,可是做了半生的書記員,千多元入息,天天中午乘公路車與丈夫去吃午餐,大清早送女兒讀書,下了班買菜回家,不但與公婆同住,還有一位八十多歲的太婆。

  德麗莎跟我說:「過那樣的生活,情願生癌死了。」

  我覺得很殘酷,但是想想未嘗不是事實,才三十歲……現在三十歲的女人還正美著呢,幾時捱到五十歲,人只能活一次,就這麼過了,太可惜。

  因此我總不肯與志強結婚。

  但是志強有他的用處。像德麗莎,她算是半個千金小姐,父親是位名醫,有兩個兄弟,因此很驕傲,老怕同事撿她的便宜,輕易不肯與人打交道,但她對我放心,不過是因為我有固定的男朋友。

  志強不滿德麗莎,他說:「眼睛長額角上,其實是個最平凡的女孩子,又說家中有錢,同事之間吃茶看戲,卻永不付帳。」

  志強本身何嘗沒有缺點,三十多歲的人,還住家中,父母兄弟一大堆,並不想自己租個公寓,拿了月薪只想吃頓豐富的午餐,到冬天連大衣都沒一件,瑟縮的過了一年又一年,一點長遠的計劃都沒有。

  跟這種男人註定要吃苦的。

  作為一個女人,若靠不到父親,就得靠丈夫,牡丹再好,總得有綠葉扶持。否則樂得一個人清清慡慡地過活。

  志強的家人對我不錯,但是漸漸我很明白我不會成為他們的親戚,做他們的麻將搭子,跟他們在星期日坐廣東茶樓,過年時派壓歲錢給他們家的孩子。

  志強也表示不滿,他不只一次表示過要與我停止來往,去追求別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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