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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我終於發覺,一直傷害我的正是他。醒來的時候我心頭倏倏有種剜肉之痛,壓迫得呼吸都不暢通,但我忍著。
媽媽問:「怎麽就在家中不出去?很少有這樣的閒倩。」
我不出聲。
她笑問:「不是鬧翻了吧?」
我說:「是我自己害怕。」
「初生之犢還有恐懼?」
「也不是初生了。」我說:「這一兩年長大很多。」
「看出什麼瞄頭來了?」
「以前你一直反對!我非得護著他來對抗外敵不可。」
「哦,」母親點點頭,「女兒有了愛人,媽媽便成為外敵。」
我尷尬十分。
「說下去呀。」
我只得繼續,「現在沒人反對,我精神很集中,忽然發覺他不是德配,我們在一起不高興。」
「是因為他的前妻?」
「通過他的前妻,我發覺他不愛我。」
「他是愛你的,不然幹嘛追了三年整。」
「也許因為我比別人更純?」我苦笑。
媽媽笑,「這話可是你自己說的。」
「我不會快樂。」
「決定分手?」
「是的,再吵下去沒意思,他說除非我要趕盡殺絕,否則他不能不理不睬他前妻,我真明白,兩個人感情那麽好,離什麽婚?」
媽媽的眼睛看著窗外,「早提醒過你,他們倆很複雜,你應付不來,除非你打算做他的影子。」
「我有我的前途,我要好好的想一想。」
「習天天打電話來。」
「我知道。」
「他人為什麽不來?」媽媽問:「追求要有追求的樣子呀,未婚妻要臨陣退縮,他似沒事人,什麽意思?」
我詫異,「你一直不要他來——」
「我不稀罕他!但是他要尊重你才是。」媽媽怒道:「我最看不順他把你當小雞小鴨似看待。」
「是我自己不好,我太大方。」
「你自己想清楚。」媽媽叮囑。
習興元沒來,依蘭倒來了。
依蘭眉宇間非常像她的母親,但態度大方得多。
「是你爸爸叫你來的?」
「他怎麽會叫我,他煩得不得了,是我自己要來的。」
「你來干什麽?」我問。
「有話同你說。」她很可愛。
「什麽話?」
「別跟爸吵了。」她說:「你是他唯一的安慰。」
「依蘭,我知道你很懂事。但我不要做別人的安慰,我要做別人的伴侶,你明白嗎?你父親根本不欲過新生活,他只想在舊日的痛苦中過活,不過他要我在旁邊安慰他,那麼我呢?誰安慰我?」
依蘭呆一呆,隔一會兒她說:「如果你愛他,就不該計較那麽多。」
「這個我真的得怪自己,我沒有那麼偉大,我也愛我自己,我不願犧牲到底。」
「想想他的好處。」
「如果他不愛我,再大的好處,與我有什麼關係呢?」我絕望的說。
「這倒是真的。」依蘭很為難。
「回去吧。」我說:「不關你的事。」
「你們就這麽散了?天呀。」
我也苦笑。
「或者你可以改變他。」依蘭又說。
「女人最大的痛苦便是由此而生,妄想可以改變一個男人,或是覺得這個男人會得因她而變。依蘭!你要好好記住我的話,千萬不要認為自己有這個魅力。我知道有一位女士,照顧家庭無微不至,兼三份職.做得一身汗與淚,出錢出力,結果她丈夫甚至不肯戒菸,這種一面倒的付出,日子久了,非常苦悶。」依蘭呆呆的聽著。
說完這些話,我自已忍不住笑起來,我這口氣多麽像母親,我簡直得了她的真傳。
「這麼說來,你是決定放棄父親了?」她急急追問。
我不想說,我想是的。
我心頭雖然戚戚然,但並沒有意思因此退縮,雖然食慾與睡眠都大減,但相信仍可以支持得下去。
「依蘭,回去吧。」我說。
她不得不走了。
母親問:「那是習興元的女兒?這麽大了,亭亭玉立,看上去像跟你差不多大。」
我說:「我才不要做那個年紀的女孩子!旁徨得要死。我甚至不要做三年前的自己。現在這一刻雖然肩負重壓,我還是情願做現在的我。」
母親笑說:「可是現在你的終身問題尚沒有解決。」
「嘿,遲早可以解決的。」
媽媽說:「時間過得快,再隔些日子還沒追逐的人,你就知道了。」
「從來沒有人追我,想想也真氣餒。」我笑,有些女同學,在高中時期就被男生譽為「四大美人」之一什麽的,但我就永久像只醜小鴨,每次舞會都胡亂結伴而往,人家陣仗又各不同,人家有專車接送,還有鮮花糖果。我完全沒有經歷過這樣的好日子。
「別胡說,誰誰誰不是也迫你?」
「哦,那幾個,那幾個是逢人追,哪裡作得了數,只要穿裙子的他們都上去,哈哈哈。」我居然大笑起來,「不不,我沒有什麽選擇,一晃眼青春小鳥已經振翅欲飛,總共也只不過一個習興元。」
母親不以為然,「你比較端莊。」
「不得不端莊呀!有男人向我獻媚的話,我照樣的輕骨頭。」
電話鈴響。
媽媽問:「如果是習興元,說你在還是不在?」
「不在。」
「你這樣避下去可不是辦法。」
「避一陣子再說,他又不是小孩子,只有小孩子才問十萬個為什麽,避完之後他淡下來,便就此煙飛灰滅,豈不是好。」
媽媽搖著頭去接電話,鈴聲早已停止。
她咕噥:「為什麽不多響幾下?」
中年男人談戀愛,再熱烈還似溫開水,中年男人失戀,猶如失去的金手錶,慨嘆之餘,立刻作罷。
男女間年齡的巨額差距,致命傷不是誰比誰先死,而是心懷的相差。
興元對我,算是盡過一番力的了。
我對母親說:「不能怪他!他公務實在纏身。」我停一停,「況且剛才那個電話,可能
是李伯母喚你去做牌搭子的。」母親不置可否。
以後的幾日,我在辦公室比較活躍。
敏感的男同事馬上覺得了。
廿多歲的女孩子,找約會的出路是不愁的,嫁不嫁得到理想的配偶,又是另外一件事。
我零星的跟男伴出去看戲吃飯。表現並不是那麽好,但也許他們見得一團火太多,偶而找個清淡的伴,也算是轉變口味。
我仍然牽記著習興元,不過他沒有同我聯絡,每晚睡前難免有不值的感覺,但並不強烈,時間抹除一切傷痕。我單身出來走的情況不到半個月就傳開,約會排得密密麻麻,另外有一種苦悶,天天穿了不同衣裳同不一樣的男人並排走是一件相當落魄的事,感覺很壞,大家都仿佛在看貨。
也許我是過份了。
回到習興元那裡去?我沒有想過。
終於有一日,我同公司里的小陳在一間海鮮館子吃飯時,遇到了習。
他同朋友說公事,一桌上有男有女.吃完為我們也結了帳。過來打招呼。
我沒有同他介紹小陳。
他向我點點頭,轉個身走開。
我們之間好像很陌生,但空氣中又有那種親昵感,相信旁人不難覺察得到。
他走後,小陳問我,「那是習興元大律師吧?」
「是的。」
「你們以前……聽說是好朋友。」
我不知是哪裡來的智慧,立刻說:「不,我與他才不是好朋友,他是家父的好朋友,他那麽老,怎麽會是我的朋友,說閒話的人一點常識都沒有。」說得極之流利,一點也不像謊言。
小陳很訝異。「什麽,但很多人說你們在一起很久。」
「我七歲上頭就認得他了,真無聊,我大了才不好意思叫他叔叔,他女兒依蘭同我才是朋友。」我笑。
小陳驚異的說:「你看這些人的嘴巴!」
我笑說:「前些日子,家父托習律師追討一宗錢債,派我做代表,謠言是那時候傳出來的。」
但凡當事人不承認的,都是謠言。
小陳說:「真是的,女孩子的名譽很容易受損。」
「可不是,不過像你這樣明理人是有的。」
小陳很高興。
我心底很感喟。
不流行了,說實話的時代已經過去,誰說要把過去未來細細全部向伴侶數說坦白?
過去的事是過去的事。
那夜電話鈴響,我知道是習興元,我去接聽。
他說:「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