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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種小米粒狀的半透明物我見過。”

  蘇潔聞言一愣,繼而蹲下去抓住洛毅森的右手,仔細看了看,“這是什麼?你在哪見過?”

  “應該是一種速干膠。”洛毅森完全可以確定,“上回我去金穗大廈找公孫,不小心把鞋跟弄掉了。我在值班室里找到一管沒商標的膠暫時糊弄了一下。然後……嗯,我的鞋上沾了很多這種東西。”

  在一旁的褚錚垂眼瞥了一下洛毅森的鞋,“就是這雙嗎?”

  “不是。這雙鞋是昨晚去拍賣會穿的,沈紹給我找來的。”說到這裡才想起,禮服是換下來了,但是鞋子還在沈紹的車裡。他忙說,“你們稍等我一下。”

  這時候的沈紹剛剛把車停好,接到洛毅森的電話,還是很開心的。儘管他知道對方不會是因為思念才打這通電話。

  沈紹問洛毅森是不是忘了什麼重要的東西,洛毅森便說:“我那雙換下來的鞋,是不是在你車裡?”

  沈紹一回頭,看看後車座,“在呢。”

  “來,幫個忙。兩個鞋跟都使勁掰一下。我急,在線等。”

  這是什麼企圖?沈紹淺淺地笑了一聲,把後車座上的袋子拿過來。取出兩隻鞋,運氣!使勁!

  數秒後,沈紹說:“明天我給你買雙鞋。”

  緊貼在洛毅森一左一右的兩個人捂著嘴,決定不要笑出聲來。洛毅森也懶得搭理他倆,直言:“你都掰下來了?”

  “左腳的鞋跟很結實,完好無損;右腳的鞋跟下來了。”

  “沒事,斷了就斷了。”洛毅森說,“你幫我找找,鞋跟上能不能看到一種半透明狀的膠體。”

  數秒後,沈紹說:“能,邊緣部分。”

  “行了,我就是確定一下。那點膠是我在金穗大廈調查的時候找到的,可能跟案子有關。你把那隻鞋和那些膠體收好,上午我去拿。”

  跟收好一隻鞋比起來他更想收了鞋的主人。當然了,這種膩死人的話沈紹不能說的,他知道洛毅森看上去大大咧咧,其實也有害羞靦腆的時候。真是特別的招人喜歡。

  於是,沈紹拎著洛毅森的一隻鞋下了車,走出地下停車場,走進樓內,進了電梯。這一路上他都沒閒著。

  洛毅森去過幾次金穗大廈都沒有調查結果,還把鞋弄壞了。他幹什麼了?跟什麼人動手了?還是遇到某種突發事件了?還是鞋的質量不好?

  質量的確不怎麼樣。右腳的鞋跟一掰就下來了,左腳的怎麼這麼結實?沈紹深知自己的力氣有多大,只是平時無用武之地,故此很少有人了解這一點。所以他納悶,他這把子力氣居然掰不斷一個鞋跟。這是什麼膠?

  沈家七爺不知道哪根筋軸到了,想著想著,就跟一隻鞋的鞋跟較上了勁!打開家門,走過涓涓細流,大步邁進了書房。

  沈紹先是用工具試圖撬開鞋跟,結果並不現實;他又使用了銼刀,企圖銼開一些部位,結果還是白忙一場。沈紹蹙蹙眉,把鞋舉到眼前,眼神深沉地看了片刻。

  深夜,萬籟俱寂。在擺賣了很多投資上億的合約之間,一隻黑色的、價值八十元的皮鞋被沈紹“愛不釋手”的把玩著。他深情地望著這隻鞋,眉間微微蹙起,微微抿著的嘴角顯露出一點點的不甘與執著。最後,他毅然決然地起了身,離開了書房,直奔廚房!

  菜刀,揮起的時候在昏暗的燈光下劃開一道冰冷的光線。隨著光線一道道的增多,廚房裡的沈紹舉著刀,追著那隻亂蹦的鞋到處砍!

  十五分鐘後。沈紹拿起手機,撥通了洛毅森的電話。他的小心肝兒沒有讓他失望,幾乎在接通的瞬間,就接了他的電話。

  “怎麼了?”洛毅森坐在計程車裡,問道,“還沒睡呢?”

  “我要跟你說點事。”沈紹氣息平穩,不急不躁,“那隻鞋有問題。”

  “我的鞋?”

  “我在國外,朋友做膠的生意。我見識很多。你用的這種膠,就是用來黏鋼筋都沒問題。”說到這裡,沈紹的聲音小了些許,“你明白我的意思嗎?這不是市面上販售的膠。”

  沈紹犯軸的結果居然誤打誤撞,撞開了洛毅森腦袋裡的一扇門。就像……用洛毅森的比喻來說就是:終於把一團亂麻整理成一個莫比烏斯指環!

  因為顧及計程車司機,洛毅森沒有立刻對身邊的兩人解釋什麼。滿肚子的話硬生生憋了一路。

  下了車,三人急急忙忙跑回樓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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