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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薄瘦小的屍體,仰躺在血泊中。本該是藍白相間的衣服已經被血染紅。衣襟、內衣看似被刀子割壞,刀口從喉嚨延至下腹部,內臟里里外外散落。

  屍體的雙腿呈扭曲姿態,好像一條腿已經骨折。死者的臉只有眼睛算是乾淨。因為,那雙眼上被蒙了一塊長長的灰色麻布。

  林遙緊緊抿了一下嘴唇,問道:“死者身份查到了麼?”

  “查到了。”劉隊的副手走過來,不敢大聲喧譁,“中區小學六年級的學生,叫張馨,今年12歲。我們已經聯繫到她的父母……”

  “是他。”在副隊還沒說完情況的時候,司徒彥忽然低沉地開口。他的話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司徒彥推開了身前的霍亮,走到屍體前,“殺害姚志的兇手,就是他。”

  被司徒彥堅定的判斷影響了思路,林遙恍惚了一下,才發覺自己有些感情用事。可,誰看到這樣的現場還能保持冷靜呢?

  這時候,副隊說,“死者的父母在今天上午九點報過警,說女兒一晚上沒回家,今天去學校找也沒有找到。因為失蹤案要滿24小時才會立案,所以,我們總局沒有接到這個消息。不過,接到報警的部門還是出動了幾個人幫著找來著。”

  很好,至少那些同行沒有無視那對夫妻。只可惜,孩子回不去了。林遙深吸了一口氣,問副隊,“還有什麼情況?”

  “根據那幾個幫忙找孩子的警察說,張馨昨天下午放學後跟幾個同路的同學上了大巴,半路上幾個同學下車,她還要繼續坐兩站才下車。所以,她跟最後一個同學分開的時候是在龍泉路海風街412站,時間是下午六點五十分到七點十分之間。”

  司徒馬上跟著說,“安排人去問問那趟車的司機,有沒有注意過張馨。”言罷,他繼續看著屍體,並拉著林遙也蹲下來。司徒一邊認真地觀察屍體,一邊說:“仔細看死者的嘴巴和裡面的牙齒。嘴巴大張,下顎骨似有脫臼情況,牙齒間塞著兩根很細的白線。這種白線大家都應該見過,就是工人所戴的那種白線手套。我們想像一下當時的情況。兇手蒙住了死者的眼睛,用白線手套堵住了死者的嘴。死者被殺後,白線手套才被取出。就是說,死者很有可能是在活著的狀態下被開膛破肚。”

  林遙的臉色越發蒼白,霍亮的臉也同樣失去了血色。他問劉隊,“法醫檢查出其他致命傷了麼?”

  劉隊搖搖頭,“司徒的推論是對的,屍體上只有了喉嚨至小腹一處傷口。”

  霍亮沉默了,他的腦子很亂,無法接受一個十二歲的小姑娘被殘忍的殺害。司徒很冷靜地說:“兇手的確有反偵察能力。他用來蒙住死者眼睛的麻布、堵在死者嘴裡的白線手套,這兩種東西都不會留下指紋。

  在司徒身邊的林遙,已經戴好了手套,小心翼翼地抓起死者的手,他讓大家都看著,“有捆綁的痕跡。但是有一點很奇怪,手腕上沒有掙脫傷。”

  這是一種很微妙的傷痕。當被害人被兇手捆綁住並保持清醒的時候,被害人會下意識地扭動手腕,掙扎。這樣一來,手腕上除了繩子會錄下明顯的瘀痕外,還會在外圍留下一些擦痕。這就是掙脫傷。一般情況下,可以根據有無掙脫傷來判斷,被害人被捆綁的時候是否清醒以及當時的精神狀態。

  “亮子,說說你的觀點。”司徒不忘在現場提點徒弟,讓他大膽分析。

  霍亮習慣性地掏出一根煙,在嘴裡來回咬著。片刻後,才說:“我認為,死者一直保持清醒。她嘴裡有東西,因為兇手不能讓她呼救。如果她昏迷,兇手沒必要在嘴裡塞點什麼。既然兇手有反偵察能力,就會知道,留下的東西越多越容易暴露自己。他所用的東西,都是必要的,絕對不會有可有可無的東西。”

  香菸,已經被霍亮咬碎了含在嘴裡嚼著,味道刺激著他的味蕾,也刺激了他的大腦神經。他捏了捏眉心,忽然問:“為什麼呢?按照咱們的分析,被害人都與十六年前的事故有關。這名被害人只有十二歲,就算是她的父母也不可能跟那件事有關,兇手為什麼改變了選擇條件?”

  ☆、24

  司徒彥在開口之前拉著霍亮走到了門口,再轉回身,“你說說看,這個現場、屍體、給你的第一感覺是什麼?”

  是什麼感覺?霍亮狠狠嚼了一口菸草,說:“作案手法利落,沒人性。”

  “對。這就是關鍵。”司徒彥讚賞地拍了拍霍亮的肩膀,“我之前就說過,相比王錚案的兇手,姚志案的兇手更加冷靜,聰明、純粹。我們所處的現場看上去雖然很亂,只要認真觀察就會發現沒有一點打抖撕扯過的痕跡。被害人於昨日下午七點前後失蹤,死亡時間是凌晨一點到三點之間。相隔了至少七八個小時。這段時間裡,被害人保持清醒,沒有掙扎,更沒有被侵害過的跡象。那我們可以不可以認為,被害人在跟兇手相處的這段時間裡,和諧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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