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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修鶴突然明白過來白煜為什麼一直沒有露面,卻在這一刻暴露了行蹤。

  “如果我不來,你要沾染著我的氣息,替代我,被父親殺死嗎?”沈修鶴輕聲問白煜閉上了眼睛,似乎在懊悔被他打斷。

  “可是,你有沒有想過……如果沒有你,我過上了普通人的生活,又有什麼好?”

  懷裡的人劇烈地一震,沈修鶴知道白煜在哭,但他不知道那是白煜在高興,在害怕,在被數不清的情緒淹沒。他可以在下一秒死去,他做好了赴死的準備,只要那是小鳥想要的,他都可以去犧牲。但他現在退縮了,因為小鳥想要的是他。

  那是白煜以為一輩子都無法從沈修鶴嘴裡聽到的話。

  沈修鶴站起身,面對著面露驚訝的公爵,將白煜擋在了身後,一如白煜無數次做的那樣。

  “我是……會為你,變成妖怪的。”

  白髮紅瞳的年輕皇子在月色下,露出了他最為猙獰的獠牙。

  皇族的代際戰爭起源於極古老的過去,戰爭本身也一如他們的風俗,野蠻又血腥。

  當父與子擁有同樣的速度、力量以及欲望,作為人類的王野,只能看到兩道光影在廢棄工廠內不斷製造出可怕的崩裂與撕毀。

  黑色的血斷斷續續地從天而降,然後變成瓢潑之勢。

  最後,其中一個重重落地,造成方圓一米的地面凹陷。

  王野屏住了呼吸,期待沈修鶴出現,但是輕巧落地的是公爵。

  “哼,太弱了。”公爵冷笑一聲,對著躺在凹陷中央動彈不得的長子舉起了長劍。

  王野攥緊了拳頭急道:“為什麼還沒有起效!”

  就在這時,公爵突然面露不適。他捂著腹部,撐著牆壁嘔吐起來。艱難起身的沈修鶴不知道出了什麼變故,王野卻哈哈大笑:“果然有用!”

  公爵咬牙切齒道:“你做了什麼?!”

  “我在來的路上經過一家便利店,所以在子彈上加了點佐料:蜂蜜、可樂、藍莓醬、黃油、芥末、煉辱――你最喜歡哪個?”王野興高采烈地掰著手指頭。

  “我們血族不能碰除了人血以外的吃食!”公爵咆哮道。

  “我知道啊。我知道才這麼幹的。但是出於鬼道主義精神,我還是要問一下你最喜歡哪個,下次幫你全換成那種。”

  “賤人。”

  公爵凝出了巨大的羽翼,攀升到空中俯衝而下,他貼著王野飛過,然後消失在黑夜中。

  插pter End

  警官宿舍。

  王野正做著晚飯,沈修鶴開門進來,牽著背後十五歲模樣的白煜。見到他圍著圍裙,沈修鶴笑笑道:“準備吃的呢?”

  “等等等!你背後那個怎麼回事兒?”王野拿鍋鏟指指白煜。

  沈修鶴天經地義道:“搬來和我一起住啊。”

  “這可是我們的雙人宿舍!”

  沈修鶴遞給白煜一個“別理他”的眼神,拉著他進門了。

  這個時候從他們背後躥出來一個小哥,捧著一手玫瑰問道:“誰是王野王警官?”

  “我我我!”

  小哥把玫瑰交到他手裡道:“有位拉文納先生訂花送給你。”

  沈修鶴和王野面面相覷。

  沈修鶴率先回過神來,噗地笑出了聲,王野再是厚臉皮也端不住道:“我不要!”

  小哥面露難色道:“那位先生說如果這束花沒有沾染您的氣息,他會聞出來,到時候要我的命。”

  王野堅信他做得出來,紅著臉接過,看到花里夾著一封信。信上寫著――

  Honey,my love.

  “你喜歡蜂蜜關我什麼事……”王野絮絮叨叨地展開了信封,裡面是一張黑卡。

  王野把卡貼緊了心臟。

  “他是要收買你嗎?”沈修鶴笑他。

  “黑卡,拜託,黑卡。別說他要收買我,他要我做兒子都行……”

  沈修鶴搖搖頭,沒辦法地系上圍裙下廚。

  白煜拎著行李打算進門整理,被王野拽住了胳膊。

  “你突然出現,真的是為了替他去死嗎?”王野眼神一沉,“如果是這樣的話,穆先生完全沒有必要透露口風。”

  “我活該死嗎?”白煜輕描淡寫地反問。

  “你到底有什麼企圖?之前十年為什麼不出現?”

  “得不到的東西永遠是最好的,沒有嘗過徹徹底底的失去,他怎麼會甘願和我一起淪為異類,被我徹徹底底獨占?”白煜笑著,直視著他的眼睛,與他擦肩而過。

  王野遍體發寒,那是狼的眼神。

  用所有隱忍和犧牲,交織成不可逃脫的網。

  你只要有我就夠了,小鳥。

  第四章:油菜花殺人魔術 繪/言喻

  你見過那麼美麗的景象嗎?金黃的油菜花,看上去仿佛無邊無際,金燦燦的開到了天邊。天邊是湖,藍瑩瑩的湖,像海一樣的湖。

  以前從沒見到過這樣的油菜田,它只出現在這個高原的湖畔。但是,你知道嗎?在這些盛開的油菜花下面,藏著的可能是屍體。只有屍體,才會讓這些花開得如此鮮艷,為它們為花朵提供了最豐富的養料……

  程啟思拍了一下車窗玻璃道:“下來了,你在車上要待到什麼時候?”

  “反正都沒地方住,還不如睡在車上呢。”鍾辰軒靠在車座上,連眼睛都不想睜開,“誰叫你不提前訂好住的地方?”

  “拜託,這地方怎麼訂啊?湖邊的一個小鎮,幾分鐘就能從頭走到尾,你以為是城市啊?”程啟思拉開車門,把他拽了下來我找到了一家旅館,還有個空房間,是個套間,我把六個床位全部訂下,我們今天晚上不用睡車上了。”

  他說後面這句話的時候,有點心虛的感覺。鍾辰軒狐疑地看了他一眼。過了五分鐘,當他看到那“旅館”的真面目的時候,鍾辰軒臉上的狐疑變成了“原來如此”的表情。

  “搞對沒有,這地方能住人啊?”

  程啟思氣得翻白眼道:“你不住,就自己去糙地上睡,跟牛羊做伴去!你這麼難侍候,我不奉陪了!”

  說實話,也不是鍾辰軒挑剔,那屋子真是有夠糟糕。兩間屋子是相通的,每間裡面有三張床,都是那種非常老式的木板單人床,硬邦邦的。床單和被子,不要說鍾辰軒覺得受不了,程啟思一樣連衣服都不想脫,他找了瓶礦泉水匆匆地洗了把臉,就準備上床將就著睡一晚。

  鍾辰軒卻坐在那張靠牆的木床上,側著頭,不知在聽些什麼,耳朵都快貼到牆壁上了。程啟思開了一天的車,已經倦得不行,鍾辰軒偏偏還不關燈。程啟思耐著性子問:“怎麼了,有什麼不對嗎?”

  “隔壁房間有人住嗎?”鍾辰軒問。程啟思說:“有啊,當然有。聽旅館老闆說是一個騎自行車環湖的小團隊,一間房擠了六七個人呢。為什麼這麼問?”

  “哦,因為我聽見隔壁有人在說話。”鍾辰軒說著把耳朵貼到了牆壁上,“你聽,又說又鬧的,好像有什麼很有趣的事。不過,好像也有人覺得並不好玩,在吵架似的。”

  “睡覺吧,管他呢?”程啟思不以為意地說,“聽說過一句話嗎?要想看出你與戀人適合不適合,最好就是一起出去旅遊一趟,這樣最能看出對方的缺點。這種小團隊,當然更容易讓各自的缺點凸顯出來了。”

  “說得好像你才是心理學家而不是我。”鍾辰軒嗤之以鼻,“那我跟你一起出來,算什麼?你看出我什麼缺點了嗎?”

  這問題問得程啟思無話可答,就算鍾辰軒缺點一籮筐,他也只能認栽。

  鍾辰軒不理他,繼續把耳朵貼在牆壁上聽,程啟思嘆了口氣,無可奈何地從床上爬了起來,也湊過去聽。

  雖說這房間簡陋,但牆壁卻不算薄、程啟思只模模糊糊地聽到了幾個詞:“屍體……明天……血……”

  程啟思回過頭來,他實在是疲倦得眼睛都睜不開了:“我不管了,我要睡覺了。這裡能出什麼事?不就是一群沒事幹的閒人來戶外活動?就算有危險,也是自找的。何況又不是登山,沒事啦!”

  程啟思把被子拉過來,頓時聞到一股無法形容的氣味。他又嘆了口氣,把被子一腳踢開了,喃喃地說了句:“這地方,別說你,我都覺得受不了。”

  不到一分鐘,他就睡著了,隔壁的什麼聲音,一概不管了。

  第二天早晨,把那髒兮兮的印花窗簾一拉開,刺眼的陽光就射了進來。程啟思本能地閉了一下眼睛,外面那些金燦燦的油菜花簡直是鋪天蓋地,燦爛得讓他眼睛發花。天也藍得出奇,在大城市裡根本見不到這麼藍的天,幾縷白雲飄在天上像是半透明的紗一樣。

  可是在離窗外不遠處的油菜花地里,有幾個人正站在那裡,一動不動。這幾個人都穿著十分專業的自行車運動衣,五顏六色,他們動也不動地站在那邊,擺著或僵硬或滑稽的姿勢,很像是某種行為藝術。

  這裡的油菜花田,是按每戶人家的地,用五彩的長條飄帶隔開的。這些的。這些彩條,也在那些人的周圍飄舞。

  程啟思從窗戶里跳了出去。因為這旅館的門是對著小鎮的正街的(事實上這小鎮也只有一條街),如果要走大門,得繞很長的一段路。可他們住的那排平房,則是每個窗戶都正對著外面的油菜花田,跳窗是條最好的捷徑。

  他快步跑向那群人,一路上踩踏折了不少的油菜花。程啟思也覺得有點心疼,但是他離那群人站的地方越近,不祥的感覺就越濃,也顧不上那些花了。這種地方就是這樣,看起來近,其實挺遠的,程啟思跑了大約五分鐘才跑到目的地。

  在這片一望無際的油菜花田中心,躺著一個男人,擺著一種古怪僵硬的姿勢。他穿著黑底帶深紅色花紋的緊身運動衣,戴著墨鏡和頭盔。這種打扮,繞著湖一路開車過來的時候,程啟思和鍾辰軒見了不知道多少。七八月是這個湖一年裡最漂亮的時候,油菜花在高原上開放的時間跟在平原上是大不相同的。每年湖邊都會舉行“自行車環湖賽”,來參加的人不計其數。

  油菜花田裡趴著的這個人。手腳都張開,形成了一個“大”字形。這是個男人,身材又高又胖,相當壯健。他的背上深深地插著一把刀,插得非常深,只露出了刀柄,這人流的血不多,但仍然染紅了黑色的運動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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