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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那麼簡單。還要很好解決在災荒中的特定條件下,出現的特殊問題,
如贖地問題、非正常婚姻和賣兒賣女問題等。這些問題不解決好,可能影響
農村生產恢復和發展。在嚴重的災荒中,有些農戶為了度荒,把土地典賣了。
災荒過後,專署發出贖地訓令,明確指出:凡1943年以來,因生活所迫而典
賣之土地,均可照原價贖回。區黨委、行署和各級政府大力幫助貧困農民贖
回災荒中低價賣出的土地。同時領導群眾進行減租減息和增資增佃活動,也
稱“雙減雙增”活動。目的是減輕農民負擔,改善農民的生活條件。非正常
婚姻是指在災荒中,有些貧困農民因飢餓妻子再嫁,有的賣兒賣女。為使骨
肉團聚,黨和政府進行了大量細緻調查工作,盡最大努力解決災荒中妻離子
散問題。解決好這些問題是至關重要的,不僅有利於安定群眾情緒,發展農
村經濟,更有利於進一步調動和發揮人民群眾的抗戰積極性。
依靠群眾,紮根群眾,
咬緊牙渡難關
1942年和1943年兩年,是冀南抗戰最艱苦的年代。
敵人瘋狂地進攻,“合圍”、“掃蕩”、“封鎖”、“蠶食”、“治安
強化”等,敵我鬥爭極其尖銳、殘酷,又錯綜複雜,有軍事的、政治的、經
濟的和文化的等各方面的鬥爭。冀南抗日根據地被嚴重分割,容納大兵團活
動的地區已經沒有了。
根據地被分割後,根據地村莊距離敵人據點、碉堡近的只有2、3里,中
間無一村之隔,敵人隨時都可以組織進攻和襲擊。不只每天,而且每時都有
可能發生戰鬥。前一分鐘還平靜無事,也許在一分鐘之後就有一場惡戰發生。
1942年全年共進行大小戰鬥2400餘次,平均每日7次,1943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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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戰鬥4000餘次,平均每日10多次。
在戰鬥如此頻繁、激烈的情況下,又偏偏遇上歷史上少見的嚴重自然災
害,旱災、水災、雹災、蟲災接踵而來。災害種類之多、受災範圍之廣、時
間之長都是空前的。加之,伴隨自然災害而來還有傳染病流行,嚴重威脅著
抗日軍民的生
存。可謂天災人禍,苦不堪言。這兩年的日子確實不好過,熬時間,“看
著表不走,看著太陽不動”,這個滋味沒經過當時實踐,是體會不到的。
“四·二九”大合圍後,中共中央北方局任命我為冀南區黨委書記兼軍
區政委,受命於危難之際。當時我還是冀南行署主任,集黨政軍領導於一身,
肩上的擔子更重了。我們緊緊依靠黨的正確領導,依靠上級首長和人民群眾
的支持和擁護,堅持鬥爭,堅持根據地。
北方局、八路軍總部和一二九師,對冀南的嚴重形勢非常關心。5月初,
劉鄧首長就明確指出:“四·二九”受挫後,在幹部和部隊中必然會發生失
敗情緒,甚至懷疑今後平原能否堅持,地方也會有這些問題。指示我們必須
提高部隊與地方的鬥爭信心與勇氣,充分認識形勢的嚴重性和鬥爭的殘酷
性、長期性。
6月下旬,北方局也提醒我們:冀南正處在嚴重危險之中,此種嚴重局
面還在發展,要求我們在困難和危險面前,克服悲觀情緒,提高堅持冀南抗
戰的信心,要保護群眾力量。號召冀南區“全黨、全軍與冀南千百萬群眾共
存亡”。
我們遵照北方局和劉鄧首長指示,根據冀南區被敵人分割的嚴重形勢,
1942年10月初,召開了區黨委擴大會議,冀南黨政軍主要領導同志都參加
了,大家深入分析了冀南區鬥爭的嚴重形勢,進一步研究了堅持鬥爭的有利
條件和當前困難的程度。要求各級領導幹部立足冀南,勵精圖治,堅持鬥爭,
堅持根據地,不管環境多麼困難,鬥爭多麼殘酷,決不離開冀南平原。“縣
不離縣” (是指縣委、縣政府和縣游擊隊的活動不離開本縣,在本地區堅持
鬥爭),冀南黨和八路軍始終和冀南人民在一起,決心與冀南人民同呼吸、
共命運,生死與共。
區黨委根據擴大會議精神,作出《關於渡過今冬明春艱苦局面的決議》。
今冬明春的嚴重形勢和艱苦局面,不會有所減輕和改變,一切工作必須從最
嚴重、最困難、最艱苦的局面著想。鞏固思想陣地,長期打算,積蓄力量,
以待時機。冀南抗日軍民通過各種方式表示與敵人血戰到底的決心。
為適應當時鬥爭形勢,我們對不同地區確定了不同的鬥爭方針、任務和
鬥爭形式,以繼續堅持鬥爭、堅持根據地。
在敵人統治較久、較鞏固的地區,堅持“長期隱蔽、積蓄力量”的方針,
著重加強黨的秘密工作,開展社會統一戰線工作,開展偽軍偽組織工作。同
時也不放鬆團結基本群眾,指導其日常的合法鬥爭。所謂合法鬥爭,就是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