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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卻不是警察生活的世界。也不是那些街頭混混的世界。
警察知道悲劇源於期望與現實的差距。他們知道受害者的真實生活,以及他們知道犯人播撒下的罪惡種子的真正影響。他們逃脫不了案件的困擾,他們不能放下案子然後回家蒙頭大睡。
本作品集中最重要的故事是《凶鈴》,它也與康奈利的小說有關。為採訪這個故事,他花了一周時間與勞德代爾兇殺組成員一起隨時候命。康奈利說,他看到的有價值的東西已經全部寫成了小說,若你仔細讀這本書的話,你會知道它有多真實。裡面不僅僅刻畫犯罪和調查工作的細節,康奈利還吸收了警察的心理狀態並深入其中。他們的疲倦變得可以觸摸。當康奈利講述破案的難處時,你會感受到調查人員的感情波動以及他們視為常事的失望情緒。對於我來說,這是我們了解哈里 博斯的起點,也是了解博斯故事為何有著充滿疲倦感的開端。
認同感不是把自己變為他人,這兩者有著重大的區別。康奈利告訴我們,正如博斯一樣,他會在警察喪禮上收集彈殼,把它們放在一個罐子裡。他跟警察一起出勤,一起檢查案發現場和屍體,可是他並不是警察。他是個記者,他與採訪對象保持應有的距離,這讓他可以看到一幅更廣闊的眾生相。
在關於洛杉磯警察局國外檢控組工作的那篇報導中,有個出色卻輕描淡寫的瞬間。這個故事講述洛杉磯警察局國外檢控組追蹤在美國犯案後潛逃回墨西哥的墨西哥罪犯。康奈利詳細講述美國與墨西哥法律制度的差異,這種差異讓公民自由分子斷言,該檢控組追蹤的罪犯在墨西哥或許享受不到他們在美國受審的同等權利。他這樣寫道:"羅斯和同事認為,躲避洛杉磯檢控的逃犯要接受他藏身地的法律制度。"你一旦逃跑就要承受由此而來的風險。"莫亞說。" 我敢打賭這句話不僅僅讓我的嘴角泛起歪笑,可這是不言而喻的,效果要歸功於一個板著臉報導事實的記者:你從中了解到了警察看世界的眼光,尤其理解了他們如何面對天真而善意的批評。
康奈利的認同感還延伸至警察以外,推及罪惡的受害者甚至到罪犯身上。在懷爾德,一個逃竄全國殺人的佛羅里達連環殺手的故事中,一位受害人一年後仍下落不明,家人非常難過的故事會縈繞在你心頭。""我們還沒有越過那個油站。"一位女孩兒的媽媽重複道,她是指她女兒最後出現的地方。"詞語重複使用,更能感動讀者。
第41節:一位隱身在記者裡面的作家(2)
認同感和理解力的共同作用創造了一種小說作者般的地位,這個地位即抽離又深陷於故事當中。通常來說,這種方式的結果會導致憤世嫉俗,這一直是記者和警察的致命傷。以康奈利創造的博斯為例,他把看到的痛苦內化了,因此避免成為一個不動感情的憤世嫉俗者,這個人物塑造得非常成功。康奈利更成功的是,即使他以第一人稱來寫博斯,仍然能夠一直保持那個位置。他在小說里轉用經典的第一人稱敘述,效果同樣好,讀起來哈里就像一個典型的洛城私家偵探。
只有一次,在《詩人》這本書里,康奈利以記者為主角。基本上,記者在博斯故事中扮演著不那麼重要的角色。在現實生活中記者常常受這種待遇,康奈利以他第一次到洛杉磯的經歷為例:忍受著你揮之不去的麻煩,就像野餐中的螞蟻。哈里有個他多多少少信得過的犯罪記者朋友,不過他也被電視台記者算計,儘管如此他也不是太生氣。我在讀《骨之城》時比他生氣多了。
《詩人》是康奈利的第一部小說,他在做記者期間寫完了這部小說。這是他第一部沒有博斯這個人物的小說,也是他第一本暢銷書,希望這不是巧合吧。他曾說過,他寫這本書的動機來自於他取走未破案的文件時,發現兇手經常可以逍遙法外,於是他想寫一本書,書裡面犯罪人物最終逃脫了,故此也就沒有續集。他沒想到讀者的反應如此強烈。
讀到這,你大概知道最終康奈利還是決定寫續集了。他把這歸結於有了個女兒後"我從憤世嫉俗中復元過來"。他當時已從佛羅里達搬到洛杉磯,或許他想從變化中感受到什麼。
對比在《南佛羅里達太陽-哨兵報》與後來在《洛杉磯時報》寫的故事,你會感覺到康奈利發生的重大變化。他說過《洛杉磯時報》的編輯部更老些,老牌記者更加憤世嫉俗,也更加看重自己。你讀到後面就會知道其中的原因。洛杉磯是個與罪惡聯繫在一起的城市,作為無數電影、電視劇和小說的背景,它與罪惡之間存在著更大的共鳴。美國人幾世紀來一直向西進軍,最終落戶在這個城市。拉美人來到這個天使之城實現養家餬口的夢想。亞洲人來此建造鐵路或逃避戰爭。他把小說主人公取名為博斯有深刻的象徵意義:《俗世歡樂之園》應當掛在《洛杉磯時報》大廈的大堂里。
康奈利看洛杉磯,是從一個局外人來看這座城市,而不是以一個洛杉磯人的眼光在看。他說過他去《洛杉磯時報》面試那天這裡剛發生過一起驚天劫案,這個案子後來成為《黑色回聲》的故事基礎。他對自己說:"天啊,這就是我要去的城市。"作為一個局外人,他與這個地方保持距離,從而可以觀察這個綜合體的每一面,也給自己留有餘地來講述這個城市的自然風光、歷史人文及文化現象,以此作為綜合體的背景。
警察知道悲劇源於期望與現實的差距。他們知道受害者的真實生活,以及他們知道犯人播撒下的罪惡種子的真正影響。他們逃脫不了案件的困擾,他們不能放下案子然後回家蒙頭大睡。
本作品集中最重要的故事是《凶鈴》,它也與康奈利的小說有關。為採訪這個故事,他花了一周時間與勞德代爾兇殺組成員一起隨時候命。康奈利說,他看到的有價值的東西已經全部寫成了小說,若你仔細讀這本書的話,你會知道它有多真實。裡面不僅僅刻畫犯罪和調查工作的細節,康奈利還吸收了警察的心理狀態並深入其中。他們的疲倦變得可以觸摸。當康奈利講述破案的難處時,你會感受到調查人員的感情波動以及他們視為常事的失望情緒。對於我來說,這是我們了解哈里 博斯的起點,也是了解博斯故事為何有著充滿疲倦感的開端。
認同感不是把自己變為他人,這兩者有著重大的區別。康奈利告訴我們,正如博斯一樣,他會在警察喪禮上收集彈殼,把它們放在一個罐子裡。他跟警察一起出勤,一起檢查案發現場和屍體,可是他並不是警察。他是個記者,他與採訪對象保持應有的距離,這讓他可以看到一幅更廣闊的眾生相。
在關於洛杉磯警察局國外檢控組工作的那篇報導中,有個出色卻輕描淡寫的瞬間。這個故事講述洛杉磯警察局國外檢控組追蹤在美國犯案後潛逃回墨西哥的墨西哥罪犯。康奈利詳細講述美國與墨西哥法律制度的差異,這種差異讓公民自由分子斷言,該檢控組追蹤的罪犯在墨西哥或許享受不到他們在美國受審的同等權利。他這樣寫道:"羅斯和同事認為,躲避洛杉磯檢控的逃犯要接受他藏身地的法律制度。"你一旦逃跑就要承受由此而來的風險。"莫亞說。" 我敢打賭這句話不僅僅讓我的嘴角泛起歪笑,可這是不言而喻的,效果要歸功於一個板著臉報導事實的記者:你從中了解到了警察看世界的眼光,尤其理解了他們如何面對天真而善意的批評。
康奈利的認同感還延伸至警察以外,推及罪惡的受害者甚至到罪犯身上。在懷爾德,一個逃竄全國殺人的佛羅里達連環殺手的故事中,一位受害人一年後仍下落不明,家人非常難過的故事會縈繞在你心頭。""我們還沒有越過那個油站。"一位女孩兒的媽媽重複道,她是指她女兒最後出現的地方。"詞語重複使用,更能感動讀者。
第41節:一位隱身在記者裡面的作家(2)
認同感和理解力的共同作用創造了一種小說作者般的地位,這個地位即抽離又深陷於故事當中。通常來說,這種方式的結果會導致憤世嫉俗,這一直是記者和警察的致命傷。以康奈利創造的博斯為例,他把看到的痛苦內化了,因此避免成為一個不動感情的憤世嫉俗者,這個人物塑造得非常成功。康奈利更成功的是,即使他以第一人稱來寫博斯,仍然能夠一直保持那個位置。他在小說里轉用經典的第一人稱敘述,效果同樣好,讀起來哈里就像一個典型的洛城私家偵探。
只有一次,在《詩人》這本書里,康奈利以記者為主角。基本上,記者在博斯故事中扮演著不那麼重要的角色。在現實生活中記者常常受這種待遇,康奈利以他第一次到洛杉磯的經歷為例:忍受著你揮之不去的麻煩,就像野餐中的螞蟻。哈里有個他多多少少信得過的犯罪記者朋友,不過他也被電視台記者算計,儘管如此他也不是太生氣。我在讀《骨之城》時比他生氣多了。
《詩人》是康奈利的第一部小說,他在做記者期間寫完了這部小說。這是他第一部沒有博斯這個人物的小說,也是他第一本暢銷書,希望這不是巧合吧。他曾說過,他寫這本書的動機來自於他取走未破案的文件時,發現兇手經常可以逍遙法外,於是他想寫一本書,書裡面犯罪人物最終逃脫了,故此也就沒有續集。他沒想到讀者的反應如此強烈。
讀到這,你大概知道最終康奈利還是決定寫續集了。他把這歸結於有了個女兒後"我從憤世嫉俗中復元過來"。他當時已從佛羅里達搬到洛杉磯,或許他想從變化中感受到什麼。
對比在《南佛羅里達太陽-哨兵報》與後來在《洛杉磯時報》寫的故事,你會感覺到康奈利發生的重大變化。他說過《洛杉磯時報》的編輯部更老些,老牌記者更加憤世嫉俗,也更加看重自己。你讀到後面就會知道其中的原因。洛杉磯是個與罪惡聯繫在一起的城市,作為無數電影、電視劇和小說的背景,它與罪惡之間存在著更大的共鳴。美國人幾世紀來一直向西進軍,最終落戶在這個城市。拉美人來到這個天使之城實現養家餬口的夢想。亞洲人來此建造鐵路或逃避戰爭。他把小說主人公取名為博斯有深刻的象徵意義:《俗世歡樂之園》應當掛在《洛杉磯時報》大廈的大堂里。
康奈利看洛杉磯,是從一個局外人來看這座城市,而不是以一個洛杉磯人的眼光在看。他說過他去《洛杉磯時報》面試那天這裡剛發生過一起驚天劫案,這個案子後來成為《黑色回聲》的故事基礎。他對自己說:"天啊,這就是我要去的城市。"作為一個局外人,他與這個地方保持距離,從而可以觀察這個綜合體的每一面,也給自己留有餘地來講述這個城市的自然風光、歷史人文及文化現象,以此作為綜合體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