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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文藝組是踩著大部隊的腳印前進的,開頭坐馬車,到了天山腳下後,就開始爬山。沿著羊腸小道走了好幾天,才到達要翻越的天山達坂下。前往達坂的路連羊腸小路也算不上了,好多地方是沿著人鑿出的腳窩子,四肢並用,像貓一樣往上攀登。岩壁立,危崖突兀,使人既不敢往上望,更不敢向下看,那可是真正的上天山。

  到了山里後,由於後勤供應困難,糧食緊張,蔬菜更是沒有,大家只能早上吃鹽稀飯,中午吃鹽炒飯或鹽水咽干饢,晚上是吃鹽拌飯。

  那裡的氣候也不好,一會兒晴空萬里,一會兒烏雲遮天,一會兒大雨傾盆,一會兒風雪交加,弄得人不知該穿什麼衣服才好。

  我們文藝組的主要任務是把當天的好人好事、先進個人、工程情況現場編成節目,唱跳一番,然後就是幫戰士們洗衣服,誰洗的衣服多,誰就是先進。雪水冰冷刺骨,十分難受,但大家一點也不在乎,有些女兵來了例假,照樣在冰水裡勞作,很多人從那以後,就落下了病。

  烏庫公路全長四百多公里,當年就通車了。為修這條公路,共有一百多人犧牲,平均每四公里就埋著一位兵團戰士的屍骨。

  公路通車後,我去烏魯木齊參加了軍區文藝匯演。結束後,就派我到山東去。去幹什麼呢?當時新疆還有一部分老同志沒家屬,急需解決。因為山東是個老解放區,有好多仗都在那裡打,好多男人在戰爭中戰死了,寡婦很多,另外,山東當時據說女多男少,就準備上那裡去招些女的來。這次在年齡上要求非常嚴,必須是十八歲以上,三十五歲以下,其他條件基本上不作要求。

  每個師去十一個人,合起來組成新疆軍區赴山東招聘總隊。對哪個師到哪個地區、動員多少婦女實行劃片。我們二十七師到萊陽專區做動員。當時,招聘總隊的山東人極少,這是怕他們知道新疆的情況,進行反宣傳,人家不來。我們也不許說新疆不好,並把它作為一條紀律。這項工作我很反感,但又不得不去做。

  和我們一樣,許多山東女兵對新疆的情況一無所知。幾乎每個我接觸的人都會問我,同志,人家說新疆很可怕,你認為怎麼樣?

  當然好,那是個好地方。

  新疆的人身上都長毛嗎?

  你看我是新疆來的,我身上長毛了嗎?

  聽說他們還吃生肉,是這樣嗎?

  那是傳聞。

  那裡的人也像我們一樣,一天三頓都是吃地瓜幹嗎?

  不,那裡的人吃玉米和小麥,有時還有米。

  聽說招我們女人去,男的站一排,女的站一排,對上誰了就和誰結婚,是不是?

  我是1951年去的,現在還沒結婚。

  這樣的問題我不知道回答了多少遍。它像外交辭令一樣圓滑。我用別人對付我的方式來對付這些姐妹。後來,我開始逃避她們的詢問,但怎麼能逃避開呢?

  陳修明:我在遙遠的異鄉孤獨地生活著(2)

  有一天,一個寡婦來參軍,她已三十五歲,她十五歲結婚,婚後不久,丈夫就當兵出去了。先是在國民黨部隊,後來又到了共產黨部隊。她丈夫在三○年和四一年捎過兩次話回去,使那女人知道他還活著。她就一直等他。等到解放,再沒有消息。過了好久,才知道他在四八年就犧牲了。她等了整整二十年,沒想等來個死訊。她問我是不是分配婚姻。我想她是我母親輩的人了,就點頭說是。她說女人天生苦命,能有一份衣祿,也沒什麼。反正,她問新疆的情況,我都如實說了。她猶豫了半天,最後還是說要去那裡,不去那裡,怎麼活下去呢。

  其實,我跟她們說實話,只是要給她們一個選擇的餘地。這些女的大多是農村的,她們的選擇大多是為了尋找活路,在這種情況下,命運可能都左右不了她們。她們是知道實情來新疆的,思想都很穩定,因為無論遇到什麼,那都是她們自己的選擇。而開頭不知實情的,自上路後就大吵大鬧,她們沒有文化,罵人特別厲害,罵的話難聽得很,有些性格剛烈的,甚至跳車。但我們師卻沒有這種情況。

  自山東女兵來到新疆後,每個連隊都有女的了。但當時還只能輪到連級幹部結婚。

  從山東接兵回來,我就在團政治處負責婦女工作。我那時還是個十六歲的小姑娘,卻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了。比如說,有時連長、指導員都喜歡上了一個山東姑娘,鬧了矛盾,我就得去調解;還有三個女的都看上了年輕的小文教,我也得解決。

  教導員侯同興看上了團部的一個山東女兵,捎話人也是我。因為當時部隊都在下面開荒,連星期天也沒有,他根本沒時間到團部來。

  教導員把信交給我,我再交給那女兵,那女兵很生氣。

  不久,教導員提升為政委,為了讓他們見面,我們就把她推進房裡去。

  政委問,你剛才在幹什麼?

  女兵說,在剝玉米。

  把手給我看看,我看看你的手,就知道你怕不怕勞動。

  女兵紅著臉就把手遞給了他,他握住,在她手心裡寫了“我愛你”三個字。

  女兵的臉就更紅了,低著頭說,這是你寫的,與俺無關。

  政委的確非常愛她。那時,年齡太大的老同志大多已與湖南女兵結婚了。後面的男同志年齡相對小一些,加之山東女兵的年齡相對也大一些,文化程度相對低一些,出身貧苦,對生活(包括愛情)容易滿足,所以許多夫妻在一起生活一段時間以後,感情就培養起來了,有些還挺恩愛的。

  現在,就說說我自己的婚姻吧。

  記得那是我十六歲那年的一天晚上,大家擠在戈壁灘上看電影,政治處保衛股的羅幹事讓他的老鄉來找我,叫我出去。我擠了半天,沒有擠出人群。我想,有什麼事明天再說吧,就繼續看電影。

  第二天早飯時,我看見了他,就問,羅幹事,你昨晚叫人找我有啥事呀?

  他臉一紅,扭頭走了。

  其他人見了,“哄”地全笑起來,我才明白了一點。

  有一天,他找到了我,臉紅了半天——他當時也才二十歲出頭,說,我想找你說件事。

  我見他緊張得額頭上直冒汗的樣子,忍不住“撲哧”一聲笑了。我說,什麼事你快說吧,看把你緊張的。

  我們談朋友吧!他像下了決心似的用發抖的聲音說。

  從內心講,我還是喜歡他的,因為我們都年輕,因為年輕可以使我們接近。但我當時的確還不知道情為何物。我說,我年齡還小。

  我們可以保持關係。

  我說,不行,在部隊你是知道的,假如我們相處後我對你不滿意了,人家會罵我作風不好。

  他聽後,就默默地走了。

  不久,他又說他要去找組織談談,說要與我談朋友。當時他根本不符合結婚條件,組織自然不會答應他。

  從此後,我就常常看見他在野外拉小提琴,是那種很悲傷、很憂鬱的調子。我聽了,心裡也很難過,正想著要去安慰安慰他,不想後來那琴聲沒有了。我一打聽,得知他已被調到了別的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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