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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殺人總是要有原因的,沒有動機又怎麼會殺人呢?”

  “也許是一時興起呢?”

  “一時興起又怎麼會用溺死的殺人手法呢,而且還能布置出如此完美的現場。另外,死者體內的安定成分又如何解釋。”

  “那你的意思是……”

  “福爾摩斯說過,將一切不可能事件排除後,剩下的那個無論多麼不可思議,都是最終的真相。”

  “難道——周子晴是自殺。”王風瞪大了雙眼,一臉的難以置信,“不可能,這完全就不可能。如果是自殺,她是如何做到的?兇器呢?兇器去哪了?還有,他為什麼要自殺?”

  “也許你知道周大哥的死,就會明白一切。”

  “周子聰?難道你已經解開了周子聰死亡之謎?”

  “呵呵!有時候我希望我什麼也不知道。”

  真相大白

  更新時間2013-7-13 21:12:10 字數:3134

  “我就先從周大哥的案子說起吧。”我望著眾人,慢慢回憶案情,從而展開自己的推理,“我不得不說兇手所製造的雙重密室很精彩,他將物理與化學知識完美的融合到了殺人之中,其實說穿了也很簡單,它的核心手法就是藉助三根繩子。”

  “三根繩子?什麼意思?能說的明白些嗎。”王風不解的問道。

  “是這樣的,首先兇手用繩子把死者勒死於大倉庫中,再把屍體擺放在那個小氣窗的正下方,然後她爬上房頂,把一根事先準備好的足夠長的繩子的一頭順著氣窗垂放下去,另一頭留在外面。接著她回到倉庫中用垂下來的繩頭綁在屍體上,這樣第一根繩子就準備好了。”

  “那剩下的兩根繩子呢?”

  “兇手把第二根繩子的一頭同樣綁在屍體上,另一頭綁在那間陳屍的小倉庫門的正上方的懸樑上。特別註明一下,第二根繩子是將屍體懸於半空,為後面的手法做準備。做完這些後,兇手使用鑰匙從外面鎖上倉庫的大門,然後再一次的爬到房頂,用第一根繩子把屍體拉上來。我想兇手還利用了類似滑輪的特殊裝置,否則的話,她是很難拉動屍體的。當屍體被拉到氣窗處時,兇手就將鑰匙放入屍體的後褲兜內,並且解開了綁在屍體上的第一根繩子。這時的屍體與第二根繩子不在同一平面,而是成一定的角度。所以屍體便沿著繩子牽引的方向運動。第二根繩子本身沒什麼問題,而問題的關鍵在於綁在懸樑上的那節繩頭,它是兇手經過無數次試驗,精心挑選的繩頭,它根本無法承受屍體的重力和繩子牽引力的合力,當屍體運動到某個點時,那節繩頭便會斷裂。在繩頭斷裂的一瞬間,屍體不會馬上停止運動而是在慣性的原理下做平拋運動或斜拋運動。之所以分為這兩種情況,是由於繩頭斷裂時屍體所處位置造成的。如果繩頭斷裂時,屍體正處於平衡點的話,則做平拋運動,反之則做斜拋運動。斜拋運動又分為斜上拋運動和斜下拋運動,屍體處於向平衡點靠近的部分時做斜下拋運動,若是處於遠離平衡點的部分時則做斜上拋運動。我認為屍體處於平衡點作平拋運動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因為如果做斜上拋運動的話可能會造成屍體超過陳屍房門的高度;如果作斜下拋運動,則可能造成屍體未拋入陳屍房間就落地的情況。至於第三根繩子就更好理解了,兇手把第三根繩子的一頭依然綁在屍體上,另一頭綁在小倉庫裡面的鎖柄上,隨著屍體的拋入,繩子拉動鎖柄將門關閉並從而反鎖,至此雙重密室的手法便完成了。”

  “原來如此,雖然聽起來很複雜,但原理卻很簡單,可行性也很高。”王風若有所思的說道。

  “關於屍體自燃這一點,我再解釋一下。我們都知道,白磷這種物質和空氣接觸時會緩慢氧化,當它在空氣中緩慢氧化到表面上積聚的熱量使溫度達到313K時,便達到了它的燃點,發生自燃。兇手將白磷和汽油等助燃劑一同放在屍體上,以及繩子和鎖柄這些重要物體上。兇手之所以這麼做的原因很簡單,就是為了掩蓋一些實質性的證據。到目前為止,有很多疑點便都迎刃而解了。例如那個托痕便是屍體被拋入時留下的。而在屍體旁找到的某繩子的纖維物質,當時王風你就告訴我它的受力不夠,由此可見,那應該是第二根繩子繩頭的殘留成分,所以它的受力程度才那麼差。還有小倉庫裡面的鎖被焚毀的很嚴重,這是兇手為銷毀鎖上的痕跡所特意為之。這個手法看似簡單,但要想成功實施的話,必須經過多次的試驗,而經過無數次反覆試驗後,鎖柄上定然留下了許多痕跡,所以兇手必須要加以掩蓋。至於試驗後為什麼沒有留下托痕,我想當時兇手在地板上一定放了其它物品,例如地毯之類的,從而避免留下托痕。”

  “還記的我和你說過,那天晚上我曾聽見過有汽車開動的聲音嗎?”

  “當然記得,想必那也是兇手製造出來的吧。”

  “不錯,那確實是兇手製造出來的,不光如此,後院牆壁上攀爬的痕跡也是兇手弄出來的。一方面讓人以為兇手是從外面進入的,另一方面又給人一種兇手行兇後仍在現場或又用某種手法逃離的假象,從而誤導我們的偵查方向。”

  “兇手的這個手法可並不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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