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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問他:“要是我被兇手殺掉了,你會怎麼辦?”

  “不會的。我不會讓她殺了你。我會保護你的。”他果斷地回復。

  下午一點五十九分,我告訴他:“我要去四樓開會了,你等我下班。”當我抱著文件大踏步邁入走廊,對話框又閃了幾閃,我不知道他當時說了什麼,也許是想了個藉口,讓我遲一些再下樓。可是我沒來得及打開看,孟雨在電話里說,“盧總讓你動作快點,她馬上就到”,所以我急著下樓。

  當比爾趕到樓頂,盧天嵐已經按下了電閘。盧天嵐也許還對他露出一絲輕蔑的笑意:“你想保護她是嗎,可惜你晚了一步,不過,你可以去告發我啊。”就這樣從容地與他擦肩而過,揭下按鈕上的膠布,走進貨梯。電梯門在比爾面前合上了。

  比爾的確是在保護我,不過,他更盡心盡力地保護她。他說他討厭醫院,連走進醫院的大門都覺得受不了。我住院,他選擇不來看我,或者萬不得已,他與我在醫院的圍牆外相見,夜半時分,也只有這個時候,他才願意短促地出入醫院,把我送回病房,轉身就走。他這樣刻意隱瞞他的真實姓名,是怕人們提起他和盧天嵐的往事,讓我對盧天嵐起疑。

  他以為,午夜、住院部,不可能有科室和門診的熟人在,然而七月八日凌晨兩點零四分,他正好撞見了循著我留言而來的徐晨。

  兩點四十四分,比爾離開六病區,下電梯,穿過院子,由後門走出醫院,思忖了半晌,決定在盧天嵐被懷疑之前,先替她把作案的證據毀去,這樣就算將來別人猜到她是兇手,只要她堅決不認,又沒有證據,公安也沒法定案。於是在那個陰沉的雨夜,他在離醫院不遠的肇家浜路上打了一輛車,徑直來到華行大廈。

  比爾是在銷毀證據的時候被他當場抓獲的,王小山這麼說。

  他默認了。

  二〇〇三年四月,盧天嵐與比爾分手之後,曾經對別人說過:“真正愛我的人,就算我殺了人,他都應該毫不猶豫地站在我這一邊,更不用說我們只是在工作上觀點有分歧而已。”她當時並沒有料到,工作觀點上的分歧,比爾不讓步,然而當她真的殺了人,比爾卻是毫不猶豫袒護她的那個人。直至此刻,她依然不知道,或者故意不想承認。

  那個傍晚王小山到得有點晚。直到五點四十五分,他才衝進我的房門。周末的下班高峰,車太堵了,所以他錯過了最精彩的情節。當他站在三〇一的客廳中央,警惕地四處觀察,臥室書桌前的椅子已經空了,椅子前比爾靠過的那堵牆也是空的。

  盧天嵐留下了那個裝遺書和文件的大信封,讓我轉交給警察。她在五月十四日的電梯裡留下了錄像,也在Shi射ido卸妝油的瓶子上留下了指紋,但是蘇亞的遺書能夠解釋一切。

  在比爾的懇求下,我沒有講出盧天嵐代替蘇亞去匯洋商廈的那一段。

  六

  比爾又猜錯了。盧天嵐趕在王小山到來之前離去,並不是為了逃避罪責。她這樣的女人,喜歡一切盡在掌握,即便犯案落網也是如此。

  她獨自駕車去羅馬花園附近一家安靜的法式餐廳,點了一盤羊奶酪蔬菜色拉,一小份韃靼牛排和一客核桃巧克力蛋糕配香草冰淇淋。這曾經是蘇亞和她最喜歡去的餐廳。不緊不慢地用畢晚餐,她回到自己的公寓,沐浴,挽起馬尾,精心淡妝。然後換上一襲帶暗紅色皮革腰飾的藏青色絲質長裙,黑白斜方格的薄羊絨披肩環頸而過,悠然垂到膝蓋,這讓她看上去更加瘦小,就跟個女中學生似的。可是她的氣勢簡直能對峙千軍萬馬。

  她留給王小山的那個信封是一出緩兵之計。既然蘇亞不是他殺,警察就需要時間論證後面幾起事故的作案證據。這樣她就有時間在玄關的鏡子前又補了補唇彩,站上腳凳,把公寓的電源總閘關上。想了想,到廚房把煤氣和自來水的總開關也關上了。她打開鞋櫃,本來想取一雙高跟鞋,結果還是選了一對軟底平跟鞋穿上,捉起手袋,就這樣自己開車到武寧南路的市公安局值班處,理直氣壯地說要自首。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周五深夜十點二十分,王小山的同事接待了前來自首的盧天嵐。翌日他原原本本告訴了王小山,連同當時詳盡的筆錄。王小山又轉述給我。

  王小山一臉鬱悶的模樣,鼻子眼睛都快皺到一起了。他手裡玩著一隻蘋果,說兩句就拿著蘋果恨恨地往桌上拍一下。拍爛了一隻,還要去拿下一隻。這一袋蘋果可是他買來孝敬我的。我抓住他的手說:“你這是打算做果醬給我吃嗎?要做的話,也拜託你先削了皮好不好?”

  王小山放下蘋果,手掌很快找到了另一個圓形物——他自己的腦袋。他揪著前額的頭髮咕噥著:“你說她明明晚上就要自己去投案的,她幹嗎不能讓我在你家當場把她抓住,直接帶回局裡呢?我們那時候還沒有其他事故的作案證據,她如果願意坦白,那也是算自首的啊!”

  接下來他就說得更不像話了:“要是她真的這麼想吃法國餐,那天晚上我也是可以去幫她打包買回來的啊。她不用為了這個逃走吧?我們的國家怎麼會餓著嫌疑人呢,你說是不是啊?”

  沒能輪到他做那個推理陳詞的結案英雄,他該是有多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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