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頁
像曾經的我怨恨整個埃及那樣。
在死亡之前,你是不是等了我很久,我並沒有想要將你餓死在荒蕪的房間,讓你在絕望中死去……
我會帶你回來。】
「餓死生命力頑強的貓,太殘忍了,可惜我們不能回到過去阻止,只能看見手札的主人,征服約法爾.孟菲斯似乎也不知道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助手暫時放下手札。
考古學家:「貓……餓死了啊。」他嘆口氣,對著文字琢磨出來點意思,不由得想起自己和老妻養的緬甸貓,叫翠西。
小傢伙從來沒挨過餓,受過最大的委屈,就是吃獸醫先生給它做的減肥餐。
「我們繼續。」
「嗯。」
……
第二十五頁:
【我重新找回了它!
不,是他!
貝斯特重新回到了我身邊。
亡靈之書上的死者復甦——我從來沒有感謝過諸神,這是唯一一次。】
第二十五頁完。
「死者復甦!」「亡靈之書!」
兩人對視一眼,看見了彼此眼中興奮的光芒。在古埃及傳說中,亡靈之書屬於冥神奧里西斯,有很深的宗教神話意義,更在這手札上明明白白牽扯上了復活!
復活啊!
如果能通過血腥殘暴、憎惡神學宗教的征服王約法爾.孟菲斯留下的記載中,得到準確記錄,那比他們無中生有亂七八糟的構想,和編輯本子上東扯西扯沒有根據的胡亂猜測,更有證明意義!
也許這隻貓,對法老王有著特殊意義。
法老王為了復活他的貓,做出了一些事情,得到了亡靈之書,用神奇的力量復活了他的貓。
又或者,轉移靈魂,或者神跡等等其他什麼。
只要手札上在稍微描述一下,他們肯定就能得到震驚古今的大消息!從此作為第一發現者名留青史!!!
「哦,神啊,這、這太棒了!」學家拉住助理的胳膊,腦袋往手札前伸,「繼續翻譯,不要停!我拿錄音筆。」
「好!」
助手重重點頭。
兩人激動到手都在顫抖,白皮下,面堂發紅,兩雙眼睛唰唰放光,連空氣都好似咕嘟嘟在熱烈的冒泡。
就在這種環境下,兩人翻開了皮製手札的下一頁。
上面寫著:
【我戀愛了。】
完畢。
完畢……
畢……
考古學家:「……」
助手:「……」
名垂千史的篝火,『噗』地一聲,滅了。
考古學家and助手:握書的手,微微顫抖。
果然,知識都是力量。
砸的人一愣一愣的。
這些字分開他們理解,合在一起他們就完全不理解了呢,呵呵。
不能讓大好機會就這麼在眼前溜走,兩人加快速度,小心翼翼又急迫翻動皮子手札。
第三十頁:
【他的味道很香。】
第三十一頁:
【我們接吻了。】
第三十二頁:
【我們每天都在擁抱,狂歡。】
第三十三頁:
【我無法在吻他時,不去拽他黑黑的捲髮,嗯……我堅持。】
考古學家:「……」
助手:「……」
第三十四頁至,第三十六頁:
【我喜歡他的毛。】
【唔,收回前言,他的每一個位置我都喜歡。】
【他是我的過敏症。】
「……」
「……」
助手面無表情的合上手札,僵硬的轉頭看向教授,他扯起嘴角,道:「不是沒有好消息,起碼我們可以猜測征服王約法爾.孟菲斯的王后,可能是只貓,公的那種。」
還能巴拉拉,變人的辣種。
老教授:「……」
老教授默默滴、默默滴摘下了眼鏡。
【作者有話說:【小劇場】
老教授摘下眼鏡,失望嘆息:這是一本小黃書啊……
【咳咳,番外還有一個。】
第105章 番外,為什麼我長得不像爸爸媽媽?
現埃及的唯一的王子。
年僅五歲的伊比斯.孟菲斯,一直有個疑問。
那就是:為什麼我跟我父王和母后,長的一丁點都不像?
曾經還是個寶寶的伊比斯從來沒有關心過這件事,直到他慢慢長大,開始懂事,跟著老師學會了很多道理知識。
並且在宮中侍女跟陪讀大臣孩子不經意疑惑的言語中,伊比斯開始在意起這些來。
五歲年紀,對於貴族孩子來說,已經很大了。
他們逐漸了解美麗和醜陋,並且把它當成衡量一個人的第一步。
尤其是作為王子,從小被人關注的伊比斯。
五歲小蘿蔔頭,就早早有了高貴血統受人朝拜的威嚴。
冷著臉的伊比斯沉默上完了今天的課程,心情不快的走出大門。他揮開包圍上來的大臣之子們,邁開並不怎麼修長的腿,板著臉往某個方向快步走著,身後的侍女跟保護他的侍從看出主人恐怕心情惡劣,不敢上前觸霉頭,不遠不近的墜在他背後。
邊走,伊比斯邊想。
我到底像誰呢?
我是淺褐色皮膚,可父王是冷白膚色,整個人宛如月光落盡池水,銀白的沒有半點稍微重一些的顏色。
在死亡之前,你是不是等了我很久,我並沒有想要將你餓死在荒蕪的房間,讓你在絕望中死去……
我會帶你回來。】
「餓死生命力頑強的貓,太殘忍了,可惜我們不能回到過去阻止,只能看見手札的主人,征服約法爾.孟菲斯似乎也不知道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助手暫時放下手札。
考古學家:「貓……餓死了啊。」他嘆口氣,對著文字琢磨出來點意思,不由得想起自己和老妻養的緬甸貓,叫翠西。
小傢伙從來沒挨過餓,受過最大的委屈,就是吃獸醫先生給它做的減肥餐。
「我們繼續。」
「嗯。」
……
第二十五頁:
【我重新找回了它!
不,是他!
貝斯特重新回到了我身邊。
亡靈之書上的死者復甦——我從來沒有感謝過諸神,這是唯一一次。】
第二十五頁完。
「死者復甦!」「亡靈之書!」
兩人對視一眼,看見了彼此眼中興奮的光芒。在古埃及傳說中,亡靈之書屬於冥神奧里西斯,有很深的宗教神話意義,更在這手札上明明白白牽扯上了復活!
復活啊!
如果能通過血腥殘暴、憎惡神學宗教的征服王約法爾.孟菲斯留下的記載中,得到準確記錄,那比他們無中生有亂七八糟的構想,和編輯本子上東扯西扯沒有根據的胡亂猜測,更有證明意義!
也許這隻貓,對法老王有著特殊意義。
法老王為了復活他的貓,做出了一些事情,得到了亡靈之書,用神奇的力量復活了他的貓。
又或者,轉移靈魂,或者神跡等等其他什麼。
只要手札上在稍微描述一下,他們肯定就能得到震驚古今的大消息!從此作為第一發現者名留青史!!!
「哦,神啊,這、這太棒了!」學家拉住助理的胳膊,腦袋往手札前伸,「繼續翻譯,不要停!我拿錄音筆。」
「好!」
助手重重點頭。
兩人激動到手都在顫抖,白皮下,面堂發紅,兩雙眼睛唰唰放光,連空氣都好似咕嘟嘟在熱烈的冒泡。
就在這種環境下,兩人翻開了皮製手札的下一頁。
上面寫著:
【我戀愛了。】
完畢。
完畢……
畢……
考古學家:「……」
助手:「……」
名垂千史的篝火,『噗』地一聲,滅了。
考古學家and助手:握書的手,微微顫抖。
果然,知識都是力量。
砸的人一愣一愣的。
這些字分開他們理解,合在一起他們就完全不理解了呢,呵呵。
不能讓大好機會就這麼在眼前溜走,兩人加快速度,小心翼翼又急迫翻動皮子手札。
第三十頁:
【他的味道很香。】
第三十一頁:
【我們接吻了。】
第三十二頁:
【我們每天都在擁抱,狂歡。】
第三十三頁:
【我無法在吻他時,不去拽他黑黑的捲髮,嗯……我堅持。】
考古學家:「……」
助手:「……」
第三十四頁至,第三十六頁:
【我喜歡他的毛。】
【唔,收回前言,他的每一個位置我都喜歡。】
【他是我的過敏症。】
「……」
「……」
助手面無表情的合上手札,僵硬的轉頭看向教授,他扯起嘴角,道:「不是沒有好消息,起碼我們可以猜測征服王約法爾.孟菲斯的王后,可能是只貓,公的那種。」
還能巴拉拉,變人的辣種。
老教授:「……」
老教授默默滴、默默滴摘下了眼鏡。
【作者有話說:【小劇場】
老教授摘下眼鏡,失望嘆息:這是一本小黃書啊……
【咳咳,番外還有一個。】
第105章 番外,為什麼我長得不像爸爸媽媽?
現埃及的唯一的王子。
年僅五歲的伊比斯.孟菲斯,一直有個疑問。
那就是:為什麼我跟我父王和母后,長的一丁點都不像?
曾經還是個寶寶的伊比斯從來沒有關心過這件事,直到他慢慢長大,開始懂事,跟著老師學會了很多道理知識。
並且在宮中侍女跟陪讀大臣孩子不經意疑惑的言語中,伊比斯開始在意起這些來。
五歲年紀,對於貴族孩子來說,已經很大了。
他們逐漸了解美麗和醜陋,並且把它當成衡量一個人的第一步。
尤其是作為王子,從小被人關注的伊比斯。
五歲小蘿蔔頭,就早早有了高貴血統受人朝拜的威嚴。
冷著臉的伊比斯沉默上完了今天的課程,心情不快的走出大門。他揮開包圍上來的大臣之子們,邁開並不怎麼修長的腿,板著臉往某個方向快步走著,身後的侍女跟保護他的侍從看出主人恐怕心情惡劣,不敢上前觸霉頭,不遠不近的墜在他背後。
邊走,伊比斯邊想。
我到底像誰呢?
我是淺褐色皮膚,可父王是冷白膚色,整個人宛如月光落盡池水,銀白的沒有半點稍微重一些的顏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