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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路劫道潑硫酸,當街捅人這種操作更適合她啊。

  “宋鐵男,是誰教你這麼作案的?”夏小雨問道。

  宋鐵男還在震驚中呢,原來抓住她的人不是警察。

  “我看書學的!你管得著嗎?”宋鐵男接下來的話不堪入耳,各種髒話大全,圍觀的學生也好,埋伏她的28世紀玩家也好,都經受了一次精神重創。

  邱楓和夏小雨卻在得到答案的第一時間內,往宋鐵男的辦公室跑去,那裡一定還有線索被他們忽略了。

  宋鐵男的辦公室除了一些簡陋的體育器材之外,只有很普通的幾本書。

  系統這次很“公平”的沒有給出任何提示,夏小雨不放過任何一本看起來普通的書,在“體育與科學”,“兒童心理學”兩本看似普通的書里,發現了兩本手抄本。

  手抄本啊,特殊時期的產物,在知青中流行,用來傳遞原創的小說,有些內容在當時看來“很黃很暴力”,用現代的眼光看很普通。

  把這兩本手抄本放到懷裡,那一聲任務提示音才響起。

  “水塔中的女屍”物品描述:這本誕生於特殊時期的小說描述精妙,可以說是犯罪小說界的傑作,能找到原作者就好了。重要物品,可拾取,可被搶奪,可複製。

  “垃圾箱的‘排骨’”物品描述:這本誕生於特殊時期的小說精彩絕倫,可以說是犯罪小說的傑作,能找到原作者就好了。重要物品,可拾取,可被搶奪,可複製“抓獲水塔藏屍案兇手宋鐵男,獲得下步任務重要線索,根據線索查找遺失於時光中的犯罪大師。”

  看書什麼的,向來不是夏小紅擅長的事,去食堂打了今天的晚飯之後,她很專心的吃起了飯,在她看來事情很簡單,有人寫了兩部小說,被手抄傳遞,其中的一個讀者發了瘋,利用小說中的手法殺人了。

  夏小雨和邱楓卻覺得事情沒那麼簡單,首先故事的描述太清晰了,就像是作者親身經歷一樣,其次故事的背景跟本案蜜汁相似,只不過故事裡面的體育老師是男的,被害死的人也是男的。

  簡直就是水塔案的性轉版本,甚至連警方調查的手法,都跟他們三個人一致,也是有一個細心的警察發現了從水塔里撈出來的玩具車,從中找到了線索,通過被害人的弟弟鎖定了嫌疑人。

  更讓人毛骨悚然的是第二案,某個家屬區的老太太早晨起床的時候,撿到了有人遺失在路邊的“排骨”拿回家準備做給全家吃,洗“排骨”的時候,無意中發現了半根手指頭。

  慌張報案。

  讓人細思恐極的是,排骨是“人排骨的一半”另一半呢?如果沒有半根手指頭,老太太沒有發現是“人排骨”是不是一家人就把這一袋排骨吃掉了呢?

  後面警方只找到了一部分的屍體,勉強拼湊出一具女屍。

  故事的最後,一個精神病人被逮捕,人們在他的家中發現了女人的頭,他說女人是他老婆,是老天送給他的。

  那個“老天”是誰?

  在最後一頁,作者描述在一個風雨交加的夜晚,有人敲開了精神病人的門,送給精神病人一顆人頭,精神病人大喜過望,認為這是他的老婆。

  在這裡,作者沒有交待真正的兇手是誰,也沒有交待兇手的長相或特徵。

  “叮”任務提示音響起,“沒有破獲的案件,似乎是一條重要的線索,順著線索查下去!也許會有意外收穫!”

  根據手抄本的描述,碎屍案的發生地在南方某省,三個人向學校請了假,坐火車來到了小說里描寫的城市,按照小說的描述,找到了同樣名字的家屬小區,最讓人毛骨悚然的是,一年前,這裡真的發生過同樣的案件,一個精神病人被捕了。

  而手抄本的成書時間,根據書里的描寫是1971年。

  當然了,也有可能是有人故意將時間拖後,也有可能是有人看了手抄本,決定利用手抄本的手法做案,將事情推給精神病患者。可作者又是怎麼知道分屍案發生在南方某省,發現排骨的是某家屬區呢?

  這就是所謂的先有果後有因,時間悖論。

  當然了,細節上還是有所不同的,在“現實”中撿回排骨的是一個跛子,跛子發現了手指頭沒有報案,而是把手指頭扔了,繼續煮排骨,直到鄰居發現了地上的手指,以為是跛子出事了。這才撞破了這件事,強迫跛子報了案。

  事情結束後,家屬區的人都不跟跛子說話了,認為這人太可怕了。

  夏小雨買了一瓶白酒,敲開了跛子的門。

  跛子看到了酒,也沒問幾個人的來意,先拿過酒喝了一口,“酒不錯,沒滲水。餚呢?”

  “什麼?”

  “喝酒怎麼能沒餚呢?切二斤豬頭肉來!”跛子理所當然地說道。

  夏小雨按捺著性子,給他買了二斤豬頭肉,跛子笑了,露出一嘴的黃牙,“你們想問什麼?”

  “你們知道我們會來問你問題?”

  “你們是第三波了。”跛子伸出三根手指。

  三?也就是說,他們接受的不是唯一任務?有人也拿到了手抄本?氣氛一下子又緊張了起來。

  邱楓坐了下來,做那個提問者,“當年除了撿到排骨,你還看到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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