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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村指的就是現場遺留帝普洛斯擋風的玻璃碎片一事。村越星期三因為左肩疼痛,手臂無法舉起,因此就算與兇手扭打,習慣將表面轉至手腕內側的他,手上戴的表會毀壞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足以顯示散布於地毯上的擋風碎片不是屬於村越的表,而是兇手那隻壞掉的帝普洛斯。

  “關於村越的手錶不可能壞掉的這個推論,你不覺得太草率了嗎?又不知道他是采什麼姿勢與貨手扭打。”

  倉木提出與我一樣的反駁,但火村仍是一貫的答案。

  “現場留有兇手使用膠帶與吸塵器清除玻璃碎片的痕跡,如果是死者的手錶壞了,根本毋須如此大費周章。”

  “這道理說得通。”野毛點頭贊同。“所以你才認定是兇手的手錶破掉吧!但是你又怎麼確定是帝普洛斯呢?”

  “一個小時前出來的鑑識報告已證明這件事,吸塵器的垃圾中確實檢查出微量的同樣碎片。”

  “兇手行兇時戴著帝普洛斯,而且鏡面還破掉,這兩點我可以理解。但是你如何根據這點推斷兇手就在我們之中呢?”

  “你該不會說,只有一面之緣的兇手與死者碰巧戴同款表吧?”

  “不,或許不是只有一面之緣的人。兇手有可能是與村越有生意往來的人,因為很喜歡他那隻手錶,所以便買了同一款。”

  “不可能。”火村斬釘截鐵地否認。

  “怎麼說?”

  “請先安靜聽我說。帝普洛斯是一款偏重收藏性的高級手錶,並非隨處可買的表款,因此兇手一發現鏡面玻璃在命案現場破掉後,肯定十分慌張。但是,就算無法將玻璃碎片完全清乾淨,也不會對現狀雪上加霜。而兇手又在一瞬間想起周圍的人都知道自己有一隻帝普洛斯,這時他大可將手錶拿到遠一點的鐘表行修理,換掉已破裂的鏡面,但是他卻做出一個非常奇怪的舉動——我不是說過現場找不到村越先生的帝普洛斯嗎?”

  “嗯。”倉木點頭。“你的意思是說,兇手帶走了村越的表,代替自己壞掉的那隻嗎?”

  “沒錯。”

  “真的是很奇怪的舉動呢!”神坂歪著頭說。

  “一點也不奇怪啊!偷偷拿去修理或買個新的來替換反而危險,所以才拿走遺體的手錶吧?”

  “不對,兇手這麼做只會把自己逼入絕境。兇手最想隱瞞的是他有一隻帝普洛斯這件事,如果因為自己的手錶壞了,便拿走死者的帝普洛斯,不就等於宣告自己就是兇手嗎?他應該避免讓警察注意到手錶的事才對。”

  “理論上來說,可以理解。”三隅說。

  “我繼續說明。兇手拿走村越先生的手錶是非常奇怪的舉動。因為要將警方的焦點自帝普洛斯轉移有更簡單的方法,只要有點頭腦的人,在那種情況下應該都會想得到。兇手不需要帶走村越先生的手錶,只要拿它碰撞桌角,打破表面,再戴回死著的左手就可以了。這麼一來,就能說明地毯上為何會有玻璃碎片了。警方一定會認為,死者的手錶表面是與兇手扭打時破掉的,而不會去注意手錶的事。”

  “原來如此。”三隅捻熄香菸,“這也說得通。但兇手之所以帶走村越的手錶這件事——”

  “是為了之後能有充裕的時間偷偷修理或是買新的。”

  “也就是說,兇手就是案發後想戴著帝普洛斯出席‘reunion’的成員囉?這是可以說得通。可是火村教授,如果手錶在參加‘reunion’之前壞掉,那就別戴手錶出席就好了啊,找些藉口矇混過去就行,譬如忘了帶、不見了之類的。”

  這一點和鮫山在車上與火村討論的一樣。一旦村越的遺體被發現,警方一定也會發覺現場留有帝普洛斯的玻璃碎片,而兇手也無法掩飾自己的手錶有異狀一事,就算日後再偷偷拿去修理也太遲了,因為他無法抹滅沒有帶手錶出席“reunion”的事實。

  神坂將捲髮往上撥。“OK,到目前為止的推論都能接受,接下來就要講到重點了吧——我們之中到底是誰殺死了村越呢?各位,鼓起勇氣仔細聆聽吧!”

  犯罪學家喝了口水,潤潤喉。“既然兇手是你們其中一位,當然是個腦筋靈光,邏輯能力又強的人,我是以此為前提繼續推理的。”

  “還真是抬舉我們啊!”三隅苦笑。

  “我試著思考在內側表蓋刻字一事。兩年前,高山先生曾在‘reunion’上展示他在手錶上的雕刻,聽說得到兩極化評價。”

  “只有我一個人是反對派。倉木、野毛和村越一看到便覺得很有趣,後來連原本不是很認同的三隅也漸漸覺得挺有意思的。”神坂說。

  “後來有人也刻了字嗎?”

  沒有人舉手。

  野毛說:“方才有栖川應該看過了大家的手錶吧!我的話,則是在某個地方看過了。”

  他在好友面前似乎很難啟齒說出“當鋪”兩字。

  “結果刻字的人只有高山嘛!至於村越就不太清楚了。”

  神坂這麼一說,火村立即補充說明。

  “兇手就在你們之中一事,便足以證明村越先生沒有刻字,不是嗎?因為在各位手上沒有刻字的帝普洛斯中,有一隻就是取自他的左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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