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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馬涼有點糊塗了:“我幾時刑訊逼供了?”

  “你看看她手腕!”馬笑中指著小青被手銬勒紅的腕子,“現在我就帶她去驗傷,你把銬子給我打開!”

  手銬一不是飾物,二不是醫療器械,把腕子勒紅或壓出個印子是再正常不過的事,這要都算傷,刑警隊乾脆歸中華慈善總會隸屬算了。司馬涼知道跟馬笑中根本沒理可講,正發愁怎麼和他掰,突然聽見小青一聲驚訝的輕呼:“怎麼,楊薇死了?”

  屋子裡一下子安靜了下來。

  司馬涼和馬笑中都知道,壞了!

  警察把犯罪嫌疑人緝捕到公安機關,並不像人們普遍認為的那樣,罪犯只有“供認不諱”的份兒,在公安機關強化執法文明、杜絕刑訊逼供的今天,更恰當的比喻是:警方是莊家,犯罪嫌疑人是閒家,審訊就是鬥智的賭博,無非是莊家的贏面大一點而已。而輸贏的關鍵在於,各自的手中握有多少底牌,以及憑藉底牌現場發揮的情況。如果警方證據確鑿,並在適當的時機拋出,就會攻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線,使其認罪伏法;相反如果審訊者過早地亮出底牌,讓犯罪嫌疑人知道警方所掌握的“不過如此”,就會拼死抵賴,使審訊步入僵局,最終逃脫法網。這也就是小張從審訊一開始就讓小青自己交代、決不說明因何緝捕她的原因,希望小青在慌亂中,為自己掩飾得越多,言語露出破綻的可能性就越大。但是,司馬涼剛才被馬笑中激怒,脫口說出了“殺害楊薇”的話。這樣一來,如果小青真的是殺人兇手,就搞清了警方的偵辦原因,對下一步的審訊將非常不利。

  馬笑中鬧到刑警隊,純粹是一時興起。他覺得小青眼熟,且聽她的歌聲清澈動人,憑藉多年辦案的經驗,覺得她不像個殺人犯。但冷靜下來也知道,不能憑感情辦案,尤其小青的犯罪嫌疑確實重大。

  司馬涼和馬笑中對視一眼,達成了默契,一起走出了屋子,來到了另外一間辦公室。

  司馬涼把門關上。

  狹小的房間,氣氛因密閉而驟然緊張起來。馬笑中惡狠狠地瞪著司馬涼,司馬涼的凸眼珠動也不動地回瞪著他,兩個宿敵的目光有如激流撞擊在岩石上,一剎那,他們不約而同地看到了對方的粉身碎骨。

  畢竟混不過對方,司馬涼清了清嗓子說:“馬所長,我問個問題:這個小青,你以前是不是認識?”

  “打住。”馬笑中把巴掌一豎,輕蔑地說,“我知道你腸子裡在竄什麼屁——沒那回事!”

  “那我就不明白了。”司馬涼在一張椅子上坐下,“你為什麼要回護這個女人?”

  馬笑中雖然理虧,但嘴極硬:“不是回護,是不能眼睜睜地看著你犯錯誤。你拿出人證和物證來證明小青有罪,我立馬走人;可要是拿不出來,她就不過是普通的涉案人員,你給她摘了銬子,再端上杯水,好好問她話,我在旁邊看著,問完了我送她回家,她住的地方也在我們派出所管轄範圍內,我有責任維護她的公民權利。”

  這番話講得義正詞嚴、堂而皇之,聽得司馬涼目瞪口呆,雖然明知道這小子是扯了內褲當軍旗,但還真駁不了他:“馬所長,咱們都別動氣,平平靜靜地來談一談這個案子,行不行?”

  馬笑中拖過一張椅子,攤手攤腳地往上面一坐,拿出一副聽下屬匯報工作的派頭:“你說吧。”

  司馬涼強咽下一口惡氣,慢慢地說:“首先,有一點已經是不爭的事實,那就是楊薇確實是他殺而不是自殺,但是我得出這個結論,並不是郭小芬那個費勁的推理,而是憑一個簡單的事實:在案發現場沒有找到楊薇的手機。”

  馬笑中一愣。

  司馬涼看在眼裡,暗暗得意:“既然楊薇被害前用手機給樊一帆打過電話,那麼如果她是自殺,手機一定還留在房間裡,不會自己消失。現在可以判斷,手機里一定是留有暴露兇手身份的信息,所以被兇手拿走了。”

  馬笑中不禁點了點頭。

  “我要和你達成的第二個共識是,兇手應該就在參加‘恐怖座譚’的成員之中。”司馬涼說,“因為小青講的那個鏡子殺人的故事,就是她自己編出來的,這一點她剛才已經親口承認了。一群人聽了一個編出來的故事,當晚就有一個在場者按照故事中的情節被殺害,現場也有一面被打碎了的鏡子,這難道是巧合?兇手是外人的可能性,恐怕連億分之一都不到。兇手一定是在‘恐怖座譚’上聽了——或者了解了這個故事之後,模仿其中的情節殺死了楊薇。”

  “我同意你說的,兇手就在‘恐怖座譚’的參與者之中,但是我覺得小青不會是兇手。”馬笑中搖了搖頭,“她自己講了個故事,然後按照故事中的情節布置殺人現場,這不是擺明了自己挖坑自己跳嗎?難道她生怕警方懷疑不到她?”

  “我倒覺得,這正是小青狡猾的地方,她故意製造一個對自己極端不利的現場,引起你這樣的思維,使她的‘最大可能’變成‘最大不可能’。”司馬涼的目光陰冷地一閃,“這些在酒吧里混的小姐,社會經驗非常豐富,詭計多端,笑起來像天使,狠起來像魔鬼,馬所長可不要被她虛偽的表面迷惑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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