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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不了的案子,乾脆說成並非刑事案件,於是不予立案,既然不予立案,就不需要進行刑事偵查,當然就不存在偵破與否的問題了。

  這種現象不能說普遍,但在一些公安部門確實存在。比如2004年5月6日,人民大學女生周燕芬在江西南昌實習期間被發現縊死於出租屋內,現場存在多處疑點,但當地警方一直不予立案,並在首次屍檢後將案件定性為自殺。再比如發生在2008年4月5日的譚靜事件。

  這兩起事件引發輿論一片譁然。譚靜事件震動尤大,義憤填膺的網友們紛紛發帖指出其中的種種疑點。中國四大推理諮詢機構之一——無錫的“溪香舍”主動提出希望重新偵辦這一案件,並且不要半文酬勞地協助警方工作,卻被有關機構拒絕了。

  剛剛發生的楊薇命案,看樣子司馬涼也想用“自殺”來不予立案。唯一的辦法,就是在案情分析會上徹底推翻楊薇是自殺的結論,可是,能不能做到這一點,無論馬笑中還是郭小芬,心裡都沒有數。因為司馬涼是有備而來的,今天凌晨進入現場後,他一直承擔了主要的刑偵工作,肯定能拿出一籮筐的證據證明“自殺”這一結論。相較之下,馬笑中只有一個上不得台面的老甫講的“鏡子的故事”。這麼一想,他就像扎了釘子的自行車輪胎,泄氣得很。

  案情分析會在派出所的會議室里召開。會議室不大,只有20平方米左右,東頭有台投影儀,西頭吊著一張投影用的屏幕,牆上掛滿了色澤深淺不一的錦旗,尿芥子似的。中間一條長桌,桌子上雜誌、菸灰缸、一次性杯子,什麼都有,幾把黑色的摺疊椅圍著桌子歪七扭八地擺放著,凌亂如會議剛剛結束一般。

  參加會議的人有司馬涼、馬笑中、豐奇、田躍進,昨晚跟司馬涼一起勘察現場的兩名刑警,還有一位姓鄭的法醫。

  郭小芬也被馬笑中拉進了會議室。司馬涼一看見她就認出來了,正是曾經在分局檔案室里和他起過衝突的那名記者,於是目不斜視地冒出冷冷一句:“不是我們警方的人,出去!”

  馬笑中裝成吃驚的樣子,往桌子底下看了一眼,抬起頭說:“司馬隊長,這屋沒外人呀?”

  司馬涼抬起胳膊,一指郭小芬。

  馬笑中趴在他耳邊,用全屋子人都能聽清楚的“低聲”說:“司馬隊長,這女記者仗著盤兒靚沒少給我氣受,我他媽早就想讓她滾蛋了,可是不行啊,您還記得當初為了偵破系列命案時組建的專案組吧,許局長和李書記批准她加入的,到現在了還沒辭退她,她也賴著不走,所以她還真是咱們警方的人。要想把她趕出這屋,得先給許局長和李書記打招呼,我這兒有他倆的手機號碼,您要不要?”

  普天之下,哪有案子破了還不自動解散的專案組?!滿屋子的人都抿著嘴偷偷地樂。明知道馬笑中是胡攪蠻纏,可司馬涼一時還真想不出話駁他。再說馬笑中的話也提醒了他:這小子可是李三多親自提拔的,靠山極硬,還是不要惹他為妙。這麼一想,司馬涼只好咽下了這口惡氣。

  會議正式開始。

  一名刑警先做案情過程陳述,這種陳述要求簡潔明了,一切以警方已掌握之確鑿事實為基礎,不能挾帶任何主觀色彩:“市110報警電話記錄,昨天午夜零點15分,一名年輕男子打來電話,說青塔小區6號樓四樓的一個房間裡發現了一具女屍。110在第一時間通知瞭望月園派出所和刑警隊。零點55分,派出所和刑警隊接案人員相繼趕到。在青塔小區6號樓樓下發現一男一女,男子叫甫波,女子叫樊一帆。報案者為甫波。二人均高度緊張。進入該樓409號房間之後,發現客廳里有女屍一具,呈坐姿。經過對死者指紋、容貌等的核實,確認死者名叫楊薇,是百利得超市的一名收銀員。警方隨即對現場進行勘察、取證、拍照,凌晨2點結束,屍體已運至分局法醫鑑定中心。”

  緊接著是姓鄭的法醫發言:“按照相關規定,死亡24小時之後才能進行屍體解剖,所以現在我只能大致說一下直觀感受。首先,死者死因系匕首刺中心臟,心臟破裂致失血性休剋死亡;其次,根據對死者陰道提取物的分析,表明死者沒有受到性侵犯,除了致死傷以外,也未在體表發現其他傷痕;第三,根據屍體溫度、角膜渾濁程度,死亡時間應該在1個小時之內,也就是當晚11點20分到12點15分之間。”

  “還能再精確些嗎?”馬笑中問。

  鄭法醫想了一想,說:“我個人傾向於再稍微晚一點,比如……當晚11點45分到甫波報案時的次日零點15分之間。”

  司馬涼指指身邊的另外一名刑警:“你來做現場勘察陳述。”

  “是!”那刑警點點頭,打開帶來的警用IBM筆記本電腦,電腦已經與投影儀相連,所以屋子西頭掛的那張屏幕上立刻出現了有些毛邊兒的畫面。田躍進站起身把窗簾拉上,屋子頓時昏暗了許多,投影看起來卻更加清晰了。

  現場勘察陳述最為重要,其中,對提取的物證進行相關分析,直接關係到刑偵的方向。一時間大家都把耳朵豎了起來。

  沒想到,鄭法醫突然插話了:“我還忘了件事,在楊薇頭部的左頂枕部,有一處頭皮下出血,應該是鈍性平面作用於頭部而形成的撞擊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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