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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田,我現在想去麻布見富美夫,你最好陪我去一趙。”
“好。但,想查證什麼呢?”
“他和人見的關係,兩人一定自事件發生前就有某種關聯。”
“若是這樣,富美夫為何要主動說出目擊人見之事?他一說就對人見有所不利。”
“問題是他說的方式。富美夫說他清楚見到人見在真間川對岸,可是又說對方從公車道右轉,所以或許並非人見,刻意削弱目擊的證明力。若是一般人,見到認定是殺父兇手的人,一定會更誇張表現。由此一想,富美夫自最初就有很多疑點!”
“所謂的最初是?”
“津田,命案發生的當夜,你到達現場時,客廳茶几上有桌曆,對吧?你還記得日期嗎 ?”
“記得!明明是十八日,但是桌曆卻在十七日那頁。”
“不錯。為求慎重起見,我翻過歷頁,卻不見十八日那頁,當時我一直無法釋然,卻又不知該如何解釋。現在回想起來,最初發現屍體之人是富美夫,在警方人員趕抵前,他一直盯視屍體,所以應知道桌曆少了十八日那頁。如果他不知道,則人見一定知道,若人見也不知道,就只有被害者自己知道是怎麼回事了。”
“這麼說,也許日曆頁上記有委託運用款項之事了?”
“那還不知道。走吧!”
城戶匆忙換奸衣服,和津田出門,從國府台車站搭上開往東京的電車。進入剪票口至上了空蕩的電車之間,城戶邊望著現場,邊思索中野亘目擊的狀況。
在上野車站下車後,換搭計程車前往麻布。富美夫住處的地址是麻布龍土町二十號龜下莊平家。
“司機先生,請駛往麻布。”城戶拿出記事本,邊看富美夫的住址,邊對司機說。
“這樣的話,也有必要再確認中野的目擊了。”
“不錯。剛才在國府台車站搭上電車時,我忽然想到,從剪票口至電車前段的距離約十公尺,就算人見慌忙在開車前跳上電車,應該能記得更清楚才對,除非中野自己當時也很慌亂……”
津田沒回答,似乎在尋思些什麼。
計程車過了六本木,在龍土町的電車站前停下。城戶下車時看表,是九時五十分過後。
從龍土町的大街左轉,買了香菸,順便問二十號的龜下莊平家。從電車街往前走約一百五十公尺,在麵館角落右轉,一棟水泥牆的宅邸就是龜下莊平家。
津田按了門鈴。
玄關的燈亮了。一名似女傭的女人走出。津田說“如果柿本先生在,我們想見他”,女人默默讓兩人人內。這是一棟古舊的日式宅邸,栽植下少高大樹木。
在玄關等待片刻,走廊響起腳步聲,富美夫身穿棉袍出現了。
“嘿,兩人一起來嗎?有何急事?請進。”
富美夫帶兩人進入的是後院的八席楊榻米房間。兩人在楊楊米上盤腿坐下。
“抱歉,我這裡沒有座墊。”富美夫在對面坐下。
“富美夫,你以前就和人見十郎有交往?”
“嗯。”對於城戶的問題,富美夫曖昧回答。
“為何瞞著我?”
“對不起。”
“沒什麼好道歉的。你說,把事實說出,為什麼在人見獲釋不久,你就與他見面奸幾次 ?”
“因為我欠他錢。”
“向人見借的?”
“是的。”
“多少錢?什麼時候借的?”
“一千萬圓,九月十三日。”
“借那筆錢做什麼用?”
“是文藝座借的,以劇場為擔保,期間是六個月,利息是每一百圓每天十五毛錢。”
“還清了嗎?”
“沒有。”
“那筆錢是人見的錢呢?或是深町商事的錢?”
“大概是人見的錢,不,是家父交給人見的錢。”
“瞞著我的理由是?”
“由於是向公司挪用的錢,怕被公司追討。劇團目前無法償還!”
“你告訴我在真間川目擊人見,當時是說謊吧!再說一遍當時的情形。”
“目擊的內容是事實。”
“至於因為人見從公車道路轉向松戶方向,又覺得可能不是人見之點呢?”
“那也是真的,我並末說謊。”
“不會錯嗎?”
“是的。”
“你在十八日晚上最先發現柿本先生的屍體,從發現後至警方人員趕到之間,經過多少分鐘?”
“約莫十二、三分鐘。”
“這中間你在做些什麼?”
“盯視著家父的臉。”
“桌上有桌曆,你知道十八日那一頁嗎?”
“我把它撕下了。”
“為什麼?”
“因為警方人員趕到之前,我在上面寫著自己腦海中、浮現之事,所以撕下來放進口袋一裊。”
“現在呢?”
“還在。”富美夫站起,從書架抽下日本文學全集的《森鷗外集》,翻開中央部分,置於城戶面前。
“好。但,想查證什麼呢?”
“他和人見的關係,兩人一定自事件發生前就有某種關聯。”
“若是這樣,富美夫為何要主動說出目擊人見之事?他一說就對人見有所不利。”
“問題是他說的方式。富美夫說他清楚見到人見在真間川對岸,可是又說對方從公車道右轉,所以或許並非人見,刻意削弱目擊的證明力。若是一般人,見到認定是殺父兇手的人,一定會更誇張表現。由此一想,富美夫自最初就有很多疑點!”
“所謂的最初是?”
“津田,命案發生的當夜,你到達現場時,客廳茶几上有桌曆,對吧?你還記得日期嗎 ?”
“記得!明明是十八日,但是桌曆卻在十七日那頁。”
“不錯。為求慎重起見,我翻過歷頁,卻不見十八日那頁,當時我一直無法釋然,卻又不知該如何解釋。現在回想起來,最初發現屍體之人是富美夫,在警方人員趕抵前,他一直盯視屍體,所以應知道桌曆少了十八日那頁。如果他不知道,則人見一定知道,若人見也不知道,就只有被害者自己知道是怎麼回事了。”
“這麼說,也許日曆頁上記有委託運用款項之事了?”
“那還不知道。走吧!”
城戶匆忙換奸衣服,和津田出門,從國府台車站搭上開往東京的電車。進入剪票口至上了空蕩的電車之間,城戶邊望著現場,邊思索中野亘目擊的狀況。
在上野車站下車後,換搭計程車前往麻布。富美夫住處的地址是麻布龍土町二十號龜下莊平家。
“司機先生,請駛往麻布。”城戶拿出記事本,邊看富美夫的住址,邊對司機說。
“這樣的話,也有必要再確認中野的目擊了。”
“不錯。剛才在國府台車站搭上電車時,我忽然想到,從剪票口至電車前段的距離約十公尺,就算人見慌忙在開車前跳上電車,應該能記得更清楚才對,除非中野自己當時也很慌亂……”
津田沒回答,似乎在尋思些什麼。
計程車過了六本木,在龍土町的電車站前停下。城戶下車時看表,是九時五十分過後。
從龍土町的大街左轉,買了香菸,順便問二十號的龜下莊平家。從電車街往前走約一百五十公尺,在麵館角落右轉,一棟水泥牆的宅邸就是龜下莊平家。
津田按了門鈴。
玄關的燈亮了。一名似女傭的女人走出。津田說“如果柿本先生在,我們想見他”,女人默默讓兩人人內。這是一棟古舊的日式宅邸,栽植下少高大樹木。
在玄關等待片刻,走廊響起腳步聲,富美夫身穿棉袍出現了。
“嘿,兩人一起來嗎?有何急事?請進。”
富美夫帶兩人進入的是後院的八席楊榻米房間。兩人在楊楊米上盤腿坐下。
“抱歉,我這裡沒有座墊。”富美夫在對面坐下。
“富美夫,你以前就和人見十郎有交往?”
“嗯。”對於城戶的問題,富美夫曖昧回答。
“為何瞞著我?”
“對不起。”
“沒什麼好道歉的。你說,把事實說出,為什麼在人見獲釋不久,你就與他見面奸幾次 ?”
“因為我欠他錢。”
“向人見借的?”
“是的。”
“多少錢?什麼時候借的?”
“一千萬圓,九月十三日。”
“借那筆錢做什麼用?”
“是文藝座借的,以劇場為擔保,期間是六個月,利息是每一百圓每天十五毛錢。”
“還清了嗎?”
“沒有。”
“那筆錢是人見的錢呢?或是深町商事的錢?”
“大概是人見的錢,不,是家父交給人見的錢。”
“瞞著我的理由是?”
“由於是向公司挪用的錢,怕被公司追討。劇團目前無法償還!”
“你告訴我在真間川目擊人見,當時是說謊吧!再說一遍當時的情形。”
“目擊的內容是事實。”
“至於因為人見從公車道路轉向松戶方向,又覺得可能不是人見之點呢?”
“那也是真的,我並末說謊。”
“不會錯嗎?”
“是的。”
“你在十八日晚上最先發現柿本先生的屍體,從發現後至警方人員趕到之間,經過多少分鐘?”
“約莫十二、三分鐘。”
“這中間你在做些什麼?”
“盯視著家父的臉。”
“桌上有桌曆,你知道十八日那一頁嗎?”
“我把它撕下了。”
“為什麼?”
“因為警方人員趕到之前,我在上面寫著自己腦海中、浮現之事,所以撕下來放進口袋一裊。”
“現在呢?”
“還在。”富美夫站起,從書架抽下日本文學全集的《森鷗外集》,翻開中央部分,置於城戶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