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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索里尼成功地“進軍羅馬”之後,希特勒也想模仿這個榜樣:他召集他的“褐衫隊”於1923年11月9日前往慕尼黑“進軍統帥大廳”。他想和義大利“元首”一樣推翻政府。他和前將軍魯登道夫一起率領隊伍前進,但警察卻阻止了他們前進,並逮捕了暴動者。在後來進行的審判中,魯登道夫被釋放,希特勒被判五年監禁 — 但他在監牢里只呆了九個月。這個時期,他寫了《我的奮鬥》一書,毫不掩飾地表明了自己的思想和目標。其中很大一部分和義大利法西斯一致。不同的是,希特勒還加進了他為之狂熱的種族學說,以及基於這種學說形成的對猶太人的仇恨。他在論述中極至地把猶太人說成是“劣等種族”,必須予以消滅。此外,希特勒還要求為德意志“優等民族”在“東方尋找生存空間”。作為最終目標,他設想建立一個“建築於奴隸制和不平等思想上的偉大的新社會”,不僅在德國,而且在全世界。然後,“雅利安優等民族”在德意志的領導下統治全世界。
很多人都把這看成是一個失意和絕望的男子的妄語,不值得認真對待。還有些人像當年哈莫爾的孩子跟隨捉鼠人那樣跟隨著他們的“元首”(德國傳說:哈莫爾城鬧鼠患,一神奇追鼠人用魔笛帶走所有老鼠,由於沒有得到應得的報酬,吹起魔笛,哈莫爾的所有兒童也盡隨他而去 — 譯者)。但他們所有的人都無法想到,希特勒1933年1月30日成為帝國總理以後的十二年會發生什麼樣的事情。
“奪取政權”以後,希特勒的衝鋒隊和黨衛軍(SS)衝上了街頭。一切政敵遭到跟蹤、毆打和殺害。第一批集中營建立了起來,無數被隨意逮捕的男人和婦女被關在裡面飽受煎熬。在人們中間散布恐慌和懼怕,是希特勒維持和發展自己權勢的方法;另一個方法,就是利用國家機構,造成在憲法和法律範疇內行動的假象。1933年2月27日,柏林國會大廈被焚,納粹黨人立即散布謠言,說共產黨人是縱火者。到了第二天就把顯然早已準備好的一份《保護人民和國家》的緊急法案,呈到了帝國總統的寫字檯上。由於是反對共產黨,所以興登堡的顧問們主張簽署批准,儘管這將意味著重要的基本權利“長期廢除”。緊急法令一直有效至1945年,給納粹以可能根據這個法律的條文合法迫害它的批評者和反對者。
在這樣的氣氛中,為帝國國會1933年3月5日的選舉進行的競選鬥爭開始,在這裡要特別強調“鬥爭”兩個字。納粹在全國散發了無以數計的宣傳材料,舉行了無數的競選集會。共產黨和它的報紙遭到禁止,幹部被逮捕。衝鋒隊員出現在社會民主黨和其他資產階級政黨的競選集會上進行搗亂,使其無法進行。新聞媒體受到很大的壓力,大部分報紙都無法進行自由和客觀的報導。儘管如此,納粹黨還是沒有獲得所希望的多數。只獲得的43。9%的選票,必須和別人聯合方能執政。於是他們找到了“德意志國家人民黨”作為聯合夥伴。加在一起,他們有了51。9%的選票;希特勒本來可以利用這個議會多數執政。但他想要的卻更多。於是,他把一份所謂《授權法》法案提了上去。根據這項法令,政府將可以沒有議會的參與頒布即使是違憲的法律。為了表明它的合法性,希特勒希望最後一次得到議會的配合。在1933年3月23日舉行的關鍵的會議上,衝鋒隊被派往議會“維持秩序”,以便加強對反對派的震懾。81名共產黨議員,首先就被排除在外,對資產階級政黨,希特勒做出種種許諾,從而獲得了三分之二的多數。只有社會民主黨頂住了壓力,一致對這個法案投了反對票,但這個法案的通過,實際就意味著國會從此被廢除,希特勒成了德國惟一的獨裁者。他從一開始就充分利用這個權力,以自己的設想改造國家和社會。首先頒布了《各州與帝國同一法》,各州的獨立性從此取消。總理的職務改為直接受希特勒領導的“帝國總督”。下一步是禁止工會和社會民主黨,其領導成員被“監護”,關進了集中營。資產階級政黨,“自願”解散。1933年7月14日,頒布一項法律,禁止成立一切新的政黨。
納粹用了半年的時間,把德國變成了一個以希特勒為首的一黨專政的國家。1934年8月2日,興登堡去世,希特勒也接管了帝國總統的職務,從此成了帝國國防軍的最高統帥。他的正式頭銜是“德意志國家和人民的元首”。德國終於成了一個極權主義的元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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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特勒的種族瘋狂
“元首永遠是正確的。元首的意志就是法律。”這樣一些口號表明,希特勒已經把一切權力全部掌握在手中,就像過去的專制君主一樣。他不僅想統治國家和土地,他還想控制人們的思想和感情。因此,他讓孩子從小就接受納粹精神的培養。為此成立了“少年隊”、“希特勒青年團”、“德國少女聯盟”等組織把所有的孩子都按照不同年齡包括進去。納粹國家的教育目的,希特勒的副手魯道夫·赫斯是這樣說的:“對元首的無限忠誠和擁戴,對具體問題不問為什麼,只需要默默地執行元首的命令,這就是我們的國家社會主義的根基。”
“元首命令,我們緊跟!”這就是“第三帝國”的指導性的口號。為了防止任何人產生非分的思想,禁止自由派和左翼記者和作家發表文章和作品;他們的書籍已經於1933年5月10日被公開焚燒。凡不符合“人民健康感情”的圖畫和音樂一律做為“非德意志和變態”遭到排斥。不願意追隨“德意志精神”的科學家,一律被開除。
很多人都把這看成是一個失意和絕望的男子的妄語,不值得認真對待。還有些人像當年哈莫爾的孩子跟隨捉鼠人那樣跟隨著他們的“元首”(德國傳說:哈莫爾城鬧鼠患,一神奇追鼠人用魔笛帶走所有老鼠,由於沒有得到應得的報酬,吹起魔笛,哈莫爾的所有兒童也盡隨他而去 — 譯者)。但他們所有的人都無法想到,希特勒1933年1月30日成為帝國總理以後的十二年會發生什麼樣的事情。
“奪取政權”以後,希特勒的衝鋒隊和黨衛軍(SS)衝上了街頭。一切政敵遭到跟蹤、毆打和殺害。第一批集中營建立了起來,無數被隨意逮捕的男人和婦女被關在裡面飽受煎熬。在人們中間散布恐慌和懼怕,是希特勒維持和發展自己權勢的方法;另一個方法,就是利用國家機構,造成在憲法和法律範疇內行動的假象。1933年2月27日,柏林國會大廈被焚,納粹黨人立即散布謠言,說共產黨人是縱火者。到了第二天就把顯然早已準備好的一份《保護人民和國家》的緊急法案,呈到了帝國總統的寫字檯上。由於是反對共產黨,所以興登堡的顧問們主張簽署批准,儘管這將意味著重要的基本權利“長期廢除”。緊急法令一直有效至1945年,給納粹以可能根據這個法律的條文合法迫害它的批評者和反對者。
在這樣的氣氛中,為帝國國會1933年3月5日的選舉進行的競選鬥爭開始,在這裡要特別強調“鬥爭”兩個字。納粹在全國散發了無以數計的宣傳材料,舉行了無數的競選集會。共產黨和它的報紙遭到禁止,幹部被逮捕。衝鋒隊員出現在社會民主黨和其他資產階級政黨的競選集會上進行搗亂,使其無法進行。新聞媒體受到很大的壓力,大部分報紙都無法進行自由和客觀的報導。儘管如此,納粹黨還是沒有獲得所希望的多數。只獲得的43。9%的選票,必須和別人聯合方能執政。於是他們找到了“德意志國家人民黨”作為聯合夥伴。加在一起,他們有了51。9%的選票;希特勒本來可以利用這個議會多數執政。但他想要的卻更多。於是,他把一份所謂《授權法》法案提了上去。根據這項法令,政府將可以沒有議會的參與頒布即使是違憲的法律。為了表明它的合法性,希特勒希望最後一次得到議會的配合。在1933年3月23日舉行的關鍵的會議上,衝鋒隊被派往議會“維持秩序”,以便加強對反對派的震懾。81名共產黨議員,首先就被排除在外,對資產階級政黨,希特勒做出種種許諾,從而獲得了三分之二的多數。只有社會民主黨頂住了壓力,一致對這個法案投了反對票,但這個法案的通過,實際就意味著國會從此被廢除,希特勒成了德國惟一的獨裁者。他從一開始就充分利用這個權力,以自己的設想改造國家和社會。首先頒布了《各州與帝國同一法》,各州的獨立性從此取消。總理的職務改為直接受希特勒領導的“帝國總督”。下一步是禁止工會和社會民主黨,其領導成員被“監護”,關進了集中營。資產階級政黨,“自願”解散。1933年7月14日,頒布一項法律,禁止成立一切新的政黨。
納粹用了半年的時間,把德國變成了一個以希特勒為首的一黨專政的國家。1934年8月2日,興登堡去世,希特勒也接管了帝國總統的職務,從此成了帝國國防軍的最高統帥。他的正式頭銜是“德意志國家和人民的元首”。德國終於成了一個極權主義的元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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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特勒的種族瘋狂
“元首永遠是正確的。元首的意志就是法律。”這樣一些口號表明,希特勒已經把一切權力全部掌握在手中,就像過去的專制君主一樣。他不僅想統治國家和土地,他還想控制人們的思想和感情。因此,他讓孩子從小就接受納粹精神的培養。為此成立了“少年隊”、“希特勒青年團”、“德國少女聯盟”等組織把所有的孩子都按照不同年齡包括進去。納粹國家的教育目的,希特勒的副手魯道夫·赫斯是這樣說的:“對元首的無限忠誠和擁戴,對具體問題不問為什麼,只需要默默地執行元首的命令,這就是我們的國家社會主義的根基。”
“元首命令,我們緊跟!”這就是“第三帝國”的指導性的口號。為了防止任何人產生非分的思想,禁止自由派和左翼記者和作家發表文章和作品;他們的書籍已經於1933年5月10日被公開焚燒。凡不符合“人民健康感情”的圖畫和音樂一律做為“非德意志和變態”遭到排斥。不願意追隨“德意志精神”的科學家,一律被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