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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章 官場瘟神

  傍晚的時候,母親去街上買蠟燭。

  平常日裡,家裡基本用不到蠟燭這種昂貴的東西。小門小戶的人家,天一黑就睡覺,連油燈都很少用到,自然更加捨不得使用蠟燭這種有錢人才用的玩意兒。

  可如今不一樣了,兒子是朝廷命官,要給朝廷寫奏摺了,怎麼好再用昏暗費眼的豆油燈?

  林三洪把金子煥金縣尊的那點“意思”全都給了母親,母親頭一次見到這麼整齊的現銀,當時就嚇了一跳,認為是兒子貪墨了朝廷的銀子,說什麼也不敢拿去用。

  林三洪說了半天,總算打消了母親的顧慮。

  買回來蠟燭,也買回來筆墨紙硯之類的文具,本以為這些寫字的東西林家一輩子也用不到,不想家裡這麼快就出了一個官老爺,自然要寫個奏摺什麼的,母親甚至琢磨著家裡是不是應該添置一張像樣的書桌了。

  燃起蠟燭之後,屋子裡頓時就明亮了許多。林三洪準備好紙筆,卻愣住了。

  提起筆的時候,才想起自己根本就不知道奏摺應該怎麼寫。給皇帝看的東西,肯定和平常是書信不一樣,可具體的格式是什麼樣子,詞句應該怎麼用,林三洪從來也沒有見到過真正的奏摺,心裡一點概念也沒有。想了半天之後,按照自己的理解寫就了一篇文字。

  “這就是朝廷的奏摺?”

  看到兒子居然在這麼短的時間裡就寫好了奏摺,母親的臉上洋溢著自豪。這年頭裡,能給朝廷寫奏摺絕對值得驕傲。儘管母親從來也沒有見過奏摺到底是什麼樣子,心裡卻認為兒子寫的奏摺一定是最好的。

  “我也不曉得奏摺應該怎麼寫,不過既然是奏摺,只要把事情說清楚了,就不會有錯。”林三洪放下毛筆,拿起奏摺吹乾墨跡說道:“就這樣吧,反正我把要說的話都寫在上頭了。”

  “我的兒,朝廷的大事固然重要,咱家裡的事情也不能不顧。”母親正色道:“月娘的親事算是定下來了,只等著成親那天的一乘花轎。可是春桃……哎,春桃這孩子……”

  春桃小的時候,幾乎就是在母親的照看之下長大的,如今鬧成了這個樣子,確實沒有願意見到。

  剛剛不久之前,春桃哭鬧著就是不肯離開,一定要住在林家。母親好說歹說又哄又勸,總算是暫時安撫下來,讓春桃跟著父母回去了。可任誰都知道,事情辦成這樣還不算完。

  母親最怕的就是這個丫頭回去以後真的抹脖子上吊:“春桃這孩子也是個烈脾氣,我就怕她回去之後再鬧出什麼三長兩短,哎……”

  對於春桃這個丫頭,以前還有點親情的成分在內,可是經過白天那麼一折騰,林三洪對她僅有的那麼一點親情也淡薄了很多,已經談不上什麼情感了。只不過因為春桃現在的處境實在可憐,總不能眼睜睜的看著她真的為了名聲去死。可要是說真的和她續上以前的親事,已絕無可能:“或許過上一段時日,她也就想的淡了,再找個外地的婆家,也能過的下去……“

  “但願如此吧。“

  第二日。

  三洪起的絕早,在門口攔了一輛順路的車,第一次履行他大明御史的職責——上朝奏事。

  在慢悠悠牛車上耽擱了多半天,下午才到達京城。進城之後去漢王府和朱高煦說了幾句話,自己找了一家便宜的車馬店,為第二天上朝奏事做準備。

  現在的身份和以前不一樣了,已經是正式的朝廷命官,要是再和朱高煦這種宗室王爺往來的太過密切,容易被人說閒話,該避嫌的時候還要避一避的。所以林三洪沒有在漢王府住下,而是自己花錢找地方住宿。

  在車馬店中住了一宿,天剛剛蒙蒙亮,就起身上朝。

  這個時候,正是官員上朝的高峰期,御道上隨處可見進宮的各部各司官員。或車馬或大轎,僕役隨從前呼後擁,互相熟悉的官員還大聲的打著招呼……

  唯獨林三洪孤身一人,既沒有車馬大轎,也沒有隨身的僕役,寒酸的行走在寬敞的嚇人的御道上,連個打招呼的也沒有。

  到了五龍橋,所有的車馬轎子都停在橋外,玉帶金章袍服煌煌的官老爺們大聲寒暄著,互相招呼著,有說有笑的過了五龍橋,在武英殿外的耳房裡等待著……

  耳房中擠擠挨挨聚了幾十個人,或是紫衣的國家勛貴或是藍袍的地方大員,三五成**頭接耳,或是說一些好笑的奇聞異事,或是互通消息交談著一些國家大事,還不時爆發出幾聲大笑。

  官員之間,講究的就是一個和氣,尤其是在上朝之前的耳房小聚中,最是同僚互相聯絡感情的最好機會。

  偏偏在這麼多大臣當中,林三洪一個認識的也沒有,也沒有人搭理這個芝麻綠豆一般的七品小吏。

  林三洪找了半天,也不知道哪個才是督察院的同僚,想要找個人問問,可所有的官員見到林三洪就好像是見到瘟神一樣,唯恐從他身上沾染了什麼不吉利的東西,避之唯恐不及,哪裡還會和他搭話?

  “一個一個見了我怎麼象見了仇人一樣?我這才是第一天上朝,就是想和你們結下仇什麼怨時間上也不允許呀。幹嘛這麼躲著我,難道是嫌我官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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